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法制网2017年两会系列访谈节目。今天我们特别荣幸地邀请到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张院长将在今天的节目中和我们分享法院系列改革的成功经验,欢迎广大网友通过我们的直播页面进行在线提问。张院长,您好!  [10:21]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  [10:22]

[主持人]:张院长,非常感谢您的到来!我们都知道云南是旅游大省,以其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吸引了大量的中外游客。我们注意到,2016年云南法院在全省各重点景区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那么,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的出发点是什么?  [10:22]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谢谢主持人。云南旅游资源丰富,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与多国接壤的边境旅游资源,历来是中外游客青睐的旅游胜地。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综合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到2016年云南省各级法院审理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就达到了520件,旅游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且案件数量上升的幅度比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劳动者就业、增加人民群众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云南法院在全省各重点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化解旅游纠纷,倡导诚实守信,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推进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0:22]

[主持人]:张院长,您能给我们的网友简单介绍一下云南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的基本情况吗?  [10:25]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好的。2015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工作时,作出了“云南旅游资源丰富,要大力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旅游业在全省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为我省旅游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劲的动力。2016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按照省委要求,云南省高院与省旅发委于2016年7月联发了《关于服务保障全省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实施的意见》,该意见是我省各级法院保障全省全域旅游战略和《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规范和指导,将为平等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实现我省从旅游大省到旅游强省的跨越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同时,根据该意见的要求,2016年7月,云南高院民一庭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旅游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工作的通知》,就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作出具体要求。截止到今年2月份,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辖区内旅游资源分布情况,统筹辖内各基层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或巡回审判点,现已设立旅游巡回法庭46个,旅游巡回审判点77个,基本实现重点景区全覆盖。  [10:25]

[主持人]:太好了,其实到云南放心游是广大网友的心愿,那么,云南法院在服务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哪些好的做法?  [10:29]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如果说有什么好的做法,我认为最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及时化解旅游纠纷。全省法院在旅游纠纷案件审理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的民事权益,对于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平等自愿订立的合同,按合同确立的各方权利义务,尊重当事人契约的自由。对合同一方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的对合同另一方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合同权益责任的,严格依法确认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努力实现契约正义。对旅游经营者擅自将旅游合同义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降低或变相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依法认定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坚决依法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自觉按合同办事、规范履约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对于因旅游景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判令旅游景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那么第二个方面就是积极与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对接机制,形成纠纷处理的合力。当前我省部分中、基层法院已与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建立了形式多样的沟通交流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通报情况,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旅游纠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比如昆明市石林县法院与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建立了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双方就石林景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常交换意见,石林法院针对受理的涉及旅游类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就如何维护石林景区的良好形象提供相关的司法建议。玉溪市澄江县法院与旅游部门、景区内派出所协调配合,健全旅游纠纷调处互动机制,形成调解合力,努力将纠纷调处在萌芽阶段。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与云南省和昆明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支队通过定期座谈,相互通报旅游投诉处理和法院审理旅游纠纷案件情况,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合力。西双版纳两级法院、玉溪市红塔区法院在部分旅游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由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牵头并组织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对相关行政部门在处理旅游类纠纷时提供法律帮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10:29]

[主持人]:张院长,刚才您谈到了旅游巡回法庭在服务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方面的主要做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那旅游巡回法庭以何种形式运作?其工作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10:31]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目前,我省法院建立旅游巡回法庭主要通过两种形式来实现的,一个就是在辖区内客流量较大的著名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法庭或者是巡回法庭,比如说昆明市石林县法院在石林景区设立的石林旅游巡回法庭,大理州大理市法院在大理古城设立的大理古城巡回法庭、在喜洲镇设立的喜洲人民法庭,文山州丘北县设立的普者黑巡回法庭,等等。第二个形式就是在著名景区、重点景区设立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利用旅游黄金周、小长假等期间期,巡回立、审各类旅游纠纷案件,并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工作。比如说大理州大理市法院在双廊镇和沙溪镇、曲靖市陆良县法院在彩色沙林景区、丽江市玉龙县法院在玉龙雪山云杉坪景区、香格里拉市在普达措国家公园设立巡回审判点,等等。
    通过上述旅游巡回法庭的不断尝试,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一些工作亮点,具体说,一是化解纠纷快速。有针对性地为旅游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也避免了因旅游者居住时间短、对旅游地不了解所带来的诉讼不便及事后取证的困难,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二是联动机制全面。充分发挥审判优势与调解便利,与辖区内旅游、物价等相关部门联合配合,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化解旅游纠纷,形成全面多元的调处合力;三是便民服务周到。在景点、宾馆、旅行社公示法庭地址、法庭值班电话等信息,印制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巡回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服务,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10:37]

[主持人]:谢谢张院长的介绍,您看,现在春天又来了,云南游又会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一个热点,那么我想代表网友问一下,云南法院在新的一年里,在服务和保障云南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有什么进一步的工作打算呢?  [10:39]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好的。实现从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的新跨越是云南省“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下一步,我们各级法院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为云南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坚决贯彻旅游纠纷处理的“三快”原则。针对旅游纠纷案件涉诉标的小、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结。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原则上应当在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力争就地受理、审理、调解和执行。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案件审理中要注重调解、简化文书,尽量做到即时履行,确保旅游纠纷能够及时化解。要突出旅游纠纷案件审理中的保护消费者、倡导社会诚信的原则。旅游纠纷案件中旅游者也是消费者,从保护弱势群众的角度出发,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高度重视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审判倡导社会诚信。要强化司法建议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针对旅游纠纷调解或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旅游景区、旅游经营者在管理或运营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在旅游资源开发、景点道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供法律意见或司法建议,促进旅游企业规范管理和自律,积极预防纠纷产生。要加强研判和业务指导。针对当前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发现的诸如挂靠承包经营关系难认定、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范围难界定等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研判及审判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旅游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共同研究探索预防、解决旅游纠纷的新方法。要与旅游景区建立定期沟通工作机制。定期针对旅游景区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对案件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通报,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积极与旅游景区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吸收具有旅游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利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共同解决旅游纠纷。加强对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提高调解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宣传,不断提高旅游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要依托旅游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通过"阳光司法"、"庭审直播"等方式,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拟在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通过互联网上发布我省旅游巡回审判点的地图,进一步方便旅游消费者及时维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10:40]

[主持人]:谢谢张院长,刚才您谈了对旅游云南保障的问题。在线网友也提出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云南法院在破解这个难题上做了一些什么样的工作?有一些什么基本的情况?网友们也想请您介绍一下。  [10:49]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2016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开局之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的工作部署后,我省各级法院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只占全省法院10%的1166名执行人员办结了占全省法院结案数20.63%的94348件执行案件,实现了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的双提升,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0:49]

[主持人]:从张院长刚才的介绍我们看到云南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我们也想知道,云南法院在取得这些业绩的背后,肯定是有强有力的措施来支撑的,还是请张院长给广大网友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经验吧。  [10:50]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是的,执行难问题应该说是长期存在的问题,成因复杂,解决执行难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去年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吧,一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各级法院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紧紧依靠党委和政法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去年,省委陈豪书记就法院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政法委领导专门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帮助法院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省委政法委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全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各地党委政法委也采取各种形式,全面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政治优势,应该说这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二是着力形成“共治”的合力。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级32家单位就建立我省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达成共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共治格局应该说已经形成。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大力支持解决执行难工作,全方位立体式报道法院执行工作,全社会了解执行、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三是切实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制裁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行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专项活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2016云南执行攻坚”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等8个执行专项行动。全省法院判处拒执犯罪48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1231人,罚款22人,34590名被执行人被录入失信名单受到惩戒。这其中,罗平法院全年对12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官渡法院全年对上百名“老赖”进行司法拘留,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强制性的特点。全省法院通过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金融机构执行到位20.49亿元;通过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3548件,执行到位3.18亿元。四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不断完备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全省目前149家法院建成了网络查控专用室,以“总对总”系统为主,“点对点”系统为补充的网络查控体系的功能应该说日渐增强,作用日益凸显。去年共查询案件是65679件,查询到银行账户资金是759.81亿元。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于去年9月在全省法院全面部署使用,实现了全省执行法官在统一平台上办案。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不断完善,惩戒成效日益明显。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应该说是深入推进,网拍案件数、成交率、溢价率不断攀升。五是不断完善内部机制。各级法院不断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开展“执转破”工作,同时加大调解、执行和解工作力度,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的案件。认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 清理工作在全国排名靠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程序和实质标准进一步明确,全省法院开展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出47471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省高院出台了执行的约谈机制,执行复议案件移送、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提级指定执行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将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得到遏制。六是强化执行各项保障工作。全省各级法院一把手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执行工作的组织保障应该说是切实加强。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队伍、经费、装备、技术等各方面给予倾斜,执行工作的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10:50]

[主持人]:张院长,听了您刚刚的介绍,网友们更迫切地想了解,云南法院在2017年就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又有什么新的打算呢?  [10:56]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我们去年工作做得不错,开局良好,今年的任务更重、更艰巨,因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也应该是见效之年,今年云南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党组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按照“找准着力点,找到撬动点”的要求,以实现“四个基本”为着眼点,以实现“四化”为撬动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加强统一管理,强化执行监督,全面规范执行,切实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深化执行公开,努力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提升案件申请人的获得感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基本解决执行工作取得重大突破。那么根据这一基本思路,我们打算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执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高、中级法院对辖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加强监督指导,组织专项活动,重点解决执行不规范、工作效率不高、责任心不强等执行工作老大难问题。二是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通过巡查、督查,还有问责等等手段,向执行队伍内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刀,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对有执行条件而长期未结的案件、严重超过办理期限的案件、当事人合理诉求经多次信访仍得不到解决的案件,要严肃查处,重点督办。三是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员、资金、设备、技术保障,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使执行指挥中心真正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信息交换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决策分析中心,促进执行工作的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充分应用最高法院统一部署的“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工作管理平台”,实现对执行办案过程中异常情况的全过程跟踪与监督。积极建立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尽快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的便捷查询。管好用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院全覆盖、案件全覆盖、法官全覆盖、节点全覆盖“四个全覆盖”,真正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四是推进阳光执行。借助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四公开”平台,还有12368查询平台等,设立服务热线、投诉热线,实现语音服务与人工转接的无缝衔接,强化执行公开、实现阳光执行,畅通执行法官和当事人联系渠道和当事人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重点解决反映强烈的当事人找不到执行法官、不了解案件办理进程等问题,以此实现执行案件信息通过网络、微信,还有短信的自动推送和实时查询,确保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案件办理情况,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五是积极深化执行改革。探索有别于审判团队的执行团队组成形式和管理方式,建立符合执行实施案件、保全案件、监督案件办理要求和规律特点的工作模式。稳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分段集约执行,探索法警编队管理、派驻执行的模式。六是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把好进口,畅通出口,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狠抓执行队伍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建好隔离墙,架好高压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铁笼。七是做好执行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宣传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执行、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执行干警中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社会理解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法院所付出的努力。注重宣传尊重法院裁判、自觉履行义务、坚守诚实信用的当事人典型,倡导崇尚法制,遵守法律、诚实信用的社会风气,以此来凝聚正能量。  [10:57]

[主持人]:张院长,我们这里有一位网友,他非常非常感兴趣的是我们在执行攻坚上有一个“迅雷”行动,您能具体谈一谈吗?  [10:58]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好的,我们打算在今年4-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执行攻坚整治“迅雷”行动。具体要求是“十个必须”:一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必须依法在六个月的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超过时限不能执结的,承办人必须说明情况,并向申请执行人进行回告。二是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必须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经调查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划为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执行程序。三是必须保证案件执行质效,中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必须高度关注每一个案件的正相关指标,如实际执结率、个案标的执行到位率、执结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和网拍率等。减少或杜绝负相关指标,如执行行为撤改率、个人追责与国家赔偿率等。执行局长对以上指标不履行管理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上级法院执行局按干管权限予以问责。四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符合破产条件的执行案件移送到管辖法院进行破产处理,以此消化一部分执行案件,推动“执转破”工作正常开展。  [10:58]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五是必须全面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实现执行案款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收取的执行案款,一个月内必须发还给申请执行人,严禁违规长期滞留案款。六是财产变现必须坚持以网络拍卖为原则,传统拍卖为例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规范网拍工作,降低财产变现成本,提高财产变现率,杜绝权力寻租空间。还没有在网络上开设网店的法院,今年3月份前必须全部开设。七是必须加强和依法做好、做实财产保全工作,将财产保全重心前移至诉讼阶段,全力保障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八是必须保证每一个执行案件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执行人员在重要执行程序和节点上必须做到“应为尽为”,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并保证实现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信息交流和互动。九是执行裁判文书必须公开。凡是符合条件上网公开的执行文书,必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符合条件的“老赖”,应录尽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十是必须增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规避、阻扰、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制裁,并集中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  [10:58]

[主持人]:张院长,听了您这十个要求,我们感到迅雷行动确实是非常地有实际的措施,我们期待着有更加的执行的效果出来。那么谈了执行难的问题,我们这里有一位网友想请您介绍一下云南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好吗?  [11:06]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云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有:一是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实现了“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二是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保持了办案的平稳和质效提升;三是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员额法官签发文书占到结案数的91.3%,审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85%,院、庭长主动办案蔚然成风;四是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2014年,云南高院工作报告以97.81%的赞成率高票通过,位列全国第一,2015年、2016年、2017年都名列前位。  [11:08]

[主持人]:张院长,刚刚通过您的介绍,我们深刻地感觉到云南法院通过改革,成效是非常明显的,那么你可以给广大网友再介绍一下,我们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所形成的工作特点有哪些?  [11:10]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好的。去年,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督查推进会在我们云南召开,这是对“云南经验”的推广,这也是对云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肯定和激励。从总体上说,云南司法体制改革有这么几个主要特点:1、坚持以点带面。将全省149家法院分为三批开展试点,2016年10月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其他各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2、配套制度完善。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顶层设计和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出台了二十多项配套制度。3、严格遴选标准。除院长外,其余所有人员一律按照同一标准、程序遴选。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4、严格限定入额法官比例。全省法院试点期间执行34%的入额比例上限,第一、二批试点法院首次遴选实际比例控制在25%以内。5、遴选严格中立。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委员由专门委员和专家委员共15人组成,法院只占一个名额。6、坚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对助理审判员的遴选一律进行面试。自治地方法院主体民族增设1至2名法官员额,在学历要求、考试分数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7、责任制落实到位。从2016年12月起,全省法院全面实行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未入额的法官不再办理案件。8、坚持人财物实质性省级统管。目前,全省三级法院人财物已经上划省级管理。  [11:11]

[主持人]:张院长,根据我们的了解,云南法院在大力推进四项基础性改革以外,还同步推进了其他各项配套性改革,您在这里也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好吗?  [11:15]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好的。云南法院在推进四项基础性改革的同时,还同步推进其他相关配套改革,如稳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2013年以来,通过推行“诉访分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开展社会联动,全省法院信访形势逐年好转,信访总量逐年下降,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法院推广。全面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了95%以上。深化诉讼服务改革。改立案大厅为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综合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集中提供立案查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投诉举报等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的转变。探索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2013年,在楚雄中院辖区开展试点,确定楚雄市、元谋县法院集中管辖楚雄州内10个县市的一审行政案件。从今年8月,将扩大到铁路、昆明、曲靖、楚雄、普洱法院。
    此外还有,积极推进内设机构、人民陪审员制度、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公开等等改革。  [11:15]

[主持人]:张院长,我们知道,司法体制改革依然是任重道远的,那么2017年云南法院在法院工作改革中又有什么新的打算呢?  [11:16]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今年的改革应该说主要是深化和提升,具体说有两个方面,一个就是继续抓好“四项基础改革”。 认真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着力解决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司法责任制的实施,积极推动落实法官工资制度和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制度,完善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以改革政策的落实到位、改革红利的充分释放,最大限度激发改革的内生动力,解放“审判生产力”。二是协调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任务。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执行体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辅助人员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以改革的整体推进提升审判工作水平,确保公正高效地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1:16]

[主持人]:今天,张学群院长来到我们的演播室,谈工作话改革,并和网友进行了互动和交流。我们再次感谢张院长带来的精彩访谈!  [11:16]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谢谢法制网,谢谢各位网民朋友!  [11:17]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谢谢张院长。  [11:17]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好,谢谢主持人。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