[孙谦]:谢谢主持人!感谢法制网的网友们对我们检察工作的关心关注。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不变的追求,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聚焦国家法治建设和事关百姓民生的重点领域,为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检察力量。  [17:01]

[主持人]:感谢您的解读。通过今天的访谈,也让我们看到,在每个人民群众关注的法治领域,都有检察机关惩治犯罪、司法为民的身影。最后再次感谢您到法制网作客,谢谢您!  [16:59]

[孙谦]:三是坚持关联司法和系统思维,形成检察监督合力。要统筹考虑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检察职能,通过衔接配合、协同履职,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比如,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时,就要注意将案件中反映的带有地域性、倾向性、普遍性的涉及相关行政监管执法不力的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有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等进行审查,需要提出检察建议的及时提出,一体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16:57]

[孙谦]:二是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品质。检察机关应当聚焦具有地域性、行业性、长期性的突出问题和在司法理念、法治理念方面具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准确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监督纠正与民法典精神和规定不相符的诉讼活动和司法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6:54]

[孙谦]:在行政检察中,要注意透过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正确适用和执行民法典,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公益诉讼检察中,要以民法典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英烈保护、惩罚性赔偿等规定为依据,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探索完善公益保护“中国方案”。在未成年人检察中,要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及监护、收养、未成年人司法救济等规定,为未成年人生存发展、健康成长、幸福生活和人格尊严提供保障。  [16:53]

[孙谦]:民法典时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是把民法典精神自觉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确立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加强精准监督、类案监督,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在刑事检察中,要对标民法典精神,既坚决惩治侵害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又尊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民事权利。  [16:52]

[主持人]:您认为,在民法典时代要如何创新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深入开展,从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呢?  [16:50]

[孙谦]:二是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贯彻实施民法典,检察机关既要在办案中敏于发现执法司法中与民法典规定、原则、精神不相符合的违法线索和问题,又要把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和相关规则精准、恰当应用于法律监督各环节和办案的全过程。三是要不断提升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能力。落实好民法典,要求我们必须学习、理解、把握民法典的基本规范和要义,特别是要学深弄懂悟透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学会运用法律要义判断是非曲直,着力提升适用民法典办理相关案件和开展法律监督的能力,确保监督的准确性、专业性。  [16:49]

[孙谦]: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既要在办案中带头落实、执行民法典,又要通过法律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这是检察机关肩负的双重职责。履行好这一双重责任,一是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内涵,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民法典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的立法宗旨,彰显的权利保护精神以及确立的平等、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供了基本价值遵循。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树立和坚持与民法典内在要求相契合的检察监督理念,在司法办案中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权利保障、平等保护、绿色发展等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6:46]

[主持人]:感谢您的介绍。下面的这个话题可以说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那就是从今年的1月1日起,被喻为“万法之基”的民法典正式施行。您认为,检察机关要如何履行好“贯彻实施民法典”和“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双重职责?  [16:44]

[孙谦]:二是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牢固树立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办案理念,注重分析网络犯罪的趋势特点,针对重点领域、高发地区、特殊群体,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强化风险警示教育,提升社会公众的网络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惩治结合、以惩促治。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探索推动在互联网侵害公益、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主动参与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推动互联网执法监管,强化互联网平台治理责任,协同推进网络社会共治。  [16:43]

[孙谦]: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犯罪态势,全国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作为,以高质量履职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环境。一是依法严惩,形成合力。发挥检察一体优势,加强跨区域案件统筹协调和办案协作,提升网络犯罪惩治能力;积极与有关部门一道开展专项行动,凝聚共识,形成打击合力;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共同织密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制法网。  [16:40]

[孙谦]:三是坚持穿透式打击。针对当前不少犯罪分子假借“金融创新”之名,利用“互联网+”等新概念、新名词实施的互联网金融犯罪,检察机关坚持“穿透式”审查,穿透复杂形式背后的主体身份、资金流向,法律关系等核心要素,全面把握案件事实,揭露犯罪本质,依法准确认定。2019年来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先后对36起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有力惩治互联网金融犯罪。四是坚持一体化打击。针对网络犯罪跨域广、人数多等特点,积极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加强各地统一指挥协调,强化对同一地区内专业检察办案人员的统筹配置,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形成打击网络犯罪合力。  [16:37]

[孙谦]:二是坚持全链条打击。围绕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一方面,加大对上游提供犯罪工具、技术支持以及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的打击力度,比如,2020年10月份以来,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断卡”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惩治非法交易电话卡、银行卡行为,截至去年年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7400余人,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供应链。另一方面通过打击上游犯罪,深挖下游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线索,实现全链条打击。  [16:36]

[孙谦]:惩治和防范网络犯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主动作为,精准履职,依法严惩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持续释放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一是坚持重点性打击。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持续高发,危害严重的情况,检察机关加强重点打击整治,重视追赃挽损,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最大限度对犯罪分子实现打财断血。据统计,2020年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4万余件4万余人,分别同比增长61%和34%;起诉网络赌博犯罪(包括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5300余件1.4万余人,分别同比增长56%和42%。  [16:34]

[孙谦]:网络空间和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深刻改变了人类生活和思维方式,与此同时,传统犯罪向网络空间滋生蔓延,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6:32]

[主持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去年以来,检察机关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依法打击不断“推陈出新”的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请您谈一谈,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如何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  [16:31]

[孙谦]:四是努力提升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把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努力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16:30]

[孙谦]:三是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健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放在突出位置,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与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推进法法衔接、监检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健全了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省级监委、检察院共同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衔接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有效衔接、规范运行。为加强和规范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工作,高检院研究起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和侦查工作细则,着力建立健全侦查办案工作制度。同时,注重加强与监委在案件管辖、互涉案件处理、线索通报和移送等方面的沟通衔接,形成依法惩治司法腐败合力。  [16:27]

[孙谦]:二是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法治。约束公权是法治的重要内容。职务犯罪恰恰是公权滥用、公权私用的极端表现。依法追诉职务犯罪,既是反腐败的需要,也是推进国家法治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中,我们还突出重点,依法惩治三大攻坚战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发布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注重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依法妥善办理科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坚持以科研经费政策为遵循,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不以形式违规简单依数额作犯罪评价,努力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营造宽松有序的环境。  [16:23]

[孙谦]: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反腐败巨大成效,进而理解、支持、拥护反腐败工作,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16:21]

[孙谦]:过去的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严格依法履职,全年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6000余人,其中副部级以上12人。依法办理了赵正永案、赖小民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16:20]

[主持人]:刚刚您介绍了检察机关在防疫防控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同时,我们也看到,广大网友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也非常关注。那么,您认为,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做了哪些工作,又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16:18]

[孙谦]:四是提升执法水平。注意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将疫情特殊时期给检察办案带来的挑战转化为提升自身能力水平的重要机遇,推动加强政法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以“云办案”模式发挥远程介入、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等信息化办案系统作用,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和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  [16:15]

[孙谦]:三是促进社会治理。以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办案中注重释法说理,通过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政法机关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政策,推动形成依法治理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依法防疫战疫。最近,我们又根据当前疫情的新形势,针对核酸检测、境外输入和冷链运输等问题,联合公安部发布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秩序,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新形势、新需要。  [16:11]

[孙谦]:二是助力恢复生产。注意在检察办案中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各级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服务“六稳”“六保”,对欺行霸市、恶意阻工以及利用虚假就业信息、虚假合同实施诈骗等犯罪从严从快追诉,对涉疫矛盾纠纷逐一排查、逐项梳理、妥善化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理解、宽容、包容”的重要指示,对事出有因的轻微犯罪,落实从宽政策,努力做刑事和解、认罪认罚工作,促进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16:08]

[孙谦]:一是维护防疫秩序。截至2020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疫刑事犯罪嫌疑人7200余人、起诉11000多人,其中,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医药产品罪、诈骗犯罪、妨害防疫公务犯罪占60%以上,有效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严格把握定罪标准,对因隐瞒旅居史等导致病毒传播或传播风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诉,避免刑事打击“扩大化”,体现法治的理性和温度。  [16:06]

[孙谦]: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重要指示,主动融入依法战“疫”,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秩序。  [16:05]

[主持人]:走过2020年,疫情防控成为了我们最关心的话题。可以说,这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那么,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16:03]

[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谦]: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荣幸和高兴来到法制网就网友们关心的话题进行一些交流。  [16:03]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法治日报法制网2021年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在今年的全国两会热点话题调查中,我们看到,“疫情防控、反腐败斗争、民法典实施”都是网友们关心的高频热词。那么,检察机关在这三大工作领域中,做了哪些工作,发挥了什么作用,又取得了哪些成果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让我们一起听听他将为大家带来怎样的答案!您好,孙检,欢迎您!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