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贾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各位专家,各位代,大家上午好,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启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枫桥经验是浙江的传家宝新名片,这是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进一步总结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的重要使命和责任,今天我们欢聚在被毛泽东同志称为历史文化名城绍兴,举行枫桥经验研讨会,共同围绕“新时代视野下深化法律监督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这一主题进行研讨,共有17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政法战线的领导、专家莅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次研讨会非常重视。下面我首先向大家介绍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光辉同志,浙江省副省长王双全同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同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朱孝清同志,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同志,绍兴市委书记马卫光同志,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朱晨同志,让我们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  [09:00]

[主持人 贾宇]: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以此为契机,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研讨会旨在总结、提炼“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  [09:00]

[主持人 贾宇]:日月不同光,昼夜各有宜,今天既有学术界的领军人物,又有实务界的代表。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让检察院在“枫桥经验”中提取更为丰实的营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省院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全省11个地级市的检察长都参加了这次会议,希望同志们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好好学习。把这个会议精神贯彻到我们的浙江法治建设中。上午有五项议程,下面进行第一项,请浙江省副省长,王双全致词。  [09:00]

[王双全 浙江省副省长]: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枫桥经验”发源于浙江,花开全国,在美丽乡村振兴战略中结出丰硕成果,是我们共同的宝贵财富。首先我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省委政法委和省委常委书记王昌荣同志向研讨会在浙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的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支持浙江发展的国家机关和兄弟省份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10:10]

[王双全]: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主政期间,在省域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出了“八八战略”。  [10:10]

[王双全]:今年的7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委“八八战略”实施十五周年的报告上,作出了重要的批示,对浙江工作赋予了“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章、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这些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今天在绍兴举办“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恰逢其时。  [10:11]

[王双全]:第一,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是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毛泽东思想诞生了“枫桥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伟大领袖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系统梳理好、实践好、推广好是我们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10:12]

[王双全]:第二,新时代新征程迫切需要“枫桥经验”的不断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难度前所未有,变革前所未有,倒逼我们要顺应稳中有变的新趋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  [10:12]

[王双全]:第三,新时代为深化“枫桥经验”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厚土壤。就浙江而言,在地域上已经走出绍兴,在全省各地推出运用,在内涵上由过去单纯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拓展到防范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风险,延伸到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成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所有这些,都是新时代开展“枫桥经验”理论研究的丰富素材。我们相信,这次理论研讨会必将为我们总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出丰硕果实。  [10:13]

[王双全]: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枫桥经验”,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当前浙江全省上下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和“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部署要求,着力打造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10:13]

[王双全]:一要在提高政治站位上下功夫。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本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在创新发展上要下功夫。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牵引,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与党建引领有机结合、源头治理与矛盾化解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与顶层设计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的体会到“枫桥经验”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0:13]

[王双全]:三要在理论建设上下功夫。总结提炼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今年中央政法委确定的重要课题。我省高度重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工作,力求在“变”与“不变”的大逻辑中深入探讨“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理论成果。我们希望有更多的高水平的专家学者,给予关注、研究、宣传“枫桥经验”,进一步促进“枫桥经验”的理论化、体系化,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总之,浙江省一定会以勇立潮头的姿态,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的排头兵、推广的排头兵、创新的排头兵,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更多的浙江实践和浙江理论。  [10:14]

[马卫光 中共绍兴市委书记]: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学者,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10:18]

[马卫光]: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由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今天在美丽的江南古城—绍兴隆重召开了,这必将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首先,我谨代表中共绍兴市委、市人民政府,向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  [10:19]

[马卫光]:上世纪60年代初,我市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以“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为主要内容的“枫桥经验”,1963年获毛泽东同志批示并向全国推广。此后,“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经久不衰。2003年,习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10:19]

[马卫光]:55年来,“枫桥经验”成为绍兴的一张“金名片”,我们十分呵护、倍加珍惜,努力实践、不断创新,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传承弘扬“枫桥经验”,实践运用“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发挥好“枫桥经验”在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现代化。  [10:20]

[马卫光]:这些年来,我们认真吸取“枫桥经验”在规范乡村秩序、创新治理方式中所蕴含的协商协调、协同协作、共建共享理念,进一步认识“谁来管、怎么管”“谁来治、为谁治”这一基本问题,紧密结合绍兴实际,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努力构建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0:20]

[马卫光]:这些年来的实践尤其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毛泽东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经过15年的不断实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新的飞跃,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彰显出强大的实践力量和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  [10:20]

[马卫光]: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绍兴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七大工程”,高水平建设绍兴枫桥学院,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切实当好“枫桥经验”守护者、传承者、践行者,努力为推进我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绍兴素材和绍兴经验。  [10:21]

[马卫光]: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进一步从理论层面归纳、提炼、阐释“枫桥经验”,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使“枫桥经验”更好地为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发挥更大作用。  [10:21]

[邵炳芳 法制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尊敬的王光辉主任、张文显副会长、朱孝清副会长、王双全副省长、贾宇检察长、施清宏副主任、朱晨副书记、马卫光书记,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10:24]

[邵炳芳]:今天,在“枫桥经验”发源地——历史文化名城绍兴,迎来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开幕,作为会议主办方之一,我代表法制日报社,对莅临这次会议的法学专家、来自全国部分省市政法系统的参会领导、嘉宾,以及参会报道的媒体同仁,表示热烈欢迎!对精心筹备此次大会的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10:24]

[邵炳芳]:“枫桥经验”是浙江的传家宝、金名片,也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同时又是改革开放40周年。  [10:25]

[邵炳芳]: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  [10:25]

[邵炳芳]:在这特殊的年份,在历史文化名人故里,我们有幸汇聚一堂,共同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发展,共同探讨其理论、实践、制度价值,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凝心聚力、砥砺前行。  [10:25]

[邵炳芳]:五十五载时光变迁,“枫桥经验”历久弥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还是依靠人民群众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象征,更是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力量。  [10:26]

[邵炳芳]:今年上半年,我们报社提前谋划、提早布局,专门派出以总编辑率队的采访组来到浙江,深入十余地市,探寻“枫桥经验”枝繁叶茂魅力所在、见证“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出的蓬勃生机,在《法制日报》头版开辟“新时代‘枫桥经验’新亮点”专栏,连续17天刊发系列报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领导的充分肯定。“枫桥经验”报道又陆续推向全国,成为今年报道的主旋律,为纪念大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0:26]

[邵炳芳]:《法制日报》作为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是我国民主法治领域的中央级新闻媒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背景下,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法制日报》自创刊以来,一直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邓小平、江泽民、彭真、万里、李鹏、乔石、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为《法制日报》题词、题写报头,做出重要批示和接受采访。  [10:27]

[邵炳芳]:今年5月24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实地考察法制日报社,并召开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座谈会,提出中央政法媒体是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阵地,要不断提高政法宣传的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10:27]

[邵炳芳]:历经38年的发展,法制日报社拥有四报三刊一网两微一端,已经成长为法制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综合性媒体。  [10:27]

[邵炳芳]:我们很高兴能与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检察院等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充分利用媒体资源、专家资源、科技资源优势搭建平台研究法治理念,交流法治经验,弘扬法治精神,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贡献力量。  [10:27]

[邵炳芳]: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福各位领导、嘉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10:27]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尊敬的光辉主任,马卫光书记,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检察官朋友,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总结学习推广“枫桥经验”重要部署的关键时间节点,“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绍兴召开,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这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向不断创新和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11:00]

[张文显]:去年12月份,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浙江调研时,明确提出中国法学会要加强“枫桥经验”的运用和总结提升工作,今年1月份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就“枫桥经验”的总结推广提升又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国法学会和浙江省委政法委共同开展了21个课题,其中一个重要课题就是“枫桥经验”的理论总结,体现在八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枫桥经验”的理论意义和方法论,第二个部分是“枫桥经验”的基本概念和论述,第三个部分是也是我们研究成果的重头戏,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思想与“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第四个部分来展示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思想如何引领“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第五个部分是“枫桥经验”在诸暨、在绍兴的形成、发展、深化。  [11:00]

[张文显]:第六部分是讲“枫桥经验”在浙江的创新发展,第七个部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矛盾化解。最后一个部分是国际上类似的“枫桥经验”。  [11:01]

[张文显]: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几大理论命题,第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大力推进“枫桥经验”在整个绍兴开花结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枫桥经验”从社会管制的经验,提升为社会管理的经验,再创新和发展为社会治理的经验,实现了“枫桥经验”的三次历史性的飞跃和创新;  [11:01]

[张文显]: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四大理论命题,第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大力推进“枫桥经验”在整个绍兴开花结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枫桥经验”从社会管制的经验,提升为社会管理的经验,再创新和发展为社会治理的经验,实现了“枫桥经验”的三次历史性的飞跃和创新;  [11:01]

[张文显]:第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的领导下,枫桥人民创造和发展出来的化解矛盾、引领风尚、保障发展的一整套行之有效,并且点睛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基层社会治理办法。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词,是在党的领导下,从党中央到浙江省委到绍兴市委到诸暨市委,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道路指引,也提供了思想保障、政治保障。这个“枫桥经验”已经涵盖了诸暨、绍兴以外的人民;  [11:02]

[张文显]:第三,“枫桥经验”是由一系列科学要素组成的。这些元素构成了“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其中党的引领是根本保障,人民主体是价值核心。“枫桥经验”集中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式和中国方案,是枫桥人民、浙江人民和中国人民奉献给全世界基层社会治理的智慧方案,“枫桥经验”必将提升中国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11:02]

[张文显]: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11:02]

[王光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这里隆重召开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这是在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我们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回顾总结、创新发展和提炼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重要活动。张军检察长指派我到会学习,并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支持并共同主办此次会议的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和浙江省委政法委表示衷心感谢,对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各位代表表示深切敬意!  [11:25]

[王光辉]:“枫桥经验”产生、发展跨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已经成为公认的中国经验,半个世纪以来仍然具有普遍意义和持久生命力。“枫桥经验”既是浙江的“传家宝”“金名片”,更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枫桥经验”活的灵魂,也是其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所在。  [11:25]

[王光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强调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这些重要指示,既一以贯之地坚持和肯定了“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核心要义,又与时俱进地强调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方法路径,科学地把握了变与不变的精髓,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生动提现,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指南。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现实意义,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好、坚持好、发展好。  [11:26]

[王光辉]:郭声琨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就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强调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强调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广范围开花结果。  [11:26]

[王光辉]:下一步,中央还要在浙江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作出进一步部署。  [11:27]

[王光辉]: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张军检察长一到最高检履职,就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鲜明提出,要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版。我体会,这个检察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示要求为根本指南,在政法综治工作大格局下,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新思路新理念的检察版。一要更加贴近群众。十九大报告提出,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枫桥经验”一路走来,无论在哪一个历史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都是其精神内核,都是其不断创新发展的基本点、落脚点。正如张军检察长所说,以前人民群众告状难,我们通过种种方式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人民群众很高兴。今天“告状”不再成为难题,新的问题是如何落实民主法治、实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在办案中自身认为努力做到了还不够,还要让当事人自己“感觉到”!而且具体的公平正义还要让社会、人民群众认为符合发展的方向,具有进步性、引领性。检察机关必须对标对表,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和时代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11:28]

[王光辉]:我们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要求,善于和密切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  [11:28]

[王光辉]:二要弘扬法治精神。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枫桥经验”体现的正是善治的价值追求。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重大成果,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活力,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尤其要注重如何把法治精神融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之中,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枫桥经验所蕴含的创新精神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既要当“护法的卫士”,又要做“普法的先锋”。要通过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多种方式,助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11:28]

[王光辉]:三要融入基层治理。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以面向基层为切入点,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尤其是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结合起来。通过密切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把各种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串联起来,增强影响力,做到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宣传法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功能作用。  [11:29]

[王光辉]:我由衷地相信和期待,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检察同仁的研讨成果,一定会给我们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板提供新的智慧源泉。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11:30]

[主持人 谢小云 浙江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研讨会进入第一单元,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思想与“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下面有请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凌志峰同志发言。  [11:35]

[凌志峰 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55年来,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我们始终坚持“枫桥经验”内涵精神不动摇,牢牢把握“枫桥经验”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不断变化,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以绍兴的实践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丰富素材和鲜活样本。  [11:50]

[凌志峰]:一、坚守恒久不变的定力,牢牢把住“枫桥经验”精髓要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发动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我们发展“枫桥经验”始终不变的初心。一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二是始终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三是始终坚持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11:51]

[凌志峰]:二、激发以变应变的动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内涵方式。坚持治理方式方法上的与时俱进,是“枫桥经验”永葆生命力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力实施新时代“枫桥经验”六大工程(即:全科网格建设,“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互联网 ”社会治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一是治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共建转变。二是治理路径由群防群治向“三治融合”转变。四是治理方式由粗放向专业精准转变。  [11:51]

[凌志峰]:三、推动“枫桥经验”的全面运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们善于借鉴运用“枫桥经验”解决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结出丰硕成果。一是不仅解决了“小治安”,而且实现了“大平安”。二是不仅促进了大平安,而且实现了大发展。三是不仅保障了大发展,而且呈现了新面貌。  [11:51]

[凌志峰]: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传承“好经验”、探索新做法、打造新特色,不断充实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着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为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办作出更大贡献。  [11:52]

[宋觉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一、研究“枫桥经验”是西北政法大学科研服务社会的特色和亮点。对“枫桥经验”进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充分发挥其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示范推广作用,是学术界的光荣使命。  [12:07]

[宋觉]:西北政法大学在长期的办学治校中,始终将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根红线贯穿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积极引导教师站稳中国立场,坚持正确的学术方向。特别是在科学研究中,倡导问题意识,注重调查研究,注重总结提升基层治理实践中的创新成果。在对浙江诸暨市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枫桥经验”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形成的研究成果受到中央政法机关的肯定,在全国法律界、法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12:07]

[宋觉]:西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学校和诸暨市合作研究“枫桥经验”课题,已经持续进行了13年。2005年双方开始合作,2008年完成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研究成果《“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好评。  [12:08]

[宋觉]:第二次合作,开始于2017年5月。根据双方合作协议,我校在汪世荣教授的领衔下,组织了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公安学等多学科研究团队合作进行课题研究。双方合作课题被纳入了中国法学会重大招标课题《“枫桥经验”理论提升和经验总结》专项委托课题。2018 年 7 月 10 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项目成果鉴定会,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参加鉴定会,对《“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证研究》项目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为后续出版环节书稿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该书将于9月底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12:08]

[宋觉]:二、“枫桥经验”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研究提供了经典案例。“枫桥经验”在 55 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诸多影响深远的成功做法。其蕴含的丰富的基层社会治理思想、工作机制和方法、独特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对国家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值得进行总结和推广。首先,文化品位优先提升。其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2:09]

[宋觉]:三、深入研究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意义深远。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探索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乡贤参与,组团式服务、一站式管理,最多跑一次等等基层社会治理措施,有效改善了基层社会结构,提高了基层政府服务群众的水平,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要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固本强基,方能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提炼好、宣传好、总结好、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础社会治理树立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标杆,很有必要。“由人民来评判”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强音。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基层社会治理中切实保护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良法善治的治理目标。“枫桥经验”就是坚持群众路线、群策群力、以人为本的经验,是不断创新发展的经验,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认真研究、提炼和总结。  [12:09]

[叶青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一部党的执政史,就是一部矛盾解决史。总结起来,经验不外乎两个:一是党自上而下的战略部署和安排,二是党对自下而上自主创新的尊重和鼓励。“枫桥经验”属于后者。今天讨论的新“枫桥经验”大体上是这两种路径的结合。那么,按照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枫桥经验”提供了哪些启示?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呢?  [12:18]

[叶青]:一、中国故事需要本土化的社会治理话语来诠释。其一,立足“枫桥”文本,诠释社会治理的“中国故事”。其二,创造性转换“外来话语”,尽快摆脱“学徒”状态。其三,塑造“可对话”的社会治理话语体系。  [12:18]

[叶青]:二、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核心与目标。三、仍然需要关注的重大学术问题。其一,党的领导。不可替代性。其二,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三,治理重心下移。其四,法治路径及其在新时代的定位。其五,丰富共建共治共享的保障机制。  [12:19]

[主持人 谢小云]:下面有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李树忠对以上发言点评。  [12:20]

[主持人 谢小云]:下面有请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商文江进行点评。  [12:21]

[商文江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十八大以来提到社会治理创新,这个工作已经引起中央的重视,不光是政府的任务,更是全社会的事情。这里面需要发挥社会组织以及社团的作用,这方面我们在三月份又跑了一趟诸暨去学习了一下,他们的管理和社会的服务也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之,我作为我们西南政法大学也很愿意对于枫桥经验的梳理和提升以及适应我们社会的治理做法,我们也很愿意来学习和来做我们能做的工作,尤其是学术研究方面的,社会有活力,国家才有力量。谢谢大家。  [12:23]

[主持人 陆剑锋 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下面研讨会进入第二单元,“枫桥经验”的法治价值与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有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曹诗权主题发言。  [12:26]

[曹诗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十分感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盛情邀请,很高兴能够与各位共济一堂,共话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我们公安大学公安发展战略研究所正好也承担了中国法学会的“枫桥经验与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及国际化”课题,在浙江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课题组成员于6月深入诸暨市和枫桥镇进行了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获得了一些数据,开展了前期研究。借此机会,代表课题组汇报一点前期调研体会,以期抛砖引玉。  [12:31]

[曹诗权]:一、 枫桥经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二、“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建设经验。(一)自治为基。(二)德治润心。(三)法治传导。  [12:32]

[曹诗权]:三、“枫桥经验”是新时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传家宝。一是枫桥法治的人民性命题。二是枫桥法治的特色性命题。三是枫桥法治的时代性命题。  [12:32]

[曹诗权]:打造“枫桥经验”的升级版,需要我们以小见大、知微见著,立足基层又超乎于基层,把握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政府治理、网络治理、全球治理大视野,把握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宽思维,把握系统化、民主化、法治化、智能化、社会化、信息化多效能;更要求我们坚持正确的政治站位和科学的理论站位,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法治中国大潮中,为“枫桥经验”的法治底色进一步强化加强党的领导的纵深度,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厚重度,进一步强化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贯穿度,进一步强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契合度,进一步强化尊崇宪法、捍卫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度,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度,增进治理实践中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心理情感效果的达成度。  [12:33]

[主持人 陆剑锋]:下面有请浙江省委党校教育长  陈立旭发言。  [12:34]

[陈立旭 浙江省委党校教育长]: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是一开始的范围是改造社会风气。我们党经常讲的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围绕群众,这是枫桥经验里面最重要的一条,我们党是怎么改造的,总书记说自我革命,革命完了,觉悟群众,觉悟敌人,“枫桥经验”中毛泽东感兴趣的是把敌人也改造了,枫桥捕人少,治安好。我们的“枫桥经验”能有今天,首先要归根于邓小平是不够的,总书记说我们要把前30年和后30年连起来看。  [12:36]

[主持人 陆剑锋]:下面有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侯猛发言。  [12:37]

[侯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大致来说,“枫桥经验”体现出中国政法传统的几个基本特点,即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和依法治国。“枫桥经验”的核心原则,就是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而两类矛盾划分的研究和讨论,还不算多。  [12:41]

[侯猛]:一、从政法到法治。第一,党的领导体系和国家权力体系之间的关系。第二,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12:41]

[侯猛]:二、群众的公正感受。在当代中国,政法工作人员需要设身处地并因地制宜去考虑当事人的感受,从而做出合乎情理的结果。而且,各政法机关通过认知科学、包括大数据在内的信息技术,也会越来越准确测度到民众的公平感和信任度。这将会大大改进政法工作,甚至推动政法体制的法治转型。  [12:41]

[侯猛]:三、两类矛盾的划分。尽管在当代法律标准日益完善,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治标准仍有很大的适用空间。例如,毛泽东在 1963 年提出的“枫桥经验”,虽然脱离了当时的具体语境,但对于基层社会治理来说,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12:42]

[主持人 陆剑锋]:下面有请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余钊飞发言。  [12:43]

[余钊飞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宪法性认识。“枫桥经验”是浙江的传家宝、金名片,受到了毛泽东、习近平两代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已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旗帜和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标志。55 年来,“枫桥经验”历经管制、管理、治理三个阶段,正在迈向善治目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旗帜鲜明的突出党的领导,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引领时代风尚、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平安和谐。  [12:48]

[余钊飞]:二、基层政府管理。近年来,随着“有限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进一步加快,政府管理越发科学化,地方政府的权力越发透明化,这意味着政府的自我革新能力在不断提升。  [12:49]

[余钊飞]:三、基层群众自治。纵观近十年以来诸暨基层自治工作,在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主导下,诸暨大多数村庄在全面推进“三资管理”、制定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核心的自治规则体系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一)“三资”管理。(二)村民自治规则体系。(三)村级权力清单。  [12:49]

[余钊飞]:四、政府管理与基层自治的发展方向。(一)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指导权。(二)克服基层自治组织行政化趋向。(三)构建政府管理与基层自治合作治理新模式。  [12:49]

[余钊飞]: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成了一种“党委领导下”社会治理“链式”主体结构。当前的乡村建设,其未来的目标是构建新型生活共同体,基层自治属性特征明显,但同时也是一个政府管理与服务下沉的过程。当前的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部门权力上收、执法责任下放。乡镇政府缺乏行政执法职权,却要承担行政管理责任。对基层自治组织而言,固然要承担好自上而下的协助政府管理的职能,但更多的应当发挥自治的主体性和主导性。在完善乡村治理模式中,最关键的是要贯彻落实村民自治,保障和落实村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基于社会合作与政府有效整合的合作治理模式,即在构建基层党组织、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基层群众等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合作共治模式的基础上,实现基层政府治理与基层社会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才是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公民治理的理性途径。  [12:49]

[主持人 陆剑锋]:下面有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齐文远进行点评。  [12:50]

[齐文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四位主讲人主题发言内容让我感到思想非常深刻。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诸暨枫桥经验非常丰富。2008年到2012年全国各级刑事一审案件414.4万件,2013年到2017年同样是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刑事案件数升到了549万件,判处死刑607万人,判决罪犯也增加了。我们刑事犯罪下降了。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我们的刑事犯罪的发案率是逐年降低,降的比例很大,刑事司法中判处的罪犯,查出的刑事案件却越来越多,增长比例也是很近的,所以在座浙江的检察院的各位领导,我想我们应该思考一下,这里面有没有需要改进的问题,是否通过枫桥经验从我们检察系统来做一个梳理,或者说再做一个努力,我想可能需要整合我们的刑事政策,在我看来,我们过去很多的合理的正当的有效的政策提出来了,但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第三,是有一些困惑求教大家,枫桥经验主要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但是我们有很多的规则和文件有要求需要上报。  [12:54]

[主持人 陆剑锋]:下面有请民建中央委员、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教授 钱弘道进行点评。  [12:54]

[钱弘道 民建中央委员、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教授]:今年是特殊的一年,今年是枫桥经验15周年,不仅仅是纪念的问题,总结提升和未来的顶层设计的问题,我想今年我把它界定为“枫桥经验”理论化转型的一年,张文显主持的枫桥经验课题,在“枫桥经验”中转型中的引领发挥了重要作用,刚才4位是谈了四个问题,他们都涉及到了人民主体这一问题,因此张文显提到法治的基本元素的问题。三治结合是基本当下,共建共治共享是基本格局,平安和谐是目标效果,所以他们4位涉及到涉及到的5个元素方面的3个元素,第一个党建引领问题,党为领导,社会负责,共同参与,法治保障,其中当为领导是关键,如果说中国的“枫桥经验”根本保证就是党的领导,实践说明,在全国各地的“枫桥经验”过程中党建引领做的特别好的地方“枫桥经验”实践创新一定是最好的,所以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是一个堡垒,是一个模范作用。  [13:02]

[钱弘道]:新时代经验不在是之前的“枫桥经验”,也不在是我们最初的“枫桥经验”,已经不在像二十世纪60年代那样的单纯的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而是依靠三治结合,这就是我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发展方式和发展方向。  [13:02]

[钱弘道]:因此,我们未来的“枫桥经验”如果要从顶层设计的话我们十九大报告已经作出了顶层设计如果没有法治就谈不上“枫桥经验”,如果要对自治作出一个评判的话,那么中国的自治究竟情况,对四位刚才的发言人我都是赞同的。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就得在全民教育过程中,把法治精神的培育作为重点。“枫桥经验”是一种方法,是一种继承治理的方法,是社会的样本,是为世界提供了治理的元素,是道德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具体表现,谢谢。  [13:03]

[主持人 陆剑锋]:谢谢钱教授的点评。让我们共同讲好中国故事,使得我们枫桥经验不断成为我国在制度优势领域上的重要源泉,做好助推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二阶段到此结束。  [13:03]

[主持人 李仕春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教授]: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下午阶段现在开始,根据大会的安排,由我来主持第三单元第一阶段,首先非常感谢大会的安排,在此研讨会有规模大的特点,名家如云,中国法学会作为第一主办单位,是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也高度重视,但是很多具体的工作都是由浙江省检察院来承担的。第二是在贾宇检察长在西北政法大学任职期间作为常务理事对中国法学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也非常感谢贾宇检察长对法学会的重视和信任。第三单元的主题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第一个阶段是检察版发言的专门环节,份量很重。下面做发言的是,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东林,他发言的主题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与思考。掌声有请。  [14:41]

[胡东林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绍兴人民检察院倍感荣幸也深知机会难得,我们对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些实践与思考,下面我汇报三个方面的认识:  [14:55]

[胡东林]:一、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当前,“枫桥经验”经过几十年创新发展,以更加完整、开放、自信的姿态展现出来。“枫桥经验”研究正以理论范式指导实践的思路推进,显示出了理论化、系统化的时代魅力。加强检察环节“枫桥经验”的研究与探索,显得非常紧迫与必要。(一)深刻领会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思想,科学把握检察权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二)正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为检察环节“枫桥经验”提供实践指引。(三)正确处理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掌握践行“枫桥经验”的科学方法。  [14:55]

[胡东林]:二、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新变化。“枫桥经验”跨越管制、管理和治理三个阶段,正迈向社会善治目标。绍兴检察践行“枫桥经验”,在整体上经历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由零散到系统的推进演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借助“枫桥经验”的本源地理优势,推动全市检察践行“枫桥经验”进入全面创新发展阶段,呈现积极新变化。(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领域法律监督,保障基层自治规范化。(二)加强基层民生领域法律监督,推进基层治理精准化。(三)加强基层执法司法领域法律监督,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四)加强基层矛盾防范和化解,推进基层平安常态化。  [14:56]

[胡东林]:三、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格局。面对改革叠加,面对新起点新任务,在新时代“枫桥经验”背景下,检察机关应当主动策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格局。(一)补足架构体系短板。(二)补足社会风险防控短板。(三)补足“三治结合”理念滞后短板。  [14:56]

[主持人 李仕春]:下面有请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海鹰进行主题发言。  [14:58]

[陈海鹰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就打造“枫桥经验”的检察版,讲三点体会。一、刚与柔的统一:检察权与“枫桥经验”在法价值层面内在融合。法治是规则之治,更是规心之治。法律只有进入人的内心,被崇尚和热爱,才能产生权威与力量。检察权蕴含的刚性与“枫桥经验”体现的柔性,两者在法价值层面内在融合。第一,从法价值的终极目标看,共同追寻良法善治。 第二,从法价值的时代面向看,共同聚焦人民利益。  [15:03]

[陈海鹰]:二、理性与能动的博弈:“枫桥经验”的杭州实践。罗尔斯曾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正是法治的灵魂,是一切司法的核心。近年来,杭州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地行使检察权,将“枫桥经验”与司法实践有机链接,积极促成案结事了人和,着力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第一,将“枫桥经验”民安物阜的目标落地为内涵司法。第二,将“枫桥经验”人权保障的精髓落地为人本司法。第三,将“枫桥经验”共建共治的优势落地为联动司法。第四,将“枫桥经验”问题导向的特质落地为创新司法。  [15:04]

[陈海鹰]:三、传承与转型的思考:新时代发展“枫桥经验”的路径构想。“枫桥经验”是一本历史长卷,亦是一页时代新篇。立足新时代,讲好“枫桥经验”的“检察故事”,不仅是“枫桥”理想的再宣示,更是法律监督者应有的时代担当。第一,“枫桥经验”牵引下矛盾化解的一体化协同。第二,“枫桥经验”指引下解纷机制的多元化构建。第三,“枫桥经验”引领下解纷效果的智能化提升。  [15:05]

[主持人 李仕春]:下面有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学军进行主题发言。  [15:06]

[张学军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很荣幸受邀在“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市参加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感谢会务组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实地观摩学习“枫桥经验”、面对面和各位专家学者交流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使我们对“枫桥经验”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了解,增强了我们借鉴传承“枫桥经验”,打造民生检察的信心!  [15:13]

[张学军]:“枫桥经验”对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服务模式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今后,检察机关要通过继承、吸收“枫桥经验”的内涵和价值,找准派驻基层检察室在职能、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协同配合、运行方式上的合理定位,以“枫桥经验”的四个内涵为着力点,不断积极创新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服务模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把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社会发展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使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真正成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新的增长点。  [15:14]

[张学军]:一、全面发挥监督职责。坚持依法进行和强化职能的基本原则,严格履行高检院《指导意见》确定的 7 项职责,突出“六个进一步”。二、创新检察服务模式。派驻基层检察室要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贴近基层,深入基层,坚持到一线了解掌握情况,发现解决问题,查办处理案件。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派驻基层检察室要发挥紧贴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开展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工作,增强辖区民众安全感、幸福感。四、始终坚持群防群治。派驻基层检察室要自觉融入综治工作这个大格局中,协同配合地方党委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15:14]

[主持人 李仕春]:下面有请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孔璋进行主题发言。  [15:15]

[主持人 李仕春]:下面有请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孔璋进行主题发言。  [15:26]

[孔璋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我们这次提交研讨会的题目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需要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一、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即为什么要从理论方面对“枫桥经验”进行研究思考?我们认为,凡是一个成功的经验,其背后一定蕴含着事实理论,或者说一定有某种科学理论在其背后指导的。否则,无论什么经验或者模式都不会走远,也不会持久,最多也只是昙花一现而已。  [15:27]

[孔璋]:二、从理论视野看,新时代检察工作应该如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我们认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要做到“三要”:一是要把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作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指导思想;二是要把当代社会治理理论作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科学理论依据;三是要汲取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去丰富发展“枫桥经验”。  [15:27]

[孔璋]:三、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我们要对传统检察办案价值追求和评判标准作出适当调整我们在提交论文第四部分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门研究思考,需要对传统法价值和办案评判标准作出调整。一是要在公正中追求和谐;二是要在效率中追求效益;三是要在坚持检察办案“三关标准”基础上,增加“三个是否”评价标准。关于“枫桥经验”的相关理论问题,在我们提交论文中有系统的论证,限于时间关系,不再展开。希望通过理论提升和实践探索,更好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5:28]

[主持人 李仕春]:下面有请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剑做主题发言。  [15:42]

[谢剑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院,我们做了一些探索,将“枫桥经验”源头治理理念融入检察工作之中,提出了具有诸暨特色的源头检察工作模式,突出源头性问题在源头解决,以期为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检察样本。  [15:42]

[谢剑]:一、紧扣人民利益需求,创新方式,源头治本。一是“打击 修复”:遵从民众朴素的情感。二是“监督 预防”:打造有温度的法律监督。三是“谦抑 高效”:构建绿色司法生态。  [15:43]

[谢剑]:二、围绕多发易发矛盾,三治融合,源头化解。一是抓住心结,融情融理源头调和矛盾。二是检力下沉,合力对接源头化解矛盾。三是健全体系,通过导入机制源头解决矛盾。  [15:43]

[谢剑]:三、聚焦基层基础,共建共享,源头共治。一是源头打破数据壁垒,构筑对内对外数据融合平台。二是源头突破职能壁垒,打造内外协同的一体化格局。三是源头破解资源壁垒,共建群策群力社会治理平台。  [15:43]

[主持人 李仕春]:下面有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朱孝清对以上发言点评。  [15:45]

[朱孝清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听了5位检察长的发言很有深受,他们在“枫桥经验”的第一线,他们是最有资格就这个主题进行发言的,下面我对“枫桥经验”谈几点感想,第一点感想,5位检察长的发言很有特点,理论联系实际,但是也个有侧重。可谓是异彩纷呈,各有各的精采之处。  [16:44]

[朱孝清]:第二点感受,全国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早已经成为普遍行动,今天发言的检察长,从不同层次介绍了本地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做法,有比较系统的措施加以落实,有必要的制度机制加以保证,还上升为理论,有东部的检察长也有西部的检察长,根据他们的发言结合我平时的了解,可以说检察机关是践行传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一支重要的力量。  [16:45]

[朱孝清]:第三点感想,从全国范围来讲,我觉得还需要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这一主题进一步深化对一些问题的研究和认识,应当说今天发言的检察长,践行“枫桥经验”的工作是做的比较好的,但是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同层次的讲到本地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困难。  [16:45]

[朱孝清]:因此,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要践行“枫桥经验”有几个基本问题我觉得还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第一个基本问题,就是进一步统一“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关联度的认识,解决检察机关为什么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有些同志认为“枫桥经验”与公安关联度比较高,与检察机关的关联度要差一些,我认为检察机关与“枫桥经验”关联度同样的重要。第二,“枫桥经验”的内涵是预防化解矛盾和风险,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有预防化解矛盾风险的任务。第三,“枫桥经验”始终强调坚持群众路线,检察工作就是坚持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第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在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新挑战。践行“枫桥经验”使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所以检察工作与“枫桥经验”联系度还是很高的,所以我们要践行“枫桥经验”。  [16:46]

[朱孝清]:我们要进一步明确“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只有明确“枫桥经验”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才能抓住根本,抓住本质,学到真金,并随着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应当遵循的原则,这样以便解决好践行“枫桥经验”的切入口和特色的问题。  [16:46]

[朱孝清]: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要坚持哪些原则?建议大家深入研究,我在这里谈一点很不成熟的看法,第一要立足本职原则;第二是坚持法治原则,守住法治底线。第三要坚持化解案件矛盾根源原则,作为结果你依法办了但是还不够,还要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把根源给解决掉。只有这样,“枫桥经验”才能落到实处。  [16:46]

[主持人 冯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下面有请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东坡进行主题发言。  [16:50]

[石东坡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尊敬的各位专家,检察同仁,十分荣幸来到“枫桥经验”的发源地绍兴来参加研讨,我汇报的题目是检察网络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这是对景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网格化的考察报告。  [16:59]

[石东坡]:一、检察网格化的要素、运行与成效。检察网格化是指: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即全科网格基础上,根据全县行政区域和执法机构双层划分检察网格,并对接域外网格,网格小组集体开展监督信息收集;监督平台建立和运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信息通报、联动执法等综合研判、对接监督的方法、程序;业务部跟进办案、多管齐下,运用法定职权、手段、方式,并将办案过程和结果反馈至监督平台、接受网格检验评价的三级联动型法律监督工作机制。  [16:59]

[石东坡]:(一)检察网格。依托社会网格建立检察网格,一体两用,不另起炉灶、不增加成本、不叠床架屋,监督重心下沉,通过“行政区域 执法机构”双层双向划分,构建了覆盖全县21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的检察网格。  [17:00]

[石东坡]:(二)监督平台。检察网格化不仅是网格的建构,更是网格基础上对检察监督履职尽责的基础夯实、流程再造与全面整合。  [17:00]

[石东坡]:(三)全域监督。首先,检察网格化体现检察监督一体化、社会化的监督格局。其次,检察网格化实现了从审查监督向审查监督和调查监督并重转变。最后,检察网格化实现了检察监督向着全覆盖、全程化的转变。  [17:00]

[石东坡]:二、检察网格化的“枫桥经验”意蕴。(一)“枫桥经验”的人民性、协同性和创造性。“枫桥经验”是依托和发动群众进行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进而维护社会稳定的治理经验。(二)检察网格化对“枫桥经验”的弘扬与创新。第一,检察系统将“枫桥经验”的重点运用之一,是在其方法策略上,将“枫桥经验”视为一种创造性地化解矛盾的方法。第二,坚持专业化的立足点,创造性地运用“枫桥经验”,在全局上促进检察监督全面对接基层社会治理。  [17:01]

[石东坡]:三、检察网格化的特点、优势与启示。(一)检察网格化中人民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融合。检察监督与人民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和职能所需。(二)检察网格化对检察监督合力与实效的增进。检察网格化能够分别作用于检察监督体制机制的优化、检察监督信息的吸收和丰厚、检察监督能力的提高和资源的社会化,促使检察监督实效得到提升。(三)检察网格化对检察主业履职和发展的探路。检察网格化是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突破最后一公里直抵群众实践之中的组织载体和科学机制。  [17:02]

[主持人 冯军]:下面有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 余晓敏进行发言。  [17:06]

[余晓敏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作为少年司法重要组成部分,“枫桥经验”在未成年人检察领域的运用十分活跃、成果很丰硕。以浙江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聚焦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创造性地提出了保护性司法理念,走出了一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路子。  [17:11]

[余晓敏]: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在未检工作中,贯彻“枫桥经验”以人为本的内涵要义,根本的就是要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17:12]

[余晓敏]:二是遵循善治目标,综合运用检察监督手段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审慎把握未成年人案件逮捕关、羁押关和起诉关,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定手段,最大限度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  [17:12]

[余晓敏]:三是着眼源头治理,推动构建社会化支持体系。众所周知,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成因是复杂的,必须坚持系统治理思维,构建职能部门主导、社会多方参与、多种治理手段并用的综合治理模式。  [17:13]

[余晓敏]:走进新时代,作为最本质最基础的民生需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新阶段。我们将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推动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17:15]

[主持人 冯军]:下面有请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时贵进行主题发言。  [17:15]

[张时贵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共享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以打造“民生检察、生态检察、巡回检察和掌上检察”四大品牌为抓手,探索实践三明检察特色“枫桥经验”,统筹推进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为三明市连续两届荣获全国综治“长安杯”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我们的做法是:  [17:26]

[张时贵]:一、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打造巡回检察品牌。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巡回检察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就地化解矛盾,提高司法为民水平,被基层群众赞誉为“百姓家门口检察院”。  [17:26]

[张时贵]:二、满足百姓美好生活需求,打造民生检察品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努力为山区群众营造社会更安定、邻里更和谐、生活更富裕、乡风更文明的环境。牢固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监督理念,致力在“做强刑事检察、做实民行检察、做优公益诉讼”上下功夫,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7:27]

[张时贵]:三、护航净绿蓝清美丽三明,打造生态检察品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建立“党政支持、人大授权、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生态检察监督,致力让百姓能喝干净的水、欣赏绿色美景、看见蓝色的天、呼吸清新的空气。四、深化“互联网 ”检察服务,打造掌上检察品牌。随着新媒体兴起,让检察机关延伸检察服务成为可能,为满足百姓田间地头学法需求,采用一系列“互联网 ”检察服务新举措,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实效。  [17:27]

[主持人 冯军]:下面有请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张毅进行发言。  [17:27]

[张毅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有困难找民警,有矛盾找中心”的调解经验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实现群众利益、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新时代与“枫桥经验”齐名的“南通大调解模式”。“检调对接”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于 2005 年-2006 年期间应运而生。  [17:39]

[张毅]:南通“检调对接”具体模式就是,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逮捕、起诉阶段和地方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工作、人员联动,程序、实体对接。  [17:39]

[张毅]:江苏及南通检调对接机制形成专业化办案、化解矛盾模式和专门机构等共有4个发展历程:一是 2003 年-2006 年,“检调对接”调研、创设和探索实践阶段,为检调对接专业化办案与化解矛盾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7:40]

[张毅]:二是2007年-2009年,“检调对接”形成机制和独立机构阶段,相关轻微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纳入专业机构和专门人员办理的专业化轨道。  [17:40]

[张毅]:三是2010年-2013年,“检调对接”强势推进和提升阶段,江苏统一实行市、县(市、区)检察院及检察室、检务工作站(室)与县(市、区)调处中心、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对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  [17:40]

[张毅]:四是2014年以来,“检调对接”依法实施和规范办理阶段,形成监督关口前移到公安接警开始、对接单位统一使用格式化和解文书、依照特别程序专业化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等为体系的“多元联动依法和解”新模式。同时在工作中,也要重新审视不起诉制度在整个检察制度中的定位,充分发挥不诉权。  [17:41]

[主持人 冯军]:下面有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夏先华做主题发言。  [17:43]

[夏先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大家好,很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里作论文汇报。我今天汇报的文章题目为《基于“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创新:检调对接机制的新思考》。这篇文章旨在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枫桥经验”的发展脉络来探讨其对于检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义;二是新时代背景下“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对于完善检调对接机制的新思考和新的启示。  [17:49]

[夏先华]:“枫桥经验”是活的社会治理经验,其意蕴内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新时代背景下得到了创新与发展。这对于检调对接机制的再完善又提供了新的思考和启示,因而文章第四部分从理念维度、制度层面、程序保障、实施层面对此进行了着重探讨。首先,在理念维度,强调要源头治理与教育预防并重。其次,在制度层面,要从多个方面来优化检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具体包括丰富检调对接的开展模式,大力推行“三级调解模式”;从明确诉讼阶段、启动程序、运行程序、调解协议的审查、对案件的决定等方面来完善检调对接的适用程序。再次,在程序保障上,要加强检调对接的救济与监督。最后,在实施层面,通过多举措来推动
检调对接机制的开展与落实。具体包括搭建检调对接的专项平台、组建检调对接的专业团队、加强基层检察室的建设以及大力推行智慧检察四项措施。以上便是我汇报的全部内容,望各位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17:49]

[主持人 冯军]:下面有请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 贺英豪做主题发言。  [17:50]

[贺英豪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优势更加凸显。当前,新时代社会矛盾反映在刑事司法领域就是现有刑事司法制度供给与案件当事人复杂的司法诉求的不平衡不匹配。检察机关实行的“检调对接”及其相关制度实践就是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制度探索创新。“检调对接”是检察机关介入刑事和解并运用和解结果决断刑事案件的重要工作机制。  [18:06]

[贺英豪]:“检调对接”机制运行具有重要启示。一是职权色彩重;二是隐形的辩诉交易:公、私权力博弈,私法契约与公法契约之对接;三是检察机关介入社会治理法治化。  [18:07]

[贺英豪]:检察机关亟需建立提升社会工作能力的相关机制来提高自身的综合驾驭力、纠纷解决力、应急处置力和广泛协调力。它是包括科学的社会动员机制、多元的纠纷处置机制、内外配合衔接机制、广泛的宣传机制以及司法公信力提升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引领和聚集各方主体及广泛社会资源的聚合力机制,它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外部综合实力的体现。  [18:07]

[主持人 冯军]:下面有请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 汪世荣对以上发言进行点评。  [18:09]

[主持人 黄生林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本次研讨会即将结束,现在进入闭幕式环节。下面有请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晨致闭幕辞。  [18:11]

[朱晨 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尊敬的朱孝清会长,贾宁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已经顺利、圆满、成功地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即将落下帷幕。一天的研讨活动,既是一次学术盛会,更是一场思想的盛宴。各路代表的主题发言观点鲜明,见仁见智,专家点评画龙点睛、鞭辟入里。相信大家跟我一样受益匪浅。我们可以简单概括三个鲜明特点:  [18:20]

[朱晨]:一是规格高,规模大,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和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具体承办,来自全国各地近二百名代表参加会议,这些代表中既有浙江检察机关及其他政法单位的同志,也有来自其他省市的政法的同仁,既有来自理论界的法学专家,也有来自司法实务第一线的业务骨干,既有德高望重的法学前辈,又有朝气蓬勃的青年学人,大家聚集一堂,共同探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我们展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  [18:21]

[朱晨]:二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听取了会议筹办情况的汇报,最高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光辉,中国法学会张文显副会长、朱孝清副会长,王双全副省长等领导亲自出席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贾宇检察长亲自领衔组建强有力工作班子,出席会议并主持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向全国公开征集一千多篇论文,精心审核,从中筛选出150余篇论文,汇编成论文集,并选取了代表性的论文参与交流发言,确保本次研讨活动的高水平、高质量。  [18:21]

[朱晨]:三是紧凑高效、成果丰硕。本次研讨会时间虽短,但与会同志们的研讨热情高涨,大家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法治价值与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三个主题,多维度、多层面、多要素的研讨,既有理论的阐释,也有实践的真知。不同观点和思想在这里碰撞,给我们带来了新视角,新思路,新启迪,更激发了我们对“枫桥经验”深层次多角度的思考。这些思考必将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研讨会即将落幕,但思想的火花仍在飞溅碰撞,愿望和期待仍在不断的延续。  [18:21]

[朱晨]:首先期待与大家共同分享浙江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有效抓手,不断丰富“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时代的特质,使其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服务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离不开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大力倡导,离不开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精心培育和积极推广,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踊跃的参与。本次会议凝结了“枫桥经验”在浙江的一些新探索新做法新经验,希望这些经验能够为兄弟省份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为助推进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浙江的绵薄之力。其次,期待研讨成果为浙江政法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18:22]

[朱晨]:本次会议展示了全国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成果。特别是兄弟省的成果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我省各级政法机关将以本次理论研讨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吸收、消化研讨会的成果,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落点,推动新时代我省政法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第三,期待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枫桥经验”经历了55周年,但它依然年轻,特别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仍然面临着很多课题,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枫桥经验”始于浙江,但不是一时一地的经验,也是全国人民的精神财富。  [18:22]

[朱晨]:“枫桥经验”始于基层,但不局限于社会治安管理,应该将其放到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视野下去研究和实践。本次会议会聚了全国各地的专家和代表,希望通过多方的交流和探讨,进一步拓展“枫桥经验”的实践领域,进一步推动“枫桥经验”的理论化、体系化。  [18:22]

[朱晨]:最后,我代表主办方衷心感谢高检院、中国法学会和法制日报社。本次会议的规模较大,所涉及的参会代表的职业领域、地域范围较为广泛,会议筹备过程中流程繁复。正是高检院、中国法学会和法制日报社的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今天的会议方能顺利召开。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和代表们。今天参会的很多同志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公务十分繁忙,但仍然抽出时间参会,令我们非常感动。  [18:23]

[朱晨]:特别是今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的领导、发言代表和点评专家,是您的精采发言和点评使会议更加出彩。衷心感谢论文作者。今天参加会议的论文作者,只是参与“枫桥经验”征文活动的一小部分代表,会场之外还有许多作者将他们最新研究成果无私地奉献到本次研讨活动中来,让整个研讨会更充实、更有料,因此,要对所有论文作者的辛勤耕耘和默默奉献表示感谢。衷心感谢绍兴市委市政府和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会议的承办方,你们承担了大量的会议工作。正是你们周到细致、有条不紊的工作,为大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大会的圆满成功,衷心感谢我前面没有提到的,但必须感谢的其他为本次研讨会默默无闻做保障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的同志们。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表示衷心感谢。至此新时代“枫桥经验”理论研讨会正式结束,祝大家平安返程,工作顺利。  [18:23]

[法制网]: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