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尊敬的周社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尊敬的各位律师同行,大家上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主办方和承办方对各位领导和各位嘉宾参加本次论坛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08:38]

[薛济民]: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让中国经济影响世界,让中国企业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需要法律的保障,需要法律服务先行,一带一路不仅仅给法律人带来了法律服务的机遇,更是给法律人带来了新的严峻的挑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经济与发展模式,不同的法律服务模式。服务好一带一路战略,法律人依然任重道远,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法律人需要更加注重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所面临的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需要更加注重国内法制和国外法制的协调,服务需求与服务能力的协调,理论研究与服务拓展的协调,解决个案和服务大局的协调,基于此,我们在法制日报主办中国公司治理高峰论坛暨第五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之际,承办了本次企业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预防分论坛,旨在搭建交流平台,找准服务定位,强化法律思维,让我们法律服务的思考更深,让我们法律服务的眼界更高,让我们法律服务的格局更大。  [08:38]

[薛济民]:出席今天论坛的领导和嘉宾有:
    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键先生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万力先生
    中国律师杂志社、事业发展部主任李华鹏先生
    江苏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处长陆坚先生
    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石刚先生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处处长张巡凯先生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蔡赵同先生
    南京律师会长张力金先生  [08:39]

[薛济民]: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光临。正值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高峰论坛在南京召开之际,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和西安市律师协会的有关领导参加我们的论坛,同时,我们也邀请到国内外的嘉宾来给我们做精彩的演讲,也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的光临。下面有请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万力先生讲话,欢迎。  [08:39]

[万力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律师朋友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要感谢法制日报,感谢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键。  [08:40]

[万力]:作为论坛的主办方,他们为这次分论坛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筹备工作,使与会同志在更为开阔的平台上共同研究企业一带一路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其次,我要感谢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陶景洲先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晓峰先生,以及三场圆桌沙龙的各位嘉宾,他们将与我们共同分享一带一路风险预防的研究成果和法律实务经验。  [08:45]

[万力]:中国有一句具有浓重乡土气息的话,要想富先修路,我觉得这句话不仅能够刷在农村的土墙上,也适用于国家型的战略。2013年,9月、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哈萨克斯坦、东盟提出了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值此新形势下,中国将自己的产能优势、技术和资金优势,经验和模式优势,转化为市场和合同优势,扩大全方位开放的重大举措。我们欣喜地看到,三年来,一带一路建设从无到有,由点及面,进步和成果远超预期,江苏是开放型的经济大省,更处在一带一路的交汇点上,明代的郑和从江苏起锚出海,开拓海上丝绸之路,所以江苏人有责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担当起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今年前7个月,江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了达到了20.4亿美金,对外工程承包额23.1亿美金,2015年江苏与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金额达到1124.7亿美金。前天,也就是28号,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发布数据,在全国各省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参与度指数上江苏名列第六。对江苏而言,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加上沿海开发战略,三大机遇叠加,所以我讲,江苏的企业是幸运的,同样,江苏历史也是幸运的,我们有责任把交汇点作为发力点,为企业走出去更好的保驾护航。  [08:46]

[万力]:企业走出去是希望是机遇,当然也充满风险,各国由于政治体制,历史文化,法律制度不同,走出去的企业面临诸多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识别,预防,化解法律风险是律师职责所在。本次论坛聚焦企业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预防,无疑于切合我们律师的作用和使命,我以为律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预防识别和化解法律风险,有几点在当前尤为要把握好。第一要加强研究,60多个国家法律制度不同,涉及到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一些国家法律制度甚至还不够健全,需要律师与企业界学术界共同努力,深入研究和把握各国法律制度,比如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税收,贸易保护等等,这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提和基础。这是一个历时长远,庞大的工程,全国律师协会在前不久已经做出了全面的部署,这需要全国的律师共同参与,久久为功。  [08:46]

[万力]:第二,要加强合作。律师与律师的合作,律所与律所的合作,中国律所与外国律所的合作,国内各省区律师协会之间的合作,乃至于国外律师协会的合作,这都是我们编织走出去法律保护网的必由之路。去年江苏省律协与新疆,内蒙,福建,广西,四个省区的律协签订了一带一路法律保护的协定,我们今后还将扩大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朋友圈,搭建平台,形成合力,更好地为江苏的企业走出去服务。第三,我觉得这点尤为重要,就是我们需要勇气。我非常敬佩企业家的胆识和勇气,远赴数千公里乃至万里之遥的陌生之地,兴业投资,贸易经商,在这点上我觉得律师界要向企业家学习,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全国的律师界,包括我们江苏的律师界虽然已经开始动员,但是我觉得我们的步伐明显滞后。落后于企业界,所以在这点上希望律师们能够向企业家学习,抓住机遇,开拓视野,鼓足勇气,我们不仅要跟着企业家的脚步走出去,今后还要更具有前瞻性。提前布局,把能“走出去”的企业,领出去,提供更加贴心的法律服务。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08:46]

[薛济民]:感谢万厅长热情洋溢的致辞,万厅长在致辞中对江苏律师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也提出了要求,我想我们律师界的同仁可以在实践过程中认真贯彻。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简短的开幕仪式到此结束,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蔡道通先生来主持今天的论坛。  [08:56]

[主持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蔡道通]: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能够主持下面的几个环节的活动,下面进入第三个环节,由两位演讲的嘉宾,进行主题演讲,分别是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 陶景洲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晓峰。第一位演讲嘉宾,是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陶景洲先生,有请。请演讲嘉宾注意好时间。  [08:57]

[陶景洲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大家早上好,谢谢江苏省律协南京市律协和法制日报邀请我今天上午来给大家说说关于一带一路方面的法律上的问题。我是,应该说是36年前,到南京来实习,在南京中级法院,上大学的时候到这儿来实习过,之后也来过不少次。又去法国学了法律,在法国得了律师资格,现在做国际投资方面的事。所以说这些东西是因为在过去我这31年的律师生涯中都是做跨境业务,跨境业务,最早的时候都是代表外国企业到中国,当时中国的法律环境应该说和现在很多的一带一路国家的法律环境差不多,大家来投资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谨小慎微,带着他们的律师什么的,我们中国的企业都会说不需要律师,我们只要有共同的商业目标,不需要律师。但是这些外国企业说不行,我到你们国家来做生意,是啊,在你们国家你说不需要律师,这个我不敢相信嘛,所以一定要律师把这个合同做好。关于这个一带一路我想可能应该,是不是有三层的意思?  [08:57]

[陶景洲]:一个就是一带一路中间,我们中国对这些国家的这些援助,这些援助本身不需要任何的回报,不需要还钱,所以这个可能也不需要律师参加。另外一块应该是国际工程承包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刚才万厅长所提到的,这方面由于投资比较长,所以可能是需要我们在座的各位律师去介入的。第三个就是一些其他的工业的投资项目,这些项目,因为你要在人家国家投资设厂,当然消化中国的产能也好,开发新的市场也好,可能也需要律师,所以在这个三个组成部分里边,至少后边两个,都需要我们律师的参加。  [08:57]

[陶景洲]:今天既然说一带一路,我就讲四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一,一个是带,再说这个一和路。一呢,便于大家记忆,第一个就是要把各种的风险因素充分考虑到。当然一带一路是我们中国的重大的战略,但是在这个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企业家也好,作为律师也好,我们都必须要特别慎重,不能因为这是国家的战略,因此可以不计成本,不顾风险去投资,所以这些国家,你看到这65个国家,刚才万厅长提到,有十几个的英美法系国家,有四个是伊斯兰法系国家,还有一些所谓的这种混合型的这种法律体系国家,像卡塔尔什么等等的。那么这些国家的法律体系都不一样,国家的国内法也不一样,法制建设的程度很不一样,他们的司法的独立情况可能也不一样,所以这中间的这种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安全的,当然还有法律的风险,我们都不能低估。所以要特别慎重地来决定你是不是要去这个国家来投资。这些政府,当地国也是多变的,不像我们的制度的这种稳定性,那么他们的地方政府对法制的遵守精神我们也不知道。所以,一定要把这个困难想得多一点,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说一定要把各种风险的因素充分考虑到。因为任何一步闪失都可能把你血本无归,所以这一点要做到。  [08:58]

[陶景洲]:第二个字就是带。就是一定要带上你的律师团队,当然了,不仅包括我们中国的律师团队,也要包括当地的律师团队,当然也要包括像我们这种所谓的国际律师团队。在有一些国家,可能我们中国律师需要做的是要先忘掉我们自己国家的这种法律的规定和我们过去从业的这种惯常的做法,比如说在有一些国家,到底意向书是不是一个有拘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果你没有明确排除它是一个有拘束力的法律文件,是不是会产生你的权利义务?第二个,你没有签合同的时候,口头合同是不是会造成这个权利义务的产生?  [08:58]

[陶景洲]:另外就是说你的善意的去进行这个谈判,然后要得到人家的经济信息,财务信息等等,是不是你的义务,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我们不能够按这个中国的先入为主,认为在中国一向就是没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因此,签就签了。这些我们一定要慎重,过去我处理的这些跨国公司的兼并收购的过程中,由于意向书本身产生的纠纷就可能各种各样的都会有。团队要有这种当地的律师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当地,毕竟是在当地的法律环境下面,为什么要有这个国际律师呢?因为很多的国际工程承包也好等等,都是一些国际惯例的东西,很多当地国家的律师对这些并不了解。比如说我们这个本世纪初做的一个,从哈萨克斯坦到中国的石油管道,这个项目就是我们既有我们当地的在阿拉穆图的律师,也有我们北京的律师,再加上当地的律师,一块儿组成这样一个团队来去做这些事情,从而减少这个任何未来的法律风险,所以这是第二个字,带。  [09:17]

[陶景洲]:第三个就是一,一定要选择国际商事仲裁和准备进行国际投资仲裁,仲裁这个词最近大家说得比较多,但是那些是国家公法项下的仲裁,我们就不管了。我们讲一定要有国际商事仲裁和考虑到未来的国际投资仲裁。这个商事仲裁主要是要排除当地国家法院的管辖,大家做过仲裁都知道,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就排除了法院对这个案件的管辖。因为我们对当地法院没底。我本人也是国际商事仲裁院的委员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咨询委员会的委员,所以我对他们两家仲裁机构没有任何的偏心,当然也是贸仲专家委员会的委员,我说一定要选择一个仲裁,而且不能在当地国家仲裁,一定要选择一个国际仲裁机构,比如说国际商会,比如说香港国际仲裁院,比如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等。当然选中国最好,但是让对方接受中国的可能性因为比较小,所以你必须要权衡一下,在这些世界上的众多的仲裁机构中到底我选哪一个能够保证未来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公正的裁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说,如果你选择了这个仲裁,就可以按照纽约公约,1958年的纽约公约在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比较顺利地得到承认和执行,甚至包括在中国能得到比较顺利的承认和执行。  [09:18]

[陶景洲]:在一带一路65个国家里面,也有几个国家没有签这个公约,没签这个公约,就是说你拿一个仲裁的裁决,你可能得不到执行。我们为了配合我们的一带一路,最高法院正在和这些国家谈双边仲裁的未来执行的安排。你比如说将来我中国企业要赢了官司的话,你们要是没有办法用的话,可以用我们双边的协定,这个什么时候能谈下来,这个不太清楚。就是说在未来我们和这些国家的争议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这些国家是不是纽约公约的签字国,我们是不是要选择一个纽约公约签字国的国家进行仲裁等等这些事情。另外一个,就是必须要考虑到所谓的投资仲裁,投资仲裁是指一个投资者,和我投资所在地的国家,作为主权国家所发生的争议。这是一个,怎么说呢,应该是一个超国家的保护。中国在过去的这种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在不断地和其他国家签署这种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有这种双边保护协定的国家呢,我们中国公司在那边受了气了,比如有的把我们人关起来了,有的该给我们的利润汇不出来等等这些事,那么都可以去提起一个所谓的投资仲裁。根据我们签署的这些协议,132个国家,基本上会给一个投资者一个选择,要么你去进行一下所谓的临时仲裁,要么你去做这个所谓的解决投资终端。  [09:18]

[陶景洲]:第四个就是这个路了,路呢,应该说是路漫漫吧。那么钱投资进去之后呢,我们讨价还价的能力就会降低。因为我们是一个长期的投资,所以我们必须要注意,怎么注意呢?就是说,一个就是说,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比较好的合同,因为合同应该说是除了他本国法所能提供的保护之外,一个最重要的一个保护手段,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最早人家到中国来投资的这些70年代、80年代初的时候,尽管我们中国企业说你不需要什么合同就完了,但是人家都写出来几十页的合同这样一个原因。所以我们现在就要出去了,我们要写一个特别周密的合同安排。特别是现在对企业领导人责任终身追责,所以我们至少要在合同上把他们保护好。  [09:18]

[陶景洲]:另外就是说一定要在合同中对于主权豁免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调研和规定。这种主权的豁免,比如说按照这个国家的法律,一个主权国家和一个外国的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他能不能去仲裁?有的国家的法律强制规定说,一个主权国家的部委等等是不能去仲裁的,这种仲裁是无效的。将来,如果你返回头来,要到这个国家执行仲裁结果的时候,人家说你仲裁结果无效,因此不执行,应该对主权国家的豁免做出民事的安排。另外,对于这个司法的管辖要做出相应的这个主权豁免的放弃。  [09:19]

[陶景洲]:因为江苏一直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的省份,你们的对外交往也特别多,我想在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也肯定有很多的起先锋作用的时候吧,所以他们企业冲在前面,我们江苏的律师也会跟着冲在前面,我希望今天上午对这个一带一路这四个字的说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大家。  [09:26]

[蔡道通]:谢谢陶先生。刚才陶先生说好像是悄悄地过来,其实陶先生,即便在学术界都是特别有声誉。所以特别感谢陶景洲先生给我们做的一带一路的新的诠释,下面有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晓峰律师演讲。有请。  [09:27]

[李晓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谢咱们峰会和年会的组委会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来跟同行和各位企业家和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在这个油气行业的感受和体会。今天我想跟大家探讨的一个题目就是全球低油价形势下的油气并购的机会。因为今天我看了一下,咱们的主题是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我在我的主题演讲的后面,我会补充一些关于这样的一带一路的风险,结合油气并购的一些体会,谈谈这个风险防范。  [09:27]

[李晓峰]:目前,全球的油价跌得比较厉害,在座的各位,江苏也有油田,对油气行业也是不陌生的。这两年油价从100多跌到接近27美金一桶的位置,跌得非常非常惨烈。我从1996年进入能源行业,到现在,这是第一次碰到这么强劲的跌幅。一般油气行业都是富得流油的,我们这么说,但是最近两三年,油气行业日子非常非常难过。对于我们来说,对于企业界的来说这是非常好的并购的机会。这两年油气如此之不景气,这样的话破产非常非常多,据我们简单地了解了一下,光北美就有200多家油气公司破产,有20多家管道公司破产。所以我想大型的跨国公司都是资产再平衡,所有的大型公司,包括壳牌石油都是在卖资产,把他们的资产负债表负债压下来,有很多优质资产会释放出市场上。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09:28]

[李晓峰]:我们看到2015年,全球有大概有300多宗的并购,涉及的金额也非常大,到2016年上半年,交易金额更大,390多起快400起,这个交易大多数发生在美国,当然也有在亚洲、非洲。这些国家都有很大的交易并购的量,除了上市公司的并购,私募基金业开始进入并购行业,这时中国也有很多私募基金业开始进入。非常规油气的并购量是最大的,这是非常大的一个量。  [09:28]

[李晓峰]:刚才讲的是这么一个情况,我们反过来看看,最近两年我们国家级的这个大型的油气公司对外收购反而不多,反而是一些上市公司,民营资本走出去的力度非常非常大。对外输出的过程,民营资本已经开始慢慢地占据了半壁江山。现在我结合这个一带一路,就是结合油气并购,我们讲三个地方,然后讲三种风险,跟大家一块儿来探讨一下。第一个地方就是哈萨克,哈萨克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国家。中国的企业在哈萨克,有很多的油气资产。但要注意一个风险,地缘政治的风险,这个风险表面上看起来和法律风险没有相关,但是实际上这种地缘政治风险,往往会发生在你的法律合同上。  [09:37]

[李晓峰]:第二个,伊朗,自从伊核协议达成以后,几乎全世界的各个国家对伊朗的投资的热情比较高,但是大家都比较谨慎。因为伊朗首先一点,我们讲法律风险,我们先看看它的文化,为什么要讲文化?这个国家的法律就是他文化的反映,伊朗这个国家人民非常精明,不能吃亏,体现在法律合同上给你抠得非常非常死,让你动弹不得。所以伊朗的石油合同,原来叫回购合同,这个合同就是说你先垫资先开发,然后油再卖给我,他有的时候就是让你只挣这么多钱,但是你承担所有的风险,这就是伊朗。  [09:37]

[李晓峰]:第三是非洲,我们看到在座的企业界也有在非洲投资的,我们协助企业在非洲投资快20年了,非洲我举个例子,第一,一定要注意国别风险,这是在一带一路路上要注意的,但是在非洲尤其要注意,举个例子,津巴布韦,他们总统一翻脸,就说50%的股权归国家所有。第二个,我举一个例子来说,你的合同一定要有退出通道,一定要有退出通道,这一点切忌,我的一个客户在西非签了一个PSC,产品分成协议,油田的,约定投8700万,整个合同下来,到现在为止只有投没有出,他不能退出。整个合同不能退出这意味着你只能往里面砸8700万,这非常非常可怕的。我们在合同当中一定要描述出来我们怎么退出,刚才我讲的是全球油气的并购一个良机,然后我们有结合一带一路上的这个投资。最后总结提炼自己的一个观点,作为一个律师,作为一个专业的行业的律师,一定要具备协助我们的客户做出商业判断的能力。  [09:37]

[蔡道通]:谢谢李晓峰律师,就低油价形势下的全球油气并购机会发表了主题演讲。下面我们进入第四个环节。就跨境投资与并购法律实务我们有一个圆桌的沙龙,沙龙的嘉宾分别由如下的几位。分别是领先嘉宾,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政平律师。江苏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处长陆坚先生。  [09:45]

[蔡道通]:南京市发改委外经处处长张浔凯先生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张洁先生
    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彬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罗石先生
    天津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白显月先生
    有请我们的领先嘉宾宋政平主任,后面的环节交给他。  [09:47]

[宋政平 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位来宾,上午好,一带一路战略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战略,但是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是什么?我想讲,企业境外投资和并购,绝对是一个主要的一个内容。刚才前两位嘉宾已经就一带一路当中的风险给我们做了一个初步的揭示。所以说,一带一路战略不是这么轻而易举就可以实现。正如历史上张骞通西域,郑和下西洋一样,在追求机遇的同时,伴随着风险。那么展现在我们中国律师业一个巨大的课题,就是如何帮助我们境外投资的这些企业去防范这些风险?我们今天也邀请了这几位嘉宾,组成了这个沙龙,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今天首先是有幸邀请到了我们省商务厅外经处的陆坚处长,陆处长,几个问题问问你,江苏省是一个外向型经济的大省,刚刚前面两位嘉宾也提到过,开放程度很高,对外接触实际上在一带一路战略提出来之前,我们已经境外投资已经是有很大的一个数字了。我们江苏的企业在跨境投资过程当中取得哪些成绩,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09:48]

[陆坚 江苏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处长]:非常感谢,有机会参加我们这次论坛和沙龙。刚才宋律师提到的这个问题,应该说在江苏体现的非常明显。2015年大家都知道,是我们中国的对外投资的元年,所谓元年就是,我们历史上第一次对外投资超过了引进外资,那么今年的1—9月份,从全国来讲,这个差距拉到多少?400多亿美元。就江苏而言,我们从12年的对外投资是50亿美元,15年对外投资103亿美元,就是说花3年的时间翻了一翻,今年1—9月份,我们已经达到了128亿美元。也就是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水平,所以说我们整个的对外投资呈现一个飞速发展的态势。那么我们在整个的这个对外投资的过程当中,秉承的是双轮驱动的这么一个思路,什么叫双轮驱动,其实跟我们今天论坛的主题是非常切合的。一个就是国际产能合作,大家可能都耳熟能详,第二个就是跨国并购,所谓国际产能合作就是我们通过,比如说刚才大家都很关注的一带一路,一带一路都是一些相对发展中的一些国家,那么我们把我们的一些优势产能,或者讲这个过剩(产能),过剩产能并不代表落后产能,有的我们的产能虽然过剩,只是因为我们供需平衡被打破,可能供过于求,可是我们这些产能技术含量是非常高的,而且在那些国家是非常稀缺紧缺的,所以我们把这部分产能转移出去。  [09:49]

[陆坚]:这个产能转移出去以后,腾挪出来的空间靠什么来填补?就是靠通过我们这个对外投资并购到一些发达国家去并购他们的高技术产业,高科技含量的产业,然后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来提升我们整个的江苏省的这个产业水平和我们优化我们的产业结构,这是我们的一个总体的思路。  [09:57]

[宋政平]:谢谢陆处长,现在我们江苏省有那么多的企业走出去,企业,我们无论是在台上还是在台下,都听到过企业关于走出去这个问题,好像有一些艰难,有的时候,我们江苏省在这个方面有一些支持政策没有?比如说我们从政府的层面上,给予一些财政或者其他方面的扶持?  [09:57]

[陆坚]: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作为我们政府来说,除了在政策上引导以外,还要出台一些实实在在的扶持的政策。我想企业走出去,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包括我们的信息不对称,包括我们人才的缺失,包括我们资金的匮乏,包括风险防范等等,今天这个活动非常有意义。我们法律界的朋友可以为我们的企业走出去提供,至少在信息咨询,包括风险防范这两方面的专业的服务。那么我们政府,就我们江苏而言,我们一方面通过简政放权,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来服务于企业,我们从14年开始,就把我们对外投资的这个行政许可由核准转变为备案。一亿美元以下的对外投资项目,在我们江苏的设区的市和三个省管县可以直接进行备案。除了1亿美元以下的以外,1亿美元以上的都在省里面备案就可以了,而且是没有上限的,除了敏感行业和地区。  [09:57]

[陆坚]:政府的财政支持扶持方面,我们也有一系列的举措,这里面包括了两项资金,两个平台和两个基金,两项资金是指的国家层面的,就是每年商务部和财政部会专门对全国各省市有一笔资金来专门专项的支持这个走出去,省里面配套也有一笔。这两个资金加起来,总额大约在2亿到3亿之间。同时,我们针对这个江苏的本土的,本土的中介机构能够服务于我们走出去企业,我们也给予专门的补贴。这里面可能涉及,我想着重介绍,涉及我们法律界的,一个就是刚才我介绍的这个,我们企业走出去的前期费用,这个前期费用里面就包含了这个市场调研,风险评估,净值调查。另外就是刚才我讲的这个对本土中介机构的奖励,这个目的是什么?就是我们这个政策是为了引导我们本土的这些律师事务所,包括其他中介机构能够参与当中。大家知道现在,可能企业走出去更多的是请的国际一些知名中介机构,比如说这个四大,或者其他的一些律师事务所,我们希望我们自己的本土的中介机构也能顺应这个形势得到一个快速的发展。  [09:58]

[陆坚]:另外就是我们有两个基金,一个是我们企业国际化基金,这主要是为我们企业走出去融资,贷款进行征信的,规模不大,大概2亿人民币。另外还有一个就是一带一路投资基金。另外我想再介绍一下两个平台,这两个平台,这个可能跟我们在座的法律界朋友都有关联,大家知道,这个走出去风险很大。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人身的,一个是财产的,针对这两个方面,我们政府也专门搭建了这么两个平台,第一个就是我们全国首创的,从14年开始,我们建立了走出去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统保平台,为每一位走出去的人员提供78万元的人身伤害险的费用,政府出80%,派出单位出20%,起到非常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09:58]

[陆坚]:目前两年多时间,将近4万人参与到这个保险当中来。第二个就是财产,从去年开始,我们跟中兴保江苏分公司搭建一个平台就是“走出去”企业政治险的统保平台,针对刚才两位律师提到的,“走出去”,比如说在一些一带一路国家会有战争,会有暴乱,会有汇兑风险,还有征收风险,这个也是有效规避我们企业面临的财产的风险。应该说这两个平台的搭建为我们企业从人身到财产进行了全方位的保障,谢谢。  [10:08]

[宋政平]:谢谢陆处长,我听了您刚刚的介绍,觉得我们江苏省在这块扶持方面还确确实实蛮有干货的,作为我作为律师来讲,包括今天参会的律师也获得很好的信息,只要你从事一带一路当中的法律服务,参与风险评估,净值调查,可能一部分的律师费用也可以向政府去进行申请补贴的。对企业的利好更多,无论软的和硬的方面,软的方面,从行政审批角度也简化程序,放下权利,从硬的角度来讲,他设立了两个基金。那么我们今天也请到我们南京市发改委的张处长,张处长,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我们的省会城市南京在境外投资方面的一些取得的成绩?  [10:08]

[张浔凯 南京市发改委外经处处长]:有幸参加这次论坛,南京的走出去,我大概用几个特点来形容一下。特点主要有几个。一个是投资的规模是加速增长,我用几个数字来概括一下。我们近三年以来,南京市新增的境外投资项目是370个,年均增长率44%,在13年,我们南京境外投资的项目数和金额分别是90个,合10亿美元。到15年,项目数达到170个和20.6亿美元,这个项目的增量和金额的增量应该讲是远远超过了我们长期以来比较关注的这个招商引资,外进外资的这个增量。这是第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在我们境外投资的这个项目中,民营企业成为了投资的主力,这里面也有几个数字。13年—15年,所有南京市的境外投资项目中,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要占到项目总数的75%,投资金额要占到总投资额的82.4%,这个数字应该就可以看得出来,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中应该是作为绝对主力的。  [10:10]

[张浔凯]:第三个特点,服务业是我们南京市跨境投资的产业的重点,真正在我们目前的这个走出去的过程中,服务业应该讲还是占据了主导地位。我这儿有一个数字。就是我们南京市的境外投资项目中,服务业项目要占到总数的将近80%,从制造业的项目,它只占总量的20%左右。第四个特点,我们投资国别分布非常地广泛,但是又相对集中。这个从广泛来说,南京市的境外投资可以说遍布全球,但是其中的重点可能是亚洲和北美洲,排名首位的目的地是香港。第五个特点是,我们服务一带一路的投资,成为近年来的投资热点,应该讲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投资,也是这两年开始逐渐地成为热点的项目,主要得益于国家的大力支持。  [10:10]

[张浔凯]:我们也对这个南京已经开展境外投资和想走出去境外投资的一些企业也做了一些具体的调研,我把一些调研结果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主要就讲一讲,这些企业在境外遇到的主要的问题,可能他们现在最想,最需要政府或者是各个行业给予帮助的一些问题,可能有几个。一个是我们推动和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这么一个整体的推进机制,可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里面可能就不仅仅是包括政府,也包括比如说咨询、会计、审计、包括法律服务方面。我们长期以来是以招商引资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工作手段也是为了配合这个工作重点。但是现在,可以说走出去已经不仅仅是国家的战略需要,已经成为了一个企业发展的一个实力的需求,那么的话,对我们政府部门来讲,我们就是怎么转变我们这个工作的一些角度和工作的一些做法,这个是我们政府需要做的事情。从各个行业来讲,也迫切地需要对接,目前这么一个发展的趋势,也要做一些相应的观念和工作内容的转变。这是一个。  [10:11]

[张浔凯]:第二个,我们这个目前企业境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可能还比较单一,目前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它是以自有资金为主的,真正通过资本市场,通过境外贷款,或者是采用一些什么上市募集资金这种方法,目前来看是极少数的.也就是说,他的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来讲比较弱一些。第三个,也是我感觉推动境外投资最严重的制约因素,那就是缺乏国际化的人才和投资信息的不畅通。这个我就举法律服务,虽然我不是太懂,我就谈谈我个人的观点。你现在法律服务,可能长期以来是替外国人在中国打官司,可能他需要熟悉的是中国的法律,对吧,这个大家因为长期生活在中国,可能也相对也会比较熟悉。但是你如果替中国人到国外打官司,首先你是面临着这个国别不一样,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意识不一样,面对的群体又是不一样。那也就是说,走出去需要的人才更加国际化,更加多样化,更加专业化。另外一个就是投资信息的不畅通,这个目前可以说从我们接触到的企业来讲,不管是已经在国外有境外投资的,还是打算出去境外投资的,他们现在一个最大的问题,他们所得到的信息应该说,很多都是口口相传。这也是我们需要去考虑去想办法为企业解决的这么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就讲这么多。  [10:20]

[宋政平]:谢谢,也给我们的信息量非常大,包括还提供了一些调研的数据,我刚刚跟我们省厅陆处长交流的时候,他还跟我讲,他说还有一些很重要的消息。  [10:20]

[陆坚]:我跟主持人申请一分钟,我觉得这件事对我们在座的各位都很有帮助,大家知道李强书记到江苏来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所谓我们叫改变江苏的大概十几项重点工作,其中有一项叫什么?叫推动江苏的上市公司海外并购,这个工作是由我们厅牵头,省里面大概有十多个部门,我们相互配合来推动,那么这个是什么意义?就是说刚才讲到跨国并购,大家知道上市公司是我们所有的企业的整个类别当中最优质的一部分,无论是资金实力,还是治理结构,还是国际化程度还是人才储备等等,全方位都是最优质的,所以我们首先推动这一批上市公司到海外去参与高技术新兴产业的并购,这个工作我们厅里面现在已经制定了五年行动方案,准备马上报省政府审核通过。以后,从今年到2022年5年时间里面,我们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我们会有一系列的境内外的推进的活动,我提醒各位律师界法律界的朋友关注这项工作,我相信大家可以从这个工作当中,为我们的事业创造一个新的辉煌。  [10:21]

[宋政平]:谢谢陆处长,我们一带一路战略,刚刚两位来自行政机关的这个领导,也给我们介绍了他们的相关工作,以及我们江苏省和南京市面上的这一块境外投资的这方面的概况。境外投资这个事,落实到最后,它不是说政府走出去,它落实到最后是企业走出去,企业是境外投资。我们今天也请到了我们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  张洁,沙钢也是我们江苏省从事境外投资,或者是国际贸易比较早的这么一个大型的企业集团,他们也在各种各样的这个案子当中,也是积累了很多经验,有的还可以说是一些教训,那么我们请张总来介绍一下,你们这个境外投资过程当中主要投资了哪些国家,以及你们所投资的这个行业?  [10:21]

[张洁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谢谢,谢谢主办单位的安排。大家上午好,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沙钢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的一些大体的情况。应该讲,沙钢集团从2000年开始就开始布局海外市场。 2001年,当时在德国杜德姆德市收购了一家钢铁企业,我印象中是4000万欧元把它买下来,买下来整体拆迁,一部分,25万吨机器设备我们运回来,运到我们沙钢集团总部所在地张家港市,同时我们对这些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从原来的2百万吨的产能扩展到最终650万吨的产能。虽然说这个严格意义上来讲,也不算是对外投资,更像是一种贸易行为。但是通过这个事情让我们认识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海外投资并购上面可能给我们下了很大的决心。就是说这个国际市场也好,国外市场也好,你只要利用充分,应该讲跟这个国内市场能够形成资源的互补,给这个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沙钢的,应该讲我们在这个过去十几年对外投资,我们简单来讲,把它这个分为三大块,一块就是对外的矿山项目的投资,这个主要是在澳大利亚,另外一个就是搭建国外的经营贸易平台,这个比较多了,欧洲、亚洲、美洲都有的,第三个就是我们这个国际海运,目前我们,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钢铁企业两头在外,原料在外面,产品也在外面,所以这个运输保障很重要,目前我们自己控制的运力大概有500多万载重吨,虽然是一个钢铁企业,但是从掌控的运力来讲,比很多国有的海运企业大很多。我就是在这个机会主要介绍一下我们境外的项目投资以及碰到的一些问题。  [10:22]

[张洁]:我们在2003年、04年联合央企,武钢,还有安徽的马钢,以及河北的谭钢和PHB,在西澳的西拉拉有一个合营项目,产能2500万吨,我们对这个叫生产有一些原料的保障,另外一个方面,通过这个应该讲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我们自己算了一下,这个项目我们3—4年就完全收回投资,而且像在2015年,应该讲2015年是大宗商品价格很惨淡的一年,2015年,这家公司很多净利润差不多有5000万奥币左右。2007—08年我们联合北京以及香港的两家公司收购了澳大利亚最大的磁铁矿,磁性球砖厂,澳大利亚,大宗商品公司,在08年底,2009年初,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资本运作,并购了这个,跟澳大利亚有一家上市公司,叫GRR,我们把它并购进来了,沙钢是它的最大的股东,控股接近50%,这家公司应该讲,目前的运作也是比较正常的,去年整个净利润有差不多近6千万澳币,总体我们境外矿山投资,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情况。  [10:30]

[宋政平]:谢谢张总,我听了一下,沙钢的项目也是琳琅满目,在那么多的投资当中肯定也是和律师有打交道,有中国律师也有外国律师。  [10:31]

[张洁]:是的。  [10:32]

[宋政平]:在你的印象当中,中国律师,外国律师,他在这个过程当中起什么样的作用呢?因为我们后面三位嘉宾全是律师。有中国的,有我们江苏省的律师,还有我们省外的律师,都有。  [10:32]

[张洁]:好的,我简单介绍一下,应该讲我们过去不管是投资也好,不管是融资也好,包括我们贸易也好,应该讲可能打交道的律师事务所比较多,20家左右,各国都有,香港、新加坡、美国的都有。总体感觉,律师,或者法律专家在跨境投资和并购当中,起的作用还是非常大的。  [10:33]

[宋政平]:谢谢。我们下面的这个时间就要交给我们三位律师了,应该说律师在这个境外投资的过程当中,他起到着一个保驾护航的这么一个作用。律师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我们的客户做出一个正确的商务决策,这个提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下面一位嘉宾是我们江苏的律师,是我们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彬,他也长期在境外投资领域提供法律服务。高律师,根据您的这个经验,你感觉到中国企业在跨境投资过程当中,他经常有哪些风险?您作为律师来讲,你一般会帮他做哪些工作?给我们介绍一下。  [10:33]

[高彬 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我本人从事的多年的涉外企业的并购当中,我个人认为,律师在涉外服务当中,应当至少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为境外投资的企业家提供服务,防范企业并购的风险。第一个方面,也就是说要聘请境外的合作律师,主导境外的合作律师对并购项目的净值调查。了解境外律师的工作方式,工作模式,包括境外律师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主要的是我们涉外并购律师,在为境外并购企业当中,最主要的服务方面。好多这个境外的律师,你跟他交流的时候,对他的知名度,以及它所提供的成功的案例,我们要进行筛选,我们要发现他为哪些中资企业,或者具有世界500强还是300强的企业提供服务的这些律师。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可以将同一个法律问题,提交不同的律师来做出书面的法律意见。我们通过他所提交的不同的法律意见书来确认我们所聘请的境外律师。  [10:34]

[高彬]:在聘请境外律师的时候,我们所服务的境内的律师不能以我们现有的中国的聘请律师的观点来去聘请境外律师,比如说我们中国律师可能随时的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但是你聘请境外律师,他并不是这样的。境外律师在非工作时间和法定的节假日你是不可以打扰人家的,也就是你不能在非工作时间打电话跟人家讨论问题,要求人家给你提供服务,这种行为,其实在聘请境外律师的时候,我们是必须要注意的。我们中国律师希望当事人随时打电话,我随时为你提供服务,境外律师不行。在选定境外律师以后,我们要与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对净值调查的内容和净值调查的信息不得外泄,保障这个净值调查的顺利进行。对净值调查的相关范围和内容,应当是我们律师和企业家确定方案以后来进行,要求境外律师进行什么样的净值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境外投资的前期工作进行净值调查清楚,避免相应的风险发生,这是一个方面。  [10:34]

[高彬]:第二个方面,要确定与境外交易的时间,交易的途径和交易的结构,为什么要确定交易的合理时间呢?因为刚才前面两位嘉宾也都讲过,国际市场上,外汇的波动率很大,无论是美元还是被投资国的这个货币,都有可能存在着贬值和升值的状况下,我们确定合理的交易时间,就能够为国内的境外投资企业节约交易的成本。我们就境外,境内,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也应当了解一定的理财知识,那么像在我们中国银行合作,我可以把中国银行的,人民币存在中国银行,开相应的存单,我们到国外的人民银行贷出美金,兑换成投资国的货币,如果投资国的货币发生了贬值,那么你这种交易不但赚取了它的利润差价,而且还获取了你这个投资额的相应的银行利息。只有在准确的掌握交易时间以后,我们就可以为境外投资企业节约相应的成本。而交易途径的设计呢,就是能够进行合理的避税,这个避税,当然既要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也应当符合这个境外企业的,境外企业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交易结构的确定,也就是说确定了相应的交易流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体现江苏的律师在境外投资企业当中的这个强势服务,你把方方面面为境外投资的企业家想清楚了,做到了,那么才能充分发挥江苏律师在境外投资企业的服务风采,这是第二个方面。  [10:35]

[高彬]:第三个方面,与境外企业积极承担谈判的任务,融入谈判的角色,那么主动起草交易的法律文书,为什么我们境内的律师要主动起草交易法律文书呢?因为起草交易法律文书是取得境外企业并购当中的交易的优势地位,那么这个优势地位就来源于你的这个交易法律文书,那么代表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进行投资交易的谈判,首先,我们应当确定出谈判的方案和目标,列出谈判的方案,负责谈判的任务完成,我本人在涉外企业法律服务的并购当中最多的谈判是谈判了三天三夜,老板他是不管的,老板他是把所有的任务列出题干,交给你律师,你律师和对方律师进行商谈,在这个商谈过程当中,实际上我们也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首先把涉外交易的所有没有异议的内容、条款,按照,用法言法语把它确定下来,有异议的部分,双方律师谈不下来,要求双方实际投资人他们来最后商谈,在他们商谈的基础上,双方的律师再进行交流,来确定交易方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涉外投资的这个交易风险控制在我们的手中,在这个签订交易文书的过程当中,实际上对适用法律的解决争议,以及这个争议解决的机制我们都应当明确下来,这个明确呢,实际上刚才前面的嘉宾已经讲了,我们在确定争议解决机制的时候,一定要熟悉,无论是这个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还是香港仲裁中心,他们的仲裁规则,他们的相关规定,更主要的是在交易法律文书中对适用法律的约定,你适用中国法律,可能对方适用于对方法律,那么我们不同意,适用哪一国的法律,就是说你要对这一国的法律基本上能够了解,能够在这个方案当中予以取得最大的优势地位。这是为境外企业法律服务的第三个方面。  [10:35]

[高彬]:第四个方面,我们要建立适合境外企业的治理结构,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境外律师起草的相关的合同和制度,进行审查,这个里边虽然是境外律师发挥主导型的作用,我们一般情况下聘请境外律师是适用的聘请两家法律顾问,一家是在境外企业的所在地,找出一家律师事务所,另外我们是在这个境外企业的主要的经济首都或者行政首都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由两家律师事务所对境外企业的相关公司治理结构等等做出符合境外企业的法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制度的落实。根据前期调查,这一些制度,不仅要符合境外企业的国家文化以及宗教,也要符合境外国家的习惯,法律规定,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甚至于了解这个境外投资国的劳工制度,工会制度,对境外企业的发展能够充分发挥律师在境外投资当中的聪明才智。那么由于律师在境外投资当中所必须掌握的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的细节是决定着境外投资企业的成败,一些小事情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是未能仔细认真地处理,就可能对境外投资的企业发生法律上的风险,那么在境外投资当中,很多事情我们不能怪罪于境外投资的环境,这个国家的环境不好,那个国家的环境不好,但是,一带一路上的国家,他并不是求着你去投资,而是我们的境外境内的企业为了扩展,甚至说为了国家的战略,而去境外投资的,所以我们只有在境外投资过程当中,多找出自身的缺点和毛病,这样,才能使我们江苏律师在一带一路的对外投资中发挥充分的作用。  [10:35]

[宋政平]:谢谢高律师,真知灼见,都是平时在做业务过程中精炼出来的几条做法,我们今天还请到一位境外律师,罗石律师,在此前我给他联络的过程当中,我给他发了一条英文的短信,我问他要一个电话号码,他用中文给我回了一条信息,现在中国的这个外国人确实也不少,所以我们在外国人面前少讲外国人的坏话,他现在的中文都好得不得了,下面我们请罗石律师给我们介绍一下从境外律师的角度如何来看待中国的企业走出去,那么我们的境外律师能够为中国律师提供哪些服务,时间有限,提醒一下时间。  [10:35]

[罗石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谢谢宋律师,大家好今天我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跟大家分享一下中国客户境外投资怎么处理这个法律风险的问题。首先,刚才各位已经提到,强烈建议中国客户在战略初期而不是后期来聘请外国律师。我觉得你们最好不要去选择费用最低的外国律师,因为并非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具有相同的资质水平。然后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找到在这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大部分的外国律师他们不会说自己在所有的领域都是专家,他们只是在特定领域表现出色,比如说公司并购,这是我做的。这些外国律师事务所如果碰到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诉讼劳动,他们事务所内部会有一些其他专家可以帮忙,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10:46]

[罗石]:我觉得在初步阶段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内资所和外资所,还有顾问要做到最有效的(解构),如果你决定投资到发展中国家,你可以考虑那些双边投资协定,因为有可能这个双边投资协定会给你一些保护,如果以后在投资目的地国发生什么问题,你可以受到这个协定的保护。我们看到了一些中国客户,他们考虑这个结构问题太晚了,已经做了投资,(再考虑这个问题)就太晚了,所以要早点考虑这个问题。我觉得外资所和中国律师,还有一些内部律师也可以,为中国客户可以提供一个无缝式的合作,相辅相成,各方都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我觉得我们最近给很多国内的律师事务所有非常顺利的,非常密切的合作,当地律师更理解客户的需求,更理解客户是怎么想的,所以他们可以帮我们沟通这方面的内容,如果目标公司在这里也有子公司,他可以做这方面的工作,这方面的净值调查,当然可以帮客户获得中国的一些相关部门的审批。他也可以帮助跟那个外资所协调,我觉得这方面非常重要。你的当地律师也可以作为,有点像你的内部律师一样的,就像高律师提到的一样,可以帮你聘请一些外部律师,在沟通方面,起草中文文本也可以做。外国律师就是处理外国法律的一些问题。如果时间允许,我就举一个例子。我们以前做的一个案子,这个案子,我们开始参加的时候比较晚一点,所以已经发生了一些问题。我们那个时候客户是一个中国国企,他在境外设了一个合资公司,他的合作伙伴也是同样一个省,不过他客户可能选错了这个合作伙伴,所以以后发生很多问题。  [10:46]

[罗石]:然后我们的客户决定他要把那个合资公司上市,在国外,但是那个时候市场不是很好,所以没有后面的投资的支持,所以可能他们的财务顾问也给的意见不是很好。我们开始调查这个合资公司,我们发现这个合资公司有一些问题,虽然我们客户是大股东,他有51%以上的股份,不过他实际没有控制这个下面在境外的合资公司,他们委托了一些董事也耍无赖,所以真的问题很严重。虽然这个国企它有自己的一些内部的一些控制权的机制,这个很好,不过在国外,可能我们那个客户他刚开始他不明白,如果你当董事,你的决定权是挺大的。这是他们没有咨询外国律师,没有了解外国的一些法律,那个东西的权利有多大。这个无赖当事人他开始滥用乱用我们客户的资金,我们帮他把(资金)拿回来,有一些资金也是被用到做那个人口资金,因为这个部分是追不回来,所以刚开始,我们这笔钱是追不回来的。我们客户因为这个,首次公开上市,因为没有外部的投资者,所以我们的客户想停止上市,不过其他股东他们反对,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公司需要这个钱。然后决定权在股东大会里面,而且到时候那个董事会他们已经没有控制,所以最后公司还是上市场了。然后我们的客户想变更那个董事会,不过这个过程比较长,因为它是上市公司所以大概需要2个月,在这个过程当中,其他股东还有其他的同事,他们实际控制这个董事会。不过最后,还有最后一点是那个董事会他们要发一些新的股份来稀释我们的合股,变成小股东。这是我们扮演的一个重要的角色,我们针对这个不当目的的股票发行,向法院寻求一个禁令,最后那个董事会同意不再进行股票发行。所以这个故事比较复杂,不过我总结一下,我觉得我们外国律师可以扮演一些决策,第一个是可以帮你预防和防范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给你很大的帮助,处理这些问题。  [10:47]

[宋政平]:谢谢罗石律师,我们还请到天津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白显月律师,他是涉外行业里面从事很多年。我们刚刚请了中国律师,外国律师,介绍了他们各自在境外投资服务当中的一些想法,白律师,我想问你一下,现在企业界也有一种声音,就是我在境外投资,要你中国律师干嘛?境外投资只要到东道国请一个律师就万事大吉了,你中国律师不懂当地的语言和法律,我请你好像没有什么用,你能回答我这个问题吗?  [10:47]

[白显月 天津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主任,天津辰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谢谢宋政平,谢谢主办单位举办这个活动,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也是我们中国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大背景下去境外投资并购当中,仍然面临的一个问题,一个思考。中国企业走出去是要更早一些,也有十几二十年的历史了,一带一路这个背景,跨境投资和并购是最近开始的。早年,中国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时候,刚才很多发言人都提到,陶律师、李律师,都提到,早期是外资进入中国,中国过去20多年是外资大量进入,改革开放几十年,现在是我们资本大量输出的时代,刚才我们陆坚处长提到,江苏省去年是对外投资的元年,对外投资规模已经超过了外资进来的规模。随着这个进程的变化,中资律师和外国律师的作用也在发挥着根本性的变化,过去几十年都是中国律师在配合,我们作为本地律师来配合外国律师在投资中国过程中提供一些本地的法律服务,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中资的律所越来越发挥核心的作用,原因我认为是这种资本的强势所决定的,未来这些年中资律所的律师发挥这个核心的总协调人的角色和作用,还有这个所谓的主导的这个律师的作用,这是不可逆转的,是必然要发生的,这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和一个节奏的问题,现在世界上随着中资律所的强势的增长,和专业人才的涌现,还有一些众多的实务经验的积累,这个确实已经开始出现了。中资律所和外国律所的作用,在过去的这种中国大量引进外资的情况中是中资律师进行配合。  [11:06]

[白显月]:但是在这个跨境投资和并购的过程中,中资律所是注定要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个原因是很多的,中资律所他有天然的优势,中资律所可以全面参与这个比如并购方案,比如商业谈判,净值调查的设计,因为它了解中资企业的真正的战略意图,他也可以参与到这个全局规划当中去。中资律所的律师和国企背景的企业,他们和这个律师沟通的效率会更高一点,中资律所会在这个并购过程中起总设计师的作用,扮演总指挥的角色,他能调动和指挥各个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来参与到这个竞争当中去,因为这个并购投资,参与方很多,除了律师还有这务,会计,评估审计,环评,还有投行的角色,但是在这个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和并购的过程中,投行的角色并不是那么地多,并不是那么活跃,当然也有。但是投行的成本就比较高,那么我们知道有一个很著名的案子就是平安集团并购比利时一个银行的过程中,就是有投行的参与,但是实际上那是一个失败的案例,是一个不太成功的案例。  [11:06]

[白显月]:在境内的这个投资和并购中,大家都知道律师是一个相对弱势的角色,更多还是财务,这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角色更强势,也更核心,但是在对外投资和并购的过程中这个情况完全不一样了,因为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他们的这个专业的服务能力是有限的,国内的这一块他是强势的,或者是有优势的,但是在境外,中国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就很弱势了,被并购方也希望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他们这个定位就是很明确的,我是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这一块的事情,所以他这给中国律师的发挥核心作用提供了一个天然的机会。为什么说我们未来的中国律师的舞台会越来越广阔呢?就是尤其是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很多原因,中资的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对国企还是民企,这种天然的共同的语言文化背景、思维方式、沟通方式,沟通效率更高一些。还有一个就是说我们的这个服务的性价比也会更高一些。实际上来说,中资企业提供的服务,中资律所,有很多出色的中资律所,这些年涌现出来国际教育背景,国际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水平已经跟十几年以前,二十年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我们得感谢众多的跨国的律师事务所,在过去二三十年中为我们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培养了很多人才,他们的成长,锻炼,历练跟外资律所的培养分不开,有广大的出色的做国际业务的律师,不仅在国内的律所工作过,也可能在国外美国,欧洲的律所培养过,成长起来的。  [11:07]

[白显月]:这批律师必定带着中资的法律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个中资的律师还有对中国的产业政策了解和把握上更准确一些,对于我们的合规,比如说国企,国企的对外投资的压力,合规的压力是很大的,境外的可以分给国外的律师来承担,中资律所完全可以起到一个总协调人的角色,由他来分包一部分业务给这个投资的目标所在国的专业律师来承担这些方面的业务,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做一些当地的法律合规的一些法律的咨询意见。还有提示这个在并购过程中,一些法律风险,还有并购完成之后,企业的融入,还有当地的这个,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合规,劳工,环保,股东,公司内部的公司治理等等这方面的专业意见,中国律师,未来我觉得这个可以做的工作是越来越多,已经远远不限于传统上配合的角色,仅仅就中国法律来解释。提供一些专业意见。因为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去,他的很多大型企业,成功的企业,包括国企,他是一个全球战略,而且刚才说的那句话,如果它的企业遍布全球的时候,英国、美国、法国,他来中国,他去世界各地投资的时候,都是要用自己国内的律师,因为这个国内的这个合规要求,虽然全球布局越来越复杂,国内的合规要求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这方面需要专业律师提供的专业意见也越来越复杂,这个趋势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的问题就是说,中国的这个律师事务所和广大的律师能不能做好这方面的准备,能不能以一个全新的面貌跟国际的律所的水平看齐,在短期内提高我们的水平和服务能力。  [11:07]

[宋政平]:谢谢白律师,回答我这么一个尖锐的问题。我们下一个环节是我们的来宾有没有什么问题?先自我介绍一下?  [11:07]

[提问]:我是来自北京中英南京律师事务所(音)的李坚。我想问一下陆处长一个问题,现在政府采取了很多的措施,支持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围绕企业走出去做了文章,中国的企业“走出去”走向一带一路,本身是一个体系,我们想了解一下作为政府这一块,在企业走出去的时候,也需要很多融资,中介机构的服务,会计师、律师,希望有这样的配套的服务,我想问政府有没有做这方面的(工作),举办一些中介和企业对接方面的探讨的论坛,或者对接的措施,这样给双方对接提供一个这样的舞台和平台,谢谢。  [11:08]

[陆坚]:感谢你的问题,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我们政府在很多方面搭建这个中介机构,包括金融机构跟企业之间的一个桥梁和平台。类似的活动每年我们都会搞,而且我们也会配合,比如说今天这场活动,我们也会到会来宣传一下我们的政策,其实也是我们全社会,包括政府,包括社会各阶,包括法律界的朋友,共同参与服务走出去的一个系列的举措。应该说法律界的朋友,除了为我们企业提供包括法律咨询,包括风险防范等等,刚才大家提到的这些业务领域以外,还有一块我也想提醒各位能够关注。就是,大家知道现在中国对外开放,这个“走出去”步伐是越来越快,而且力度越来越大,那么世界上有一个名词大家都知道,叫中国资金,刚才演讲嘉宾也介绍了,比如说亚投行,丝路基金,中非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等等,非常庞大,江苏是民营企业为主体,我们80%的以上的走出去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他们在资金方面的需求更为迫切,我想我们法律界的朋友可以通过我们的一些渠道,一些人脉的关系,包括我们既有的一些客户的关系,为我们江苏的这些民营企业地方企业去争取国家层面的资金,包括一些政策,来提供相应的,其实是一种延伸的服务,我想无论对我们的企业也好,还是对我们法律界业务自身的发展也好都是非常有利的,谢谢。  [11:08]

[宋政平]:谢谢陆处长的回答,因为时间关系,我们没有办法在现场回答更多的问题,大家如果有问题,以后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跟我们现场的嘉宾再来联系。按照这个沙龙的要求,最后都要做一个小结。我对这一次的沙龙交流小结我是这样的,三点,六个字。哪六个字?第一个是机遇,第二个是挑战,第三个是对策。为什么讲机遇?在一带一路的战略给我们江苏律师也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舞台,我们江苏是一个外向型经济的大省,包括刚刚我们陆处长抛出的一大堆礼包当中,这里面就有我们江苏律师的一份。为什么说有江苏律师的一份?从方方面面的案例来看,我们的企业走出去,确确实实是伴随着风险,我们刚刚罗石律师也讲了,等到客户找到他的时候,咨询的时候,他的投资已经投出去了,所以说我们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规则意识,在境外投资的过程当中还是有待加强,那么我们律师又是以规则为业,我们就是吃规则的饭的,我们就是通过制订规则,规范交易,来防范风险,所以说一带一路战略,给我们江苏的律师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但是,这个机遇不是轻易能够把握的,跟我们传统业务不一样,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挑战,无论是刚刚前面的这个演讲嘉宾也好,还是我们刚刚的这个举行的沙龙也好,我们都注意到,有两个问题,我们无法避免,我们中国境内律师,第一个,就是语言障碍。  [11:08]

[宋政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是培养了许多涉外律师,但是我们涉外律师的主流,他的涉外英语,涉外的语言能力都是英语,而我们一带一路国家的这些官方语言,大部分都是小语种,那么这个是我们的一个短板。第二个,法域障碍,境外投资是一个跨法域的活动,不仅是中国的,或者仅仅是东道国的,它是投资国与东道国甚至第三、第四国综合在一起,是一个跨法域的活动,这个对我们的中国律师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面临这些挑战,我们中国律师怎么做?对策在哪里?我想讲,万变不离其中,苦练内功,做好四个转换。
    第一个转换,把我们的涉外业务要从传统的国际贸易诉讼,转到与投资相关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上来,我们早期的涉外律师从事的都是与贸易相关的法律服务,里面最核心的可能还是一个贸易诉讼的问题,大部分是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或者仲裁机构采取的这么一个(办法),他涉及到的法律风险点,很单一,而且已经出现了,那么现在境外投资它不是,它完全不是打官司,它就是要方案设计,论证,谈判,合同,执行,管控,那么和对方律师关系不是对抗性的,和对方律师的关系是合作性的,我们从观念上到做法上都要有一个巨大的调整。这是一个要转换的。从事的业务要转换。  [11:08]

[宋政平]:第二个转换,我们的涉外律师要从外商投资业务转到境外投资业务,刚刚白律师提到了,我们已经有一批非常优秀的涉外律师,尤其在我们江苏省,我们江苏省是很多外商投资的大省,我们很多外商投资企业,这些外商投资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江苏的本土律师,我们讲涉外律师,涉外律师,包括懂英文的涉外律师,大部分是在我们江苏提供FDI这一块的涉外律师,我们这部分当中,我们是东道国律师,我们的客户,我们客户的律师他们都是投资国的。  [11:09]

[宋政平]:我们从外方那边学到了(经验),因为他们叫我们做的事情就是要管控在东道国的投资风险,我们要扮演的角色也是在整个境外投资风险控制的一个链条。现在这个角色我们要转过来,我们要把在FDI这方面的角色要转变过来,我们由东道国律师现在转变为投资国律师了。我们现在反过来要投资东道国,我们要去指导东道国的律师,我们要把东道国律师的法律服务整合到我们的法律服务当中来。在这里要避免一个误区。从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不是说让你去学东道国的某一个小语种,让你去学东道国的土地法,劳动法,环境法,这个就走入误区了。一带一路有60多个国家,不可能每个国家都去研究,文字都要去懂?所以说我们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中国律师的作用是整个境外投资行为的方案设计,投资管控,法律风险管控,里面需要借助于,包括境外律师在内的其他专业人士的支持,这是第二个转换。  [11:17]

[宋政平]:第三个转换是我们在服务方式上要转换,我们在服务方式上要从粗放型的咨询,转到精细型的项目管理上,我们的许多律师,还是习惯于传统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咨询都是被动式的,当事人给他一个问题,给他一个电话,他来回答一个问题,有一说一这样的律师。那么境外投资项目,他是一个持续时间很长,律师对交易的背景要充分了解,正如我们刚刚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彬所说的一样,它有好多时间节点,他甚至要必须在某一个时间节点完成某一件事情,这些时间节点的设置,是根据法律风险来设计的。设置了之后,律师还要对这些时间节点完成哪些事情进行执行,有的是进行管控,非常精细化。他绝对不是一句话讲完就结束了。他是一个长期的项目管理过程。所以说,做好一个境外投资律师,很大程度上,自己就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项目经理,这个是要律师发生一个角色转变的。  [11:18]

[宋政平]:最后一个转换,我觉得要从律师的专业化向行业化转化。大家都知道,我们律师也要有四化,律师事务所的建设要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是其中一个,是一带一路战略过程当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关系,它涉及到金融问题,合同问题,环保问题,劳工问题,涉及到净值调查等等多方面的问题,甚至还有事后救济问题。需要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律师,但是有一点,正如今天的大成所的李律师在最后总结提到的,你如何来帮助当事人避免行业商业风险,你如何用你的专业能力让他做出一个正确的商业判断,这个对律师要求非常之高,那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当然提高我们的专业能力是一方面,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往往是律师所忽视的。就是你要沉浸到境外投资的这个行业当中去,你要了解到这个行业,就像我们刚刚张总提到的,他们沙钢,他们这个行业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业,他们是不是要有买铁矿石,买了铁矿石,怎么运回来,运回来了,他的产品往哪个地方销,都有哪些国家?你要熟悉这个行业,你对这个行业熟悉了之后,那你才会从根本上感受这些行业的风险,从而把这些行业的风险,落实到你的合同当中和项目的管控当中。那么我也相信通过今天的这个沙龙讨论,我们在场的律师也好,企业家也好,都学到了很多,我也相信,江苏的律师在江苏省企业走出去过程当中,能够为他们保驾护航,能够为我们江苏省的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  [11:18]

[蔡道通]:谢谢。在第四个环节,我们七位嘉宾从政府的公共服务,企业投资,法律实务方面,就跨境投资和并购的法律实务问题做了一个很好的沙龙。特别感谢刚才七位嘉宾就跨境投资和并购相关的法律实务问题,从政策、从投资本身,从法律风险本身所给予我们的信息,再次感谢。下面我们进入第五个环节,是涉及一带一路与工业园区法律实务问题的圆桌沙龙。有请下面七位嘉宾。  [11:40]

[蔡道通]:第一位是领衔嘉宾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汪旭东先生
    第二位是中江国际集团杨硕先生
    第三位是江苏阳光集团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敏先生
    第四位是红豆集团法务部部长邓婉秋女士
    第五位是老挝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席合伙人鹿斌先生
    第六位是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国际合伙人芦贵平先生
    最后一位是新华社《环球》杂志副总编辑刘洪先生
    有请七位沙龙嘉宾,下面把时间交给我们的领衔嘉宾汪旭东主任。  [11:42]

[汪旭东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谢谢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各位来宾。我们国家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随着国力的增强,经济实力的增加,我们也面临着需要寻找新的发展空间,需要新的投资空间,所以我们提出了走出去的战略,随着中国提出一带一路的这个战略构想,本着这个合作发展的理念,实际上为我们走出去的战略提供一个重要的载体和一个实践的路径,回顾我们走出去的战略,我们产品“走出去”取得了成功,但是也面临着市场壁垒和运输半径过大的困难。随之也带来了问题,单个的企业走出去,产业链短,产业链条不完整,难以获得这个投资国完整的产业政策的局限,所以我们又提出园区走出去,回顾这么一个过程,其实我们每一步走出去的战略都是在解决既有的走出去的过程当中的困难,不断地在探索着前进。园区走出去,实际上就是以优秀的企业和优秀的园区作为主体,通过政府推动,协会协调这么一个发展机制,通过这种资金管理和人才的多方面合作,打造一个以园区为发展载体的国际合作化的平台,从这个一定意义上来说,园区走出去以后,它面临的问题,面对的这个关系更多,所以,各方面的这个挑战可能也更加突出。好在我们今天请了有企业走出去的,有园区走出去的,还有为园区走出去提供服务的律师。他们相信会给我们这个寻求问题的答案会提供有益的启示,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想首先请我们陈总,我们阳光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的陈总给我们介绍一下他“走出去”的体会和认识,好,我们有请陈总。  [11:43]

[陈敏 江苏阳光集团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总经理]:谢谢会议主办方的邀请,我们阳光集团主要是生产纺织服装为主的企业,我们的业务基本上50%都是出口海外,50%是在国内销售。在出口海外的市场中间,我们有2/3的产品出口欧洲和美国。在我们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东风之下,我们阳光集团顺势而为,做一个企业发展长远的规划,我们基本上确定在非洲埃塞俄比亚投资建设一个比较大的海外生产基地,我们投资总额达到9.8亿美金,这是比较大的项目,目前在整个埃塞俄比亚来说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因为现在的埃塞俄比亚工业非常薄弱,他们把工业化作为他们国家发展的一个主要的途径。他们有计划性的把埃塞俄比亚建设成为非洲的制造中心,我们大家知道中国在埃塞俄比亚有很多的投资项目,但是绝大部分的项目都是工程建设为主,我们帮助他们修铁路,公路,搞水电站,正儿八经在那边做工厂的,目前来说,尤其做大工厂的话目前来说还比较少。那么我们是从15年的8月份正式去考察埃塞俄比亚这个国家的,之前我们公司领导在东南亚、南亚也考察很多国家,越南、柬埔寨,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都有过考察。2015年的时候,我们下定决心,通过比较确定在埃塞俄比亚。因为它有几大优势,我们3月份和埃塞俄比亚草签了一个MOU投资协议。  [11:44]

[陈敏]:到今年的10月初,我们正式签署了那个正式的投资协议,在3月份到10月份的将近6个多月的时间之内,我也是经历了从我们起草这个投资协议到埃塞俄比亚整个正式谈判的过程,因为我们是第一次在海外投资建厂,所以也谈不上什么经验,我只是分享在这6个多月过程中间的一些感受。第一点,我想说的感受就是律师介入的时间,说实话,我们也是从去年8月份去考察埃塞俄比亚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带律师一块儿出去。我们律师介入的时间是在今年的5月份才开始考虑,6月份才正式确定下来。其实说实话,我们律师介入时间有点晚了,给我们感受非常深,同时我们接触到另外一些在埃塞俄比亚做投资的一些企业,他们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律师介入时间晚了之后,直接影响到我们整个投资公司的架构设计,整个公司的投资路径,所以我们后来6月份,从律师介入之后,我们把在我们省的商务厅,发改,在那个境外投资的备案工作都已经完成好了,但是之前我们没有律师介入,我们很简单的做了一个投资路径的设置等等,等律师介入之后我们发现这个有问题。所以我们重新做了备案,做了备案变更,我们了解其他企业,我们省内的,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我感受非常深,我感觉律师介入时间肯定是越早越好,你整个项目一开始就进入,那么对你整个项目推进有很大的帮助。这是我第一点想跟大家分享的感受。  [11:45]

[陈敏]:第二点想跟大家分享的感受就是,我们去非洲投资,复杂性超出想象,你要对这个投资的复杂性有充分的认识,目前我们是埃塞俄比亚最大的投资项目,从上到下,埃塞俄比亚政府非常重视,他们从总理开始到下面的各个部长,都是非常重视,跟我们接触,跟我们谈判。但是每次谈到相关利益,比较重大利益的时候,他们都会讲一点,这个问题根据我们现有的法律没有办法答应你,没法承诺你,对埃塞俄比亚来说,你投资3百万的企业跟投资10亿的企业享受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不像我们改革开放30年,我们园区内有园区内的政策,江苏有江苏的政策,上海有上海的政策,政策非常灵活,但是埃塞俄比亚政策没有这么有灵活性,非常的一板一眼,这个东西跟我们现有法律冲突,或者有抵触,那不行,你稍等一下,我们可以开会,我们可以通过修改,这个需要时间。第二点,就是非洲节奏,这个东西跟我们是非常非常难以接洽的。我们一定要沉下心来,我们要融入他们的文化中间,我们甚至可以去改变他,但是我们也有些时候也要耐下性子来去对接上他们的节奏。他们的节奏就是不是我们想象的。今天答应你的事情,明天不一定给你回复的,一星期,一个月,甚至两个月不一定有回复,所以我觉得,在非洲投资复杂性,远超出你的想象。  [11:45]

[陈敏]:第三个我想分享的感受,在这么6个多月的合作过程中间,我有非常强烈的两点感受,第一点,我们这个国内律师的敬业精神,对我们触动非常大,因为我们阳光是民营企业,对我们来说,你加班,礼拜六、礼拜天放弃休息时间,是很常见的,习以为常的,但是在我们的想象中间,我们的律师可能就朝九晚五,周六周日,双休两天,但是我们和律师合作中间,我们发现并不是跟我们的想象,我们的律师跟非洲时差的关系,非洲节奏的问题,我们曾经很多次的放弃礼拜六礼拜天,一个电话一打,马上我们坐下来一起电话讨论,一起商量修改文本,甚至于我们连续有两个晚上工作到凌晨,所以对我们企业来说,我们都是非常感动,我们的律师真正是站在为企业的着想的角度上,就是尽最大的努力配合我们这个工作,符合非洲节奏。  [11:45]

[陈敏]:第二点,我们在座有很多的律师绝大部分可能从事贸易仲裁,或者说你牵涉到,涉及到投资领域的,有可能更多的是做并购,做上市啊,真正做工业投资的,我们希望有工科背景的,了解这个行业的律师,我们甄选律师的过程中我们也是觉得比较紧缺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们过去更多的,包括现在更多的,我们企业出去是并购,我们真正白手起家,到当地盖一个很大的厂的话不是很多,做工程,做并购的很多,但是从零开始做工厂的话不是很多。这个律师中间对这个了解的也不是那么特别多。在昨天,我在听论坛的时候,我也听到这个消息,我听了就很振奋,什么消息?我们仲裁委员会里面他们说,除了律师之外,他会有行业的专家,我也在想,我们这个律所中间,我们希望我们的律师能够有一定的行业的那种背景,有这种基础,如果说你深入这个行业,你了解这个行业,那么你在为我们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间,你可能会做得很到位,刚才那个北京大成的李律师也提出来,你能够为我们企业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所以我说这个律师要做好你的工作的话,你具备一定的工科背景也非常重要,我谈这么三点感受,谢谢大家。  [11:45]

[汪旭东]:谢谢陈总经理,他的演讲给我们律师一个感受,首先我们律师得有自信,陈总认为我们中国的律师敬业精神很强,还会倒时差。另外一个也对我们提出了要求,就是律师介入的时机的问题,我想这也与我们律师自己有没有主动跟进的意识方面,再一个也提出呼吁,我们行业要发展这种复合型的律师。其实陈总在您的演讲当中还提了一个问题,到境外投资的时候,发现这个政策,遇到的政策层面的东西,跟当时在国内不一样。对这样的问题,我们的中江国际,也是在境外有投资的,有请中江国际集团的法务部的杨硕经理给我们分享一下中江国际在“走出去”过程当中的一些情况,谢谢。  [11:46]

[杨硕 中江国际集团的法务经理]:感谢会议主办方给我一个和大家分享交流的机会,我简单说几点。我们中江集团是江苏省国有企业里面最早的一批进行海外投资走出去,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这么一个集团。我们公司现在目前的海外投资主要是集中在东部非洲,然后总投资额,正在进行的投资额在3.2亿美元左右,主要的投资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的施工,厂房的建设,供水系统的改造这样一些项目。施工期限从半年到5年不等,因为中江集团投资“走出去”的时间比较早,所以我们作为公司的法务部,其实更关注的是这个投资在已经确定,或者已经实施以后,那么这个法律风险的防控问题,这里面主要,我们概括了一下,大概有三个风险。一个是这个东道主的这个法律变化的风险,还有一个就是东道国的在法律执行过程当中,可能会出现实际的执行和法律规定所不一致,这样一种风险。最后一个,也是一个,可以说带有一定国内特色的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因为早期的国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时候,往往没有那么多的配套的资源支持,对于国外的情况了解也非常少,那么就,很大程度上依赖一些比较具有开拓精神的这么一种,说个人能力比较强的这样的一些海外项目的实施人来实施这样一个海外投资。但是这些人,我们通俗地来说,他可能是比较具有这种草莽精神的这样一些企业家,那么他对于这个风险意识,或者说他的法律管控能力相对而言是比较弱势的,这样一来,就会给项目在后续的实施当中会带来一些很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特别是反映在这个基础工程建设上面,因为基建工程的实施周期一般会非常长,短则一两年,长则五六年甚至更长,这样会对我们的这个法律风险的管控提出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11:48]

[杨硕]:比如说,中江集团在安哥拉投资的项目,也遇到了汇兑的问题,这个汇兑的风险不光是在安哥拉当地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甚至会传回到国内,我们很多在当地务工的工人是在国内过去的,而不是当地的人,这种无法汇兑造成的风险,最终会传导到国内,传导到我们中江集团的总部,这给我们提出一个非常新的课题,包括我们在蒙古的这些项目也会遇到,业主方在刚开始合同签署的时候,资金支付能力,偿付能力非常强,但是过几年,这个国家的政局变动,外交政策的调整,导致后面业主方违约的风险越来越高,所以这都是对我们提出的这个重要法律风险方面的要求。  [11:48]

[杨硕]:所以,我们中江集团下一步在这一块风险管控方面打算采用这样的一种措施,我们打算首先要依赖在座的律师精英,包括税务的精英,财务的精英,这样大家共同组成一个类似于像智囊团一样的这样一个集合体,然后针对投资的所在国,分国别,分地区,制定一种所谓的叫投资手册,或者叫通用手册这样的一种做法,把在这个手册里面涉及到的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等等,列进去,然后给我们公司的海外部门提供这样的一个先期的这样一个参考,同时也为了他们更好的这样一个防控风险。另外一个做法就是我们还是想大力推动我们的海外机构,实施一定程度的本土化的工程,这样本土化的工程,不光是指员工使用当地员工,与当地的商人进行合作,另外更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像今天的主题,就是一个法律本土化的进程,要和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或者说和这种具有像跨国企业性质一样的律师事务所合作,这点方面,坦率说,在国内的中资所这一块相对而言比较弱势的,在我的印象里,因为我们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非洲,在非洲有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律所没有几个,我印象当中就是大成所有一个,举个例子,我们之前在阿尔巴尼亚有一个项目,然后遇到了这个违约的法律风险,我们公司老总和法律部集合起来开会,想寻找当地的律师进行合作,后来我们发现一下,即使是像大成所,他们给我们提供的这个建议也是,他们在阿尔巴尼亚并没有相应的分支机构,离得最近的一家分支机构是摩洛哥,虽然这些国家是北非国家,法律是通用,但是即便有这样的条件也依然,因为各个国家的法律不同,会给我们当地的这个风险处置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我们也希望在以后的这及工作当中能够和更多更有实力的律所,不限中资所还是外资所,能够更好地合作,更好地为我们集团,也为江苏省的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法律服务。我的演讲到此,谢谢大家。  [11:49]

[汪旭东]:谢谢杨经理,通过刚才两位的发言,法律风险是共同提到的一个问题,我们还注意到陈总经理刚才提到的一个事情,出去以后有关的政策,跟我们当初在国内通过园区实施特殊政策是不一样的,这是他们碰到的一个问题,好在我们今天一位嘉宾,红豆集团法务部部长  邓婉秋律师光临我们沙龙,她们正好在海外就是建设这个工业园区的,我们想邓女士是不是可以给我们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是不是在所投资的地方也有当初我们国内不同的政策优惠的这种情况,有请邓女士。  [12:10]

[邓婉秋 红豆集团法务部部长]:感谢与会嘉宾,感谢主办方给我们这个机会,我们红豆在柬埔寨的西哈努克港有一个园区,11.3平方公里,我们07年开始建设这个园区,现在这个园区成为一带一路的样板的园区,在最近10月中旬,习总书记出访柬埔寨的时候,说到我们这个蓬勃发展的西哈努克港经济园区是中柬合作的样板,我们目前园区有100家企业入驻,也解决了当地超过1.3万柬埔寨当地员工的就业问题。确实如当时的嘉宾所说,园区建设过程当中,其实我们也是有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在建设过程当中,我们在去的时候和当地的律所进行一个相关的合作,我们考虑到很多的政治风险、税务风险、劳工风险,我们也做了研判,所以我们就和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些合作。我觉得这个合作真的是非常必要的,就是在这个合作过程当中,我们和一些专业的中介机构的合作,同时也避免了我们走入很多的误区,就是走入,我们有很多问题,就是在这些合作的过程当中,就迎刃而解,并且我们在这个园区里面有一个,对外的一个服务,服务中心,我们自己设立了一个对外的服务中心,包括一些报税,包括一些入园企业和工商部门的登记开业等等一些问题,都在我们这个服务区就可以解决。所以说,在整个这个园区的建设过程当中,我们通过各方的努力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在整个园区的建设过程当中,因为我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我也碰到了很多法律上面的困惑,我讲一些呼吁,作为我们走出去的企业,其实在对外的一些投资过程当中,我们其实也有很多的困惑和一些需要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希望由我们相关的专家,包括法律方面的,包括财税方面的,包括其他的一些专家,能够共同来做一些努力,为我们走出去的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  [12:10]

[邓婉秋]:第一个问题,我们感觉由于语言的差异,或者法律体系的差异的话,我们在柬埔寨的话,很难有一个系统的法律上面的支持,因为我们在做这个园区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的这个法律的文本,其实在国内是欠缺的,有一些中文的译本,可能是语言上面的一些差异和法律体系的差异,导致我们不能很好地融入这个柬埔寨的法律当中,所以在这个里面,可能碰到一些法律问题,不能系统地去做一个解决。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困惑。还有一个,柬埔寨不像我们国内分工很细,他是在国外刑事,民事,经济,等等一系列的法官都是合一的,就是一个法官可以处理经济的案件,处理民事案件,他都做,甚至处理刑事案件,那么这种司法程序上的这种(情况),导致我们碰到问题之后,很难一下子切入到我们这种司法途径当中去解决我们的问题。  [12:11]

[邓婉秋]:还有一个,刚才杨部长也讲到,在中资企业可能“走出去”的不是很多,在柬埔寨,我们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哪一家中资的律师事务所在柬埔寨有分所,这导致我们寻求一些法律服务的时候比较欠缺的,最近我们在跟相关的律所,我们也在谈合作。就是要求他们在柬埔寨设立分所,这个工作我们也在做了,我们希望不仅仅为我们自己服务,也为我们园区的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法律服务。第二个就是,我想讲一讲我们在这个园区建设当中我们所做的法律服务工作,我想把我们做的这些工作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给大家有一些借鉴。  [12:12]

[邓婉秋]:第一个,我们主要是这个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这个非常重要,我们刚刚走出去的企业,我们是带着自己的员工走出去,融入当地的这一块做得还不够,本土化还不够,我们带着自己的员工走出去先进行这个园区的建设。这一块的法律,柬埔寨政策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非常重要。我们也做了一个柬埔寨法律中文文本信息库的建设,我们在逐步翻译他的一些法律的文本。第二个,我们借口用一些载体,包括我们的西考特区报,借用一些载体来做这个法律的宣传。第三个,我们做一些法律预见,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进行研判和分析之后,我们以专业的法律人的角度,出具一些法律意见,让我们的园区企业进行规范。这是第一块大的工作,就是法律的宣灌的工作。  [12:12]

[邓婉秋]:第二个,我们在做这个大的,公司法律制度的建设问题。就是公司制度的建设,我们也在做一系列的尝试,包括我们这个规章制度的建设,包括我们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包括我们对合同的严格的审查,这些我们都是在做这个工作。包括我们也提供了一些法律的专项的服务,我们11.13平方公里的土地,我们也做了土地方面的专项的法律服务的建议。我们在完善我们的律师信息库,我们着手建一个信息库,着手建一些对柬埔寨相关法律法规有所建树的律师的信息库。第三个方面,我们在做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规范,进行包括商标、著作权等方面的系列的注册,这个我觉得就是对我们这个园区的发展,以后肯定会起到比较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做的法律服务方面的工作,我们也同时,跟刚才的一些嘉宾一样,我们投了一些投资保险,这一块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整个这个园区建设过程当中,我们还是非常需要一些专业方面的人员对我们园区建设提供一些帮助,这里就借这个机会我就谈这么多,谢谢。  [12:13]

[汪旭东]:非常感谢邓部长,看来建设园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比单个企业更多,我们代表我们在座的律师,关心一个问题,您是建园区的,也呼吁律师能够在当地建分支机构,我们律所进园区有什么优惠政策,这个是希望了解的,我们会后再说。正如邓部长所说的,一带一路我们律师是要跟进的,跟进是两种方式,一个是通过跟企业的服务延伸出去,还有一个就是自己走出去。我们律所走出去跟进服务的话,这当中在服务的过程当中会有什么问题?有哪些经验,也是我们律师所关心的。我们今天请来的嘉宾是老挝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席合伙人  鹿斌律师,他是这方面的先走出去一步的人,希望能介绍一些经验,谢谢。  [12:13]

[鹿斌 老挝八谦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席合伙人]:首先我是中国律师,我是一名云南的律师。我们总所叫云南八谦律所,20年前我们很多云南的企业,尤其是个人投资者到东南亚去投资,那个时候在国内咨询外国法律现在想想其实挺荒唐的,完全是按照中国人的思维解释那些东西。在十年前我们发生了变化,我们的中资的国有企业以云南企业为代表的大踏步走出国门,一路向南,走向东南亚。我们所是在去年正式通过司法部的许可,我们向老挝司法部申请设立中国律所的代表处,通过半年的运行,今年3月份,正式获准成立了中资全资的律所,这个应当是中国大陆地区在整个东南亚地区,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律所。两点不同,第一,我们是全牌照的律所,就是说我们国内的律师经过老挝司法部和老挝律师协会的认证,我们可以在老挝进行非诉讼的法律服务,我们事务所聘请的老挝籍律师可以以我们律所的名义在老挝出庭,这是非常少有的。第二个不同,我们这个服务是完全是一个公司化的事务所,因为东南亚国家,主要的一些事务所都是公司制,这个其实也是和企业一样,企业没有感触,但是咱们律所是有感受的,公司化以后有好多问题可以解决。  [12:14]

[鹿斌]:第二个不同,我们这个服务是完全是一个公司化的事务所,因为东南亚国家,主要的一些事务所都是公司制,这个其实也是和企业一样,企业没有感触,但是咱们律所是有感受的,公司化以后有好多问题可以解决。另外是我们经济园区对中国投资的重要意义,很多企业没有能力去做到精通当地的法律政治,人文,当然如果你对当地的某一种行业觉得有优势和竞争力,你最好的方式不是单打独斗,而是进入到中国企业的园区去,包括我们刚才说的柬埔寨的这个西哈努克的园区,包括老挝的园区,这是对企业最大意义上的保护,因为这个园区,实际上和国家之间有明确的合同关系,你在这个之内的工作是会得到有效的保惠,另外一点就是说关于我们走出去的园区,走出去的企业,你至少应该是在投资国去寻找到有这种中国的园区,那么你把它作为投资基地,这样的话可以增加你的投资的总的成功率。最后是想总结一点是说,我们这个一带一路企业投资,应该是我们说法律先行,律师护航,前途光明。谢谢。  [12:15]

[汪旭东]:谢谢鹿斌律师!  [13:22]

[鹿斌]:补一句,我们上个月与司法部沟通之后,会在明年上半年设立我们的第二家分所,缅甸分所,明年下半年设立第三家柬埔寨分所。看到他们的邀请,我们会调整步伐,明年先设定我们的柬埔寨分所。  [13:23]

[汪旭东]:今天的第二个环节,主旨演讲环节,陶律师讲到了,我们要选择律师,境外、境内、国外、国内的律师,我们今天的律师当中就有一个是境外的律师,我们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国际合伙人芦贵平律师,他在我们香港都有(分所)。  [13:23]

[芦贵平 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国际合伙人]:我有一点感受,刚才各位企业代表,江苏阳光和中江国际讲的,其实这个“走出去”给我们律师行业提出一个很严重的挑战。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必然推动我们中国律师的国际化,我以前一直在美国律所工作,在西雅图读7、8年,读法学院,做律师,来香港做律师也有快10年时间了,今年2月份我决定到海问来,海问是国内的律所,在北京、上海、深圳有一家,我们现在准备开设香港(分所),我以前这么当年来和海问有合作,海问是希望做国内的精品所,对中国的法律非常了解,为中国,为国外的客户在中国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其实我们这些年是,因为客户走出去了,把我们逼着也走出去,所以我们今年准备在香港也开设(分所),我们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从国际和的人才我也有感想,拿我们海问做例子,我最了解海问,我们海问的律师合伙人当中有超过一半的合伙人是在国外学习和国外律所工作的,不仅仅拿美国牌,而且在美国做美国实物,不仅是拿香港牌在香港做的。在我们的律师当中,有来自美国和英国的顶尖的律所的,包括美国华尔街所,英国的(英文)所,美国有好多(所)(英文),顺便为我的老东家律所做一个宣传。每年超过20亿元(收入),中国律师什么时候能达到这个层次,业务发展达到这么大的规模,这是我们面临的挑战,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法制建设和中国公司的国际化,中国公司法律需求。  [13:24]

[芦贵平]:谈一点感想,我觉得其实今天来了之后感觉这个前途还是蛮光明的,我也很受振奋,顺便提一下刚才那个高律师,前面一阶段的,讲到中国律师的工作和境外律师的工作区别,其实境外律师好像就是加班的时候,周末不工作,或者是不会加班加点,这个可能不包括香港,我在香港待了快10年,我们经常是加班加点,工作到凌晨,通宵是经常的。关于一带一路,我就讲跟园区有关系的,可能我们要提高风险意识,提及园区,我们好像是企业抱团出去,对保护我们企业的权益有一些帮助。但是大家记住,园区毕竟不是领事馆,不是大使馆,不享有领事馆和大使馆的特权,所以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的时候,我们受到的保护并不会像领事馆和大使馆一样受到保护。  [13:24]

[芦贵平]:我再提一下白俄罗斯,白俄罗斯现在跟我们的园区目的是目前一带一路里面最大的园区,差不多10平方公里,白俄罗斯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但是它的总统有一个特权,就是颁发总统令,包括我们现在跟白俄罗斯建立的园区都是有总统令来规定的一些特别的优惠,当然我们跟国家层面有一些协议这样的。我看到一些资料,园区的一些国内公司,在跟白俄罗斯商量,看看能不能修改这种条例,因为有一些条款要修改,所以就是给我们做法律的人,就有一些关心和担忧的地方,所以风险意识还是要有。我还准备其他很多想讲的,但是因为时间关系,我给刘先生留一些时间,谢谢大家。  [13:25]

[汪旭东]:最后请新华社《环球》杂志副总编辑  刘洪从环球的视野,一带一路的发展提一点意见。  [13:26]

[刘洪 新华社《环球》杂志副总编辑]:在场的都是讲法律的风险,我就稍微跳脱开讲一讲其他的风险。因为在我们一带一路,说到底,是一个重要的投资的机会,但是中国在世界上一个投资的名声是很好的。但是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很多成就,也有很多教训,刚才李律师讲到海外的地源政治的风险,是很多非常惨痛的教训。还有一点,2012年,乌克兰跟波兰开欧洲杯,按照合同,2011年我们的中铁公司应该在当地修建一条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当时是中标6个多亿美金,最后定了,还没有建成,亏损达到3个多亿,建成还要亏更多。这里面有大量的因素,包括那个成本的核算,对当地的法律的不遵守,有一个方面,就是环保。波兰是欧盟国家,法律国家,高速公路当时需要通过一个地方,是一个水塘,那个是当地的一个癞蛤蟆的保护区,这个癞蛤蟆比较珍贵,我们也不在乎,不就是癞蛤蟆吗?大不了冲过去就完了。但是最后,当地政府警告他,必须把这个癞蛤蟆及时移出去,因为马上要冬眠了,冬眠之前不移它出去,你就要遭受重额的环保处罚,没有办法,最后停工,专门移出癞蛤蟆,这就是一大笔损失,这是法律方面的。  [13:27]

[刘洪]:还有,我长期干驻外,我在以色列待过几年,以色列也有存在这种法律的问题,因为我在的时候,那当时是中国人的形象还是比较不错的。因为我们跟犹太人没有任何的历史恩怨,反而有很多的恩情,但是后来几年不行了。为什么?大量的中国的非法劳工的涌入,我们中国企业特别喜欢用国内的员工,很多是非法的劳工带过去,看似好像赚一些钱,省很多的成本,其实是把那个名声败坏,因为很多员工不具备那个,不了解外国的风俗习惯,很多国家,狗是很神圣的,我们不能把狗杀了吃,但是我们的员工,我知道的一个案例,哎呀啊,好不容易看到一条野狗,可以吃狗肉了。马上把它逮了杀了,杀就偷偷摸摸杀吧,不是,他在那个工地外头,专门弄一个杆子,把它削皮,把它弄了,最后犹太人看了非常不高兴。那警察马上跑过来干涉,后来使馆出面才把事情平息下来,类似很多的风险可能是那个,很多的细节这方面,但是它可能影响一个工程的成败,我简单讲这么多,谢谢。  [13:28]

[汪旭东]:非常感谢刘总编,我的感觉就是我们台上每位嘉宾都可以给我们单独搞一个主题的演讲。他们一定有干货。时间到这儿,时间问题,我们不搞现场提问了,我作为主持嘉宾,我就利用1分钟的时间,刚才各位讲的问题(总结一下),我们“走出去”不光要注重法律风险,还要注重政治风险,这是一个体会。第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律师来说,要注意这么几个方面。第一,要提升专业能力,我们邓部长讲了,不光需要投资的,税务的,知识产权的,各方面的专业的律师。第二个,我们要提升服务意识,刚才我们陈总讲的,我们什么时机介入,这是我们需要的。第三个,我们要改进服务的方式,一方面,为我们走出去的企业服务,第二个,我们是不是也要探讨,我们自己走出去之路。这就是我作为主持嘉宾,提一点体会,供大家分享。感谢我们在座的今天应邀来的嘉宾,感谢各位,时间超了一点,抱歉。谢谢。  [13:28]

[蔡道通]:好,谢谢第五个环节以汪旭东主任领衔的圆桌沙龙,就一带一路与工业园区法律实务问题,各位嘉宾做了非常好的信息的交流,特别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有的嘉宾实际上没有(时间)把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进行进一步阐释,期待后面的时间。今天上午我们经过三个环节,两位主题报告人,两场圆桌会议,就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们做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应当说,按照大会所交代的任务,我们上午是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谢谢大家。  [13:29]

[蔡道通]: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大律师,我们下午开始(会议),请各位就坐。今天下午我们进行的是第六个环节的圆桌沙龙,涉及的是跨境争议解决这个单元,这个单元有如下几位嘉宾,分别是:  [13:47]

[蔡道通]:第一位,领衔嘉宾,江苏省律协涉外业务委员主任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发云先生
    第二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刘京先生
    第三位,国际商会仲裁院上海代表处主任范铭超先生
    第四位,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文先生
    第五位,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笑匀女士
    第六位,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管理合伙人郑润鎬先生
    第七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沈秋明
    下面的时间交给我们的领衔嘉宾陈发云律师,有请陈律师。  [13:49]

[陈发云 江苏省律协涉外业务委员主任、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谢蔡院长,谢谢在座的嘉宾,在座的来宾,今天下午由我来主持这一场跨境争议解决这个论坛。上午大家从并购,园区法律服务谈了大量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并购,开展各种交往发生的风险,风险探讨非常多了,今天上午探讨这么多风险,最后归结到争议解决了,这是我们这个论坛来解决的。今天我们的嘉宾阵容也非常强大,一方面我们中外的著名仲裁机构的负责人,还有中外的律师,特别是我们还有上海海事大学的著名学者和教授。近年来,随着企业走出去,大家都很关心,越来越多的纠纷怎么处理,对律师来讲,也是很关心的一个专题,对企业来讲更是关心如何应对,很多企业甚至在这方面吃了很大的亏,因此,我想第一个方面的问题,可能就是说大家都普遍关心,就是我们企业在境外发生纠纷的话,它的解决路径是什么?比方是法院,是仲裁,还有其他什么机构?  [13:51]

[黄文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随着我们企业走出去以后,海外的争议怎么处理,包括海外在国内的投资的争议怎么解决,我就回想起四个月以前,中国法学会去非洲,在那里发现,中国企业在海外无论是做贸易,做投资,做工程,碰到的纠纷解决,有这样几个方面的解决路径。第一,双方的协商,第二,找我们的使领馆,这个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一种做法,就像过去我们改革开放初期,海外来华投资的话,他们也会找政府,这种模式差不多,第三个路径是找当地的商会,第四个就是诉讼。第五种的方式就是仲裁。第六种就是调解,相对来讲,他们那里对于这个调解的理念不太清楚。随着人们的法治意识增强以后,可能更多的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就是诉讼仲裁和调解,相对找政府和商会的就会减少。  [13:54]

[陈发云]:范秘书长,ICC,国际商会驻中国代表,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13:54]

[范铭超 国际商会仲裁院上海代表处主任]:我是这样想,整个就像黄老师讲的这样,目前有这样几个路径存在,我们稍微仔细来看一下,如果从诉讼的角度上来说,现在我们一般的概念当中,我们初期不会进行诉讼,因为如果进行诉讼,必然面临的是当地的(保护主义),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是希望推广自己的诉讼,比方新加坡、迪拜。新加坡有自己的商事法院,希望形成像伦敦这样的终端解决中心,不仅是仲裁的服务,也有诉讼的服务,迪拜也是类似的。他一旦签署一个国际条约实行之后,这些国家的法院司法解决也会成为一个路径,这是第一。第二,仲裁,我们现在看到很多的仲裁机构,因为有纽约公约这样一个背景存在,所以仲裁的执行力会非常高,所以它也是一个非常重要,或者说现在一个主流的方案。最后还有ADI的方式,不同的ADI有不同的方案,包括调解,包括专家的意见,甚至这些ADI可以相互结合起来考虑,这个各个机构有不同的做法,包括商会有不同的做法,这个以后可以详细再去说。  [13:56]

[沈秋明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刚才两位先生,从仲裁机构这边讲了,据我了解到的情况,我们现在解决的方式还主要是调解,一个是诉讼,一个是仲裁。这个诉讼,因为会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主权管辖,以及这个判决以后的执行的问题,以及法律适用这一类的,所以诉讼现在用得不是很多,据现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们国家的涉外合同的争议处理的话,选用仲裁机构来解决的,要达到90%以上。大多数都是选择这个仲裁的,那么另外还有两个90%,另外两个90%,这个一个90%是选用的是涉外仲裁要达到90%,涉外仲裁机构。  [13:57]

[陈发云]:我有一个问题,也有一个困惑,有时候我们在,企业在征询,咨询我们给法律意见的时候,关于给争议解决,争议解决,谁都知道,仲裁是一裁定终身,有时候我们很纠结,一裁定终身的风险非常巨大,法院某种程度上还可以上诉,不断地(上诉),仲裁,英国伦敦那边仲裁是可以,英国仲裁法就法律问题还可以上诉,其他地方没有听说(可以上诉),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当然仲裁的好处是可以得到,按照纽约公约这个大背景可以得到迅速的承认和执行,所以这个问题我不知道在座的是怎么看这个问题。  [13:58]

[沈秋明]:主持人,我要再把另外一个90%讲一下,刚才讲两个90%,第三个90%,就是我们的这个涉外合同,初期仲裁90%都是败诉,所以这个里面确实有好多问题可以研究。我要先讲这么多。  [13:58]

[刘京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 ]:范主任没有展开讲,他刚才讲新加坡的国际商事法院,迪拜的仲裁法院,就是把仲裁法院相结合,要协议管辖的双方要协议的。他可以选择的人就那么几个人,不像法院选择范围那么大。他做出的法院的裁决可以在新加坡法院或者迪拜的法院上诉的。这么就是两种相结合的形式。  [13:59]

[马笑匀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经常我会被咨询到底是诉讼好还是仲裁好,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因为你针对不同的情况,很有可能情况不一样,取决于你在交易当中,你是什么样的地位,包括你所投资的国家,环境怎样,执行等各方面一定是综合考虑的。但是以我对这个跨境,因为我们做了很多项目,包括参与了一些诉讼和仲裁,我总体感觉,如果非要做一个趋势性的或者一个判断的话,我还是会倾向于跨境的,仲裁会更好一点。诉讼是有很多的优势的,程序上的一些优势,但是以贸仲为例,我也是贸仲的仲裁员,对15年做的修改比较了解,程序上我们增加了很多,比如说多个合同可以放在一起仲裁,包括这个相同的可以合并仲裁,可以追加当事人,可以有紧急的参与救济的措施等等。仲裁也在发生一些改革和变化,他吸纳了诉讼当中程序上的优点。这样子其实跟诉讼相比,诉讼的优势正在减弱,相反,仲裁的优势非常明显,它可以很有效地节省时间,它很多时候的保密性非常强,跨境一般都会很复杂,会涉及很多商业机密,所以保密性很强,执行上又是非常有优势,当地的诉讼通常执行是有问题,就是在一些,尤其是一些不发达国家。  [14:00]

[郑润鎬 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管理合伙人]:关于这个诉讼,在很多的争议,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话,根据纽约公约,必须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你才能仲裁,没有仲裁协议只能去法院。比方说金融争议,贷款争议,贷款合同,现在大多数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不建议采用仲裁,因为仲裁的话,可能出现什么情况?就是说三位仲裁员,可能会做一些(英文),就是对方欠我1亿美元,很有可能仲裁员裁决要赔偿9500万美元,8千万美元这样。但是法院非常的简单,欠钱争议,欠多少钱就应该还多少钱。程序,简易裁决,速度也是很快的,甚至不短于仲裁。那么有一些呢就是说,像证券的争议,有一些是集团诉讼,有几百几千名原告,现在还是以法院为主,仲裁也在不断地吸收这个集团诉讼的一些长处,但是呢,仍然离不开这个法院的干预,比方说那个,我要用集团仲裁的方式要仲裁的时候,你还要经过法院的。  [14:00]

[陈发云]:打断一下,郑先生,时间关系,应该讲这个可能是个无解的问题,但是普遍来看,国际跨境,跨境的民商事仲裁还是比较多的,但是这个比例谁也没有统计过,但是大宗的交易仲裁比较多一些,无论喜不喜欢他,我们在座的都是仲裁员,从另外一个角度,这个可以再探讨一天没有问题。这样,今天我们注意到,就是说我们ICC,香港,港仲,包括上仲,国际仲裁这方面,就是这两个仲裁机构代表负责人都到场了,我想能不能,因为如果让你们介绍,同样时间没有办法给你们展开,能不能给我们简要归纳一下,就是说我为什么要选择你香港仲裁,我为什么选择你ICC仲裁,你跟我国内的上仲,贸仲,南京仲裁委有什么差别?能不能简单归纳一下?好处就是我们在座的企业,律师有一个认识,便于他们将来来做一些选择,或者帮助企业做选择。  [14:01]

[刘京]:我们香港的立场比较简单,我们从来认为,力争主场,用好香港,这是我们的一个想法,因为说白了最后就是谁的议价能力强,谁都想谈有利的,你能谈下来,上仲,好事,你谈不下来,在境外的自己选,香港,是离主场最近的客场,这种近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近,对中国的了解,仲裁员,律师里面,对中国的了解的人更多一些。这是我们所说的离主场最近的客场,除了地理的方便以外,文化,营商模式,交易习惯多一些了解,对事实的认定可能更准确一些,这是我们的优势,实际上我们优势也不是说就那么什么,比如说ICC,我们仲裁地也可以在香港,就是一个地方了,不是那么明显的优势。没有那么大的差别,是这么一个概念。  [14:01]

[范铭超]:不要放弃主场优势,主场优势几个方面,在什么地方仲裁,用什么法律,用什么语言,这些非常重要,永远把这些东西作为你谈判的一些筹码,不要轻易觉得说,既然我们是国际仲裁,我就应该要用英文,不是的,为什么不可以用中文来仲裁呢?这一些永远是我们在做生意过程当中要考虑的,放在前面作为谈判的筹码,如果说做不到这些的情况下怎样选择一些更友好的,或者是更中立的机构,就像刚才刘秘书长讲的,香港这一个地方,对很多的仲裁机构来说都是一个基地,大家都会在那边设办公室,从而来更好的为中国大陆的当事人服务。除此之外,如果ICC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的话,我想可能第一,案子特别大,去年801个案件,争议标底金额8400万美金每一个,这样前提下,一个,比较慢。ICC的案件是全世界案件平均下来做得最慢的,为什么?因为当案件大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当事人不会说你赶快结束,你错了没有关系,当事人肯定觉得说,我那么大的案件你一定要做对,既然要做对的时候,这个慢必然带来很多审查的程序,ICC作为一个国际的机构,背后有完整的国家委员会的体系,有很多仲裁委员会的委员来审查这样的裁决,使它更好地保证它的准确性,公正性,可能这是我们现在想到的一些不同的地方,也不能说优势,只能说在某一些案件当中,可能它更适合你。  [14:01]

[刘京]:我简单补充一下,ICC代表一个极端,黄主任那边代表一个极端,香港、伦敦,瑞士是代表另外一个极端,我们敲一个章子就发出去,这是两种不同的做法,各有各的理论和知识,这是两种不同的做法。  [14:02]

[黄文]:现在国际上的仲裁的做法和它的程序规定,规则的规定是趋同的,当然中国和国外的有一个大的差别,我们在中国境内还不认可临时仲裁的这个做法,所以国内基本上,在中国境内的仲裁都是机构仲裁,除了这个之外,就是中国和其他的仲裁机构还有一些做法上有比较独特的,就是调解与仲裁相结合,这是中国企业比较熟悉的一种争议解决的方式。另外就是,关于收费方面,也是因为中国的基本上,包括在座的南京仲裁委,国内的仲裁机构基本上是按照标的来计算它的费用。其他的一些国家,可能它是按照仲裁员,它的办案的时间,有一点和我们的律师按小时计数这种做法一样。另外再加上一些机构的费用。这个相对来讲就会出现一个,就是争议解决的费用支出的可预见性,国内的做法就相对来讲比较稳定,大家一看明了,我这个案件一个亿就要付多少费用,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一个差异。除了这个案件的这个程序方面以外,还有在审理的模式上面,可能也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国内的无论是法院的诉讼还是仲裁庭,都是倾向于用法官和仲裁庭主导案件审理的过程,相对来讲,它的这个审理的期限就会比较短。国外的,英美法律就是互辩的,双方律师事先准备。  [14:02]

[陈发云]:我打断一下,这里面是不是更大的差别,仲裁机构,刚才讲的很多地缘优势,议价能力等等这些因素之外,毫无疑问,其他方面都在趋同,但是有一个很重大的问题,就是证据规则,证据开释这个规则,严格讲,我们国内的这个,我本人也是贸仲仲裁员,我们的规则上面,虽然仲裁员有自由裁量,自由处理的能力,但是真正的那个证据开释规则,很难跟香港仲裁和ICC去比的,刚才就是说,范主任也讲了,有时候这个案子时间上打得很长,我们常讲的一句话有时候,因为这个时间太长,导致很多当事人在半途当中已经倒下了,就是说你看见胜利的曙光,你永远走不到那一天。那么这个问题,我倒想,你们能不能看看再简单(说一下)。  [14:02]

[刘京]:进入这个技术之前,我想解释一下,境内仲裁和境外仲裁最大的差别,在座各位都要高度重视,在哪儿呢?第一个,在境外仲裁,熟悉境外仲裁的中国律师还不多,第二个,更重要的是,在国际仲裁界里面拿得出来响当当的中国人,不是说没有,很少。你们将来要面对的全部是外面的仲裁员,律师可能更多的会依靠外国律师,但是中国律师慢慢在改善,包括陈律师做了这方面的案子,但是总体还是外国律师。所以你面对外部的环境,最不习惯的可能就是英国法,三个仲裁员,两个都是外国人。我不是说用外国人就一定输,也不是说离开中国律师就办不了,但是这是一个现实问题要面对这个问题,各个案子情况不一样,目前整体状态就是这么一个状态。这个我觉得是一个宏观的。我们还有很多技术的问题,什么证据规则啊等等,说白了,裁判权,你不是很了解,坦率讲。  [14:02]

[郑润鎬]:中外仲裁的区别,我们现在也在谈这个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中国仲裁和境外仲裁的一个最显著的区别,在我们国家,仲裁机构是由国家设立的,这是一个。另外一个,我们国家不允许临时仲裁,临时仲裁是什么意思?就是说给一个普通人,让他来做仲裁裁决,并且对这个裁决给予司法上的强制执行力,这是不允许的。  [14:21]

[陈发云]:这个确实不仅仅是仲裁法的问题了。沈教授,你对仲裁机制的评价和反思,我看你这方面做了更多的探讨,你有什么高见?  [14:21]

[沈秋明]:我们国家仲裁机构很多,大概统计有240多个仲裁机构,这么多仲裁机构怎么个协调法?确实是一个问题。现在还有一些新的情况,我看到11月18号,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贸仲,他们就是修改了他们的仲裁规则,他们是可以仲裁东道国政府和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方面的争议,那么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将来在我们国家,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做法,是不是说就会一下子推开,它会不会设定一个门槛,什么样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这一类的案件,可以来做这样子的仲裁?否则的话,就是说就会非常地混乱。  [14:22]

[沈秋明]:然后,另外就是在这个机制方面,我是这样子想,就是说,我们现在因为讲的是一带一路的这个争议的解决,那么将来的话,如果发生了争议,这个就是说,不大会肯定能够在我们国家的仲裁机构去解决。这样的话,就要考虑到什么样的仲裁机构去解决,那么有几种建议,一种建议就是在第三国仲裁,以及在ICC,在香港,在新加坡去进行仲裁,当然这一种模式是,就是说改变的是比较小的,但是能够起到的作用,是不是能够解决问题,可能也是要考虑的。这个有时候要考虑,为什么呢?有的仲裁机构有时候只能解决贸易方面的,有的仲裁机构是只能够解决这个,有关这个东道国和这个他国子者的投资争端的,那么如果说没有新的这种倡议,对我们一带一路的跨境争议解决的促进率可能还是不够。所以另外的一种建议,就是能不能够,我们这个一带一路的这个相关的国家,我们60几个国家,能不能考虑就是设一个大家能够认同的争端或者叫仲裁的机构。我也看到今年9月份,最近,贸促会跟马来西亚,跟马仲商事委员会,正在探讨,两个国家之间要解决一个有关争议解决的一个机构。当然这个属于双边的,能不能够是把它层次弄高一点,就是说比较多的国家来认同这样一个。  [14:22]

[陈发云]:沈教授,你这个想法是非常好的。我想,我们在座的知道,跨境仲裁的IBA证据规则,取证规则,还有仲裁员的操守的规则,但是实际上IBA,在香港,ICC做的时候采用了IBA的证据规则,IBA证据规则是吸纳大陆法律,普通法系的规则,把它柔成这个。就是我们要是来自大陆法,或者普通法的话是没有问题。我们在60多个一带一路的国家,能不能也能通过行业协会,推动类似,比方最好的,最佳的是有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但是这个估计困难。能不能在某个层次上面,技术上面,比像IBM规则这样的东西,如果能列出来,大家都遵守这种举证规则,特别是伊斯兰国的,还有其他的等等,这些东西会对解决一带一路跨境争议的话可能有一些好处,在座还有哪些高见?  [14:22]

[黄文]:其实IBA在上海三月份搞了一个仲裁年会,这个其中也是要讨论到关于仲裁证据规则的使用,大家的一个普遍的共识就是可能尽可能的形成一个大家共同能够接受的一种证据的规则,因为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他们相互之间的对于证据的处理和观念是有很大差异。包括中国也是有自己独特的证据规则,那么这个已经,大家是形成共识。第二个层面上来讲,我们作为仲裁机构,我相信我们的同行都会这样,就是高度的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约定适用IBA规则,这个毫无疑问,一定会给予尊重和适用。  [14:22]

[陈发云]:这个还是有基础的,就是说如果这么多国家,假设我们举个例子,用中国的全国律协来跟所有的国家的律协来联合,制定一些规则,那么这些国家是能够接受的,因为你是当事人选择,你选择了我们仲裁机构就去执行它。  [14:23]

[范铭超]:有IBA这样的规则的存在,包括大家现在也都认识到美国的完整的证据(英文)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所以在这种前提下,大家希望有一个比较一致的做法。这是第一。第二,每一个国家的不同的法律背景,不同的法律文化出身的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到最后,真正在IBA,执行IBA规行的方面仍然会产生很大的不同,尤其在实践当中。举两个案子。一个是韩国现代的案件,在这个案件当中,亚洲国家都有这个问题,除了日本,中国也是,韩国也是,我们平时在文件收集,资料整理方面都存在很大的疏漏,所以这个时候,他上庭的时候,证人上庭的时候说,我们材料其实是有的,但是我们找不到了。但是最后这个案件仲裁员没有采信他这句话,仲裁员理由是什么 ?你看你作为公司的员工,你出庭的时候你这个几号员工的胸牌都戴着,说明你们非常严格的,那么严格的公司怎么材料找不到了呢?大家都采用IBA的规则,但是事实上到最后的认定不一样。  [14:24]

[范铭超]:另外一个案件,一方中国当事人,一方外国当事人,外方到该还钱的时候说,对不起没有钱,中方当事人就回一个说,没关系,你现在没钱,等有钱给我吧,这句话,中国人的意思是说你有钱的时候,赶快给我,我等急了。但是外国人眼中是怎么看待你这个证据?这个证据最终被认为是给还钱增加一个条件,就是有钱才还,没有钱不用还,这变成一个齐全,所以在同样的证据规则下,哪些证据被采纳,哪些证据被如何解读,其实和这个仲裁员,仲裁庭的背景,律师的背景有很大的差异,而对我们来说,可能最关键的,我们能够做的,不管怎么样,我们做好准备工作,在不同的规则下,不同的文化下,你做好准备工作总是有帮助。  [14:24]

[陈发云]:以我看的话,我们理解,更多的是普通法系的背景,如果证据规则也是IBA,类似,至少是,最低的是IBA的规则,有可能是英美法系的规则,而中国的情况则完全不一样,中国,我们在座的律师知道,我们到庭上,带几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他的证据发现的话,整个要求你,对你有利的,不利的这些证据全部要披露出来,不管你原件,我们中国动不动,要看着你原件,没有原件,这个证据不认可,但是在IBA证据下,不认米原件,包括证人,传证人作证,这些做的(英文)盘问,做得非常好,我们国内如果我们中国法项下,中国司法实践下面的实践律师的话,这些是很难适应的,理念观念都不太一样。我们郑代表是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专业诉讼的。  [14:24]

[郑润鎬]:这个国际仲裁的证据规则的一个示范性的规则,里边主要内容就是:他比如讲到的,一大块是证据的披露,就是双方当事人,要把所有证据,相关的证据都要拿出来,我手里没有,但是你那边有,你要拿出来,即便这个证据对你不利,这不是像中国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这是一块内容。另外一块内容,证据披露这方面,对方肯定会抗拒,对方会说,我只能拿出来,一个是相关的,第二个,跟结果有关的,对结果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我才能拿出来。第二块就是关于这个开庭的时候的审理方式,其中这个大陆法和普通法的,英美法的重大的分歧在于这个,所谓的(英文),就是对证人的质问,对方律师去问我方的证人,问的时候,你可以用什么引导性的问题,举个例子来讲,我来质问陈律师的话,我对他的意见,中国法的意见质疑,那么我会怎么质问?所谓引导性的问题就是说,陈律师你是不是中国律师?这是一个引导性问题,陈律师只有一个回答,是或者不是。  [14:25]

[郑润鎬]:德国法国,这个开庭的时候,质问啊(英文),两边冲突很厉害,后来折中,现在大家都在采用这个方式,包括境外,香港及ICC。还有一个就是说,里面讲到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拒绝披露,举个例子来讲,里边说有特权的时候,可以不披露,但是特权是一个,比如说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为了打一个诉讼和仲裁的案件,这个在大陆法系没有这个概念,比如我们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假设采用IBA的话,我不知道这个(英文)的问题怎么解决。因为中国没有这个概念。  [14:25]

[黄文]:我这样理解IBA规则,它是试图来融合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包括其他国家的仲裁规则和制度,设计出的这样一个东西。其实我们再仔细看一下它的IBA的证据规则所讲的披露的原则,在我们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里面也有,问题出在哪里?出在我们对于这个披露的程度,深到哪一个程度?哪些细节问题?这个就是在解读同样的证据规则的条款,英美法系的解毒和大陆法系不一样,和中国的不一样,我们的经验和建议是什么?你听从仲裁庭仲裁员的指令,他怎么讲,你就怎么做,任何对抗仲裁庭指令的都是毫无意义的,而且你说我这个披露,我就披露到年报或者是季报,你不给日报,这样的话,你没有按照仲裁庭的指示来做,这个是风险非常大。所以我的建议是说,无论什么证据规则,如果你一旦对这个证据规则里面情形不够了解,或者有疑惑的,一定书面访问,让仲裁员给出他的意见,跟着他的意见走,这个才是唯一正确的办法。  [14:25]

[刘京]:我补充两句,律师说了很嗨,如果你是企业法务的话,我觉得你更多应该是从什么呢?从境外仲裁不同做法,反过来推你在经营过程中怎么给你的(老板)一些好的建议,比如你在外面做证,你跟商人说,平常最好写一些东西(准备着),有一个内部的规程,避免将来披露的时候,拿的什么都对你不利的东西了。你们说的那是律师的事情,律师过瘾得很,但是跟你们企业没有什么关系,企业讲跨境投资更多的是说你了解境外的程序,了解文化的差异,不同的信不同的解读,这个要多一个心眼,要不问问律师再发这个信,这个对你们来说才是最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说怎么盘问证人,怎么去(说),这个律师很过瘾。  [14:25]

[陈发云]:我们讲讲机构,反而讲到技术上面去了。因为我们毕竟在座的律师很多都是,有很多律师是到国外学习过,但是大部分的律师是中国法背景下的,据说听一听这个,有的做过,有的没有做过。比方刚刚那两位,其中第一位回答问题,他能回答出来,我相信,要么听过我们讲课,要么呢就是参与过。等等。范主任。  [14:26]

[范铭超]:其实呢,因为ICC可能是一个完全国际化的机构,所以仲裁员坦白说是来自全世界各地,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会选出来是怎么样的仲裁员,我们连一个仲裁员的名单都没有,所以到最后这个仲裁员会是怎样的一个态度,其实我们不太。在这种状况下,我们觉得尤其在国际的案件当中,大家最需要做好的就是刚才刘秘书长讲的,做好所有的准备,要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我们小时候,别人跟你讲的,你问别人借了钱,你开一个借条给对方,然后对方实际上拮具丢了,他会怎么做,他会发一个传真给你,你明明问他借的1百万,他会发一个传真给你说,你借了2百万,你应该还了。这时候如果你还一个,我没有借你2百万,我借你的1百万,这个时候,他丢失的借条就回来了。所以你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14:26]

[陈发云]:如何选择仲裁员也是一门学问,后面我们讲到律师的作用,这里会提到。我们沈教授,你看看,同刚才讲的,黄先生讲得很清楚,这个披露的深度、广度,我想沈教授你从学理方面,不知道你是不是教类似程序规则方面的,有没有看法?  [14:26]

[沈秋明]:我兼四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海仲,上海仲裁委,还有厦门仲裁委,仲裁机构的审理的话,确实有一些感觉,不完全是证据方面的问题,我们国内的这个仲裁的碰到的这个问题。一个就是说,我们现在是三个仲裁员,一个是首席仲裁员,两个是边裁,这是我们国内仲裁的方式。但是这个,在我的感觉当中,这个边裁的发挥的作用现在不是很突出,就是我们怎么样子来构建这个仲裁庭的,它的这个审理方面的这一种效果,就是能够达到这样的一个效果。这个我觉得还是蛮重要的。还有一个,刚才这个ICC的范先生也讲了,就是说,ICC的话,仲裁员是由当事人选,ICC他也并不知道(是哪个仲裁员),但是我们对这个仲裁案件的,实际上我们的秘书处,还有我们仲裁机构对这个案件的这个掌控,我觉得还是蛮有分量的。  [14:27]

[陈发云]:沈教授,我们这个专题谈得不少了。这样,我们后面我理解啊,跨境争议的话可能要谈到企业如何应对,应对离不开律师,那律师,中外律师,在这一方面,在这个跨境争议解决当中,如何预防,或者如何做,怎么做?这方面我们马专家,也是专家。  [14:27]

[马笑匀]:我们不管是诉讼也好,仲裁也好,其实解决一个争议的话,肯定先是把事实搞清楚,然后再看一下适用哪个法律,再看如何解决,找一个解决的方式,最后就是如果出现一些应急的情况我们如何应对。这四个程序其实都是这么走的。那我觉得可能碰到一些跨境的争议的时候,作为,可能大部分人认为,到了国外,肯定这个主要的工作就是由外国的律师来做,实际上我觉得中国的律师并不代表只懂中国的律师,其实刚才那个IBA啊什么的,在一些跨境的过程中中国律师确实是应该去学习和了解的。以我在下个月月底,我在温哥华高等法院一个案子马上要开庭了,我以那个案子为例,来说一下,这四个过程当中,我们中国律师是怎么来参与的。比如说在这个了解事实的过程阶段,因为我们那个案件,这边代理的是国内一家金融机构,在那边备诉,我们是被告。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很复杂的法律关系,还涉及跨境投资和贸易关系,还涉及到一些中国法院的一些冻结等方面的,我们在事实部分,我们需要向国外的律师去沟通就是,中国的冻结制度是怎样子的,这个案件的基本的核心的事实是怎样子的。所以这个过程的话,其实我们对事实的这一块的去总结,去展现给国外律师,是应该来说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在法律适用呢。通常情况在跨境的时候。  [14:28]

[陈发云]:马专家,我现在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中外律师在跨境争议解决当中的定位,第一个问题是如何定位?中国律师做什么?整个主导案件,还是说我做某一块,加拿大律师做第二块,境外的那块或者跟我没有关系,这里面是这样,我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呢?很多的我们的企业对这一块不了解,一般的发生纠纷的话,在加拿大,往往就找加拿大的律师,跟你中国的律师有什么关系?我们中国律师如果没有涉及这一块的话,往往也认识不足,我自身能做什么?我也不懂加拿大法律,我知道一些国际法的皮毛,但是我外语好象也懂一点,但是这一块,很多我们自己,中国律师自己本身也并不完全清楚自己的定位,我问的是这个问题。  [14:28]

[马笑匀]:是这样,中国律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沟通的桥梁,其实他是可以把很多一些企业的一些诉求,包括它的一些文化理念去解释给国外的律师,同时也可以帮助中国的企业去选择一个适合的律师。  [14:28]

[马笑匀]:包括在一些解决方案上,可能也是我们共同的去探讨来决定的,很多时候,比如我们那个案件,到底要不要打管辖权之诉,其实这个一定是,从整体考虑,我们去帮助客户来去做一些把握,包括来跟国外的律师一起来进行探讨。所以我觉得中国的律师在整个案件当中是一个非常好的桥梁,以及如何来去帮助客户能够更好地来实现这个案件,取得更好的胜诉率。但是主导上来讲,我觉得因为毕竟你是一个跨境的纠纷,很多时候适用的法律,如果是国际惯例的话,相对来说均衡一点,如果是国外法律的话,主导的话还是由境外的律师主导,中国的律师起配角。  [14:44]

[陈发云]:你认为跨境纠纷主导是境外律师主导,在座的专家,你们对这一块了解多少?虽然你是仲裁机构。  [14:44]

[范铭超]:我的观点稍微有一些不同,这种关系更类似于说,当一个跨境的争议发生之后,可能不同国家的律师的团体最终应该是向你的这个客户的总的这个法律顾问的(角色),因为他是你的法律顾问单位,这个时候应该是各个不同的法域的律师分别把这个意见汇总到中国律师的团体这边,由这个中国的律师的团体来了解和认识不同的法域的不同的法律后果,从而考虑我的客户的经济利益,从更大的经济的层面上,商业的层面上考虑问题,最终决定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各个不同的法律律师团体,可能要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最终他要来说服我用什么样的方案,是最适合我的客户的。这是我现在看到的。  [14:45]

[刘京]:还有一个情况很复杂,不光是加拿大,涉及美国,埃及,这个时候你还得有一个总包,这个时候中国律师可以扮演一个很好的角色,做一个平衡考虑。也许我是听一个一家之言,北京一个律师说,他跟境外律师打过交道,他们技术活好,做得像花一样,但是大机关不行。也许这是他一家之言,但是确实有这些现象,外国律师技术性非常强,写文件非常熟练,但是跟大机关,客户的了解,这是外国律师取代不了的。这是有这么一个说法,但是是不是我不敢判断。  [14:45]

[陈发云]:郑先生。你现在从英国律师角度,你有点跨界,对吧?美国法,英国法,中国法,中国律师资格也有,也是贸仲仲裁员,希望把这个问题由完全境外律师的角度看。  [14:45]

[郑润鎬]:境外律师也没有什么,中国人,桥再小也能干,再大也能干。现在盖得已经全世界不亚于任何人,推土机都能来造,专家也是一样的,律师也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境外律师的知识怎么来的呢?拿仲裁举一个例子,首先他会研习这个仲裁的原理,现在这些书籍已经在中国广泛流传开来,实际上他们也是看着那些东西学的。然后是对各个仲裁地的仲裁法,也有研究,香港这一块,我们香港仲裁条例,新加坡有新加坡的仲裁法,中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那么仲裁法的研究,也要进行一个研究,那么再往下仲裁规则,也包括IBA的规则,那么再往下是实体法,我们如果是英国法的话,这个就,我们国家的中国法可能有显著的区别,这个实际上中国律师也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也是能够学得来的。就像我们制造,我们飞机也能造,飞机不是我们发明的。实际上没有什么太神秘的东西。那么这个实体法呢,发展几百年,和我们国家比的话,可能更有体系,所以看起来呢,会更加引人入胜一些,举个例子来讲,信托,他们的海商保险,海事,我们这是专家了。  [14:46]

[陈发云]:这样,郑先生,我们不谈信托,不谈其他的,谈中外律师的定位的问题,现在两种观点,我赞成范主任这个观点,我认为应该是,也是跟香港仲裁中心,郑主席的观点是一致的,而且我也是这么亲身体会的,我觉得我们就是应该掌控,而且中国律师近年来的发展之后,见得也多了,学习得也多了,对这方面了解掌控,也有能力能够掌控了。如果再倒推和20年的话。  [14:46]

[郑润鎬]: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区别的话,香港97回归以后,英国的判例能不能适应这个香港,上个月,英国的判例,仍然在法庭当中被律师援引,被法官所采纳,实际上这个英美法,虽然英国帝国已经没有了,英国、香港、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这些国家的法律是互相借鉴的,所以说我们说要了解这个英美法的话,需要对这些所有国家的法律都需要了解,因为他们之间互相借鉴,最后如果一旦被上述法院的法官采纳的话,就要变成当地的法律,举个例子,英国法就要变成香港法。  [14:47]

[陈发云]:我还是不完全同意,现在个问题还没有讲得清楚,因为我相信对在座的,刚刚你看,我们这个马律师他实际上是有一个观点,认为境外律师做主导,我们这边一个观点,境内律师是可以主导的,两个不同的观点。这个问题,这样子,我来谈我的观点,好吗?我切身体验,当然我们省教授可以批评,对不对。它是这样,因为我们大量的,我先讲一个小小的例子,我最近碰到一个济南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个内部法务,在香港仲裁中心打一个案件,他拿着国内翻译的小状纸,跑到那边去了告人家一百万美金很小的案子,对方找了一个英国所在新加坡的一个团队,新加坡团队打了,他告他2百万,一看团队好几位律师都是英美法专家,我后来问(英文),你们拿着中国的东西去打?他说一,我们老板不愿意花费,二,我们觉得不就是打仲裁吗?我们国内也做过,这里面认识也不足。不管是企业也好,律师也好,很多人可能也不清晰你究竟能做什么,当然时间关系,无法展开这个问题。这样,主办方要求我们尽快(结束),这样,我们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律师这个,我们当然还可以进一步探讨,仲裁机构,从你们角度可能也有你们的一些看法,那么现在看来,在座的这些专家就是说,关于企业如何应对,我们在座的还有企业代表?企业如何应对?你们有什么好的高招?好的建议?  [14:47]

[刘京]:我觉得企业来说,永远预防比应战更有效,更重要。预防是两个方面,一个是要谈一个好的合同,其中包括争议解决条款,通常来讲,争议条款,我们不能作为一个(英文),你不签合同我不给你做了,犯不着。另外也不能签一个子夜条款,两个极端都不对,你要适当注意力,在这个争议解决条款上要谈好。这是第一个预防。第二个预防就是尽早接入律师,这个非常重要,要事先找律师问,不能打官司了再找律师。否则再牛的律师也没有办法了,你要在写这个信之前找律师,比后面找多大牌的律师都管用。  [14:48]

[范铭超]:兵法有云,不打无准备之仗,许多准备过的仗上去打是会输的,不要指望上场之后,突然之间小宇宙爆发,没有这种事情,所以永远是把准备工作做在前面,永远做好企业的内部的管理,企业内部的合规的各种资料的审查,包括资料的收集,包括信息的收集,永远不打无准备之仗。  [14:48]

[黄文]:在非洲,有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讲,我想有三句话。第一,我们要用国际化的一个,或者是一个思路来看待这个法律的适用问题,你要尊重,遵守东道国的法律。第二,因为这个不要相信,就是说他们有这个法一定会执行好,这个就是我们过去在很多的海外的工程,还有一些,就遇到问题,为什么他们不讲法?执法有差异?遇到很多的困难,这个要有思想准备。第三,我们了解这个国家的法律,不要以中国法的思维来解读他们的条款。这个也是我们过去的经验教训。  [14:48]

[马笑匀]:所有的风险都来自于不确定性,所以我们要确保交易的每一个环节的相对确定。然后我是在去年半年,基本上把一带一路几条线都跑了一遍,波罗的海,东南亚,地中海,每一个国家的风土人情都不一样,我们出现风险以后,要用当地的文化宗教思维方式,法律,结合起来去解决问题。谢谢。一定要适应当地的具体的情况。  [14:49]

[郑润鎬]:这个在“走出去”的过程当中,我觉得应该,就法律来讲的话,应该对境外的法律有一个了解,不一定非常的深。比方说,我们在境外设了很多点,我们公司后来也到纳斯达克上市了,在香港上市,这时候如果在某一个国家发生我们公司的员工贪污受贿的行为,或者拿回扣的行为,这个警报一响,我们总部,我们南京的总部跟法律顾问就,如果束手无策,那就不太好办了,这个时候,很有可能我们这个企业做大了,很有可能我们美国的这个监管机构会介入,英国的反腐败机构会介入调查,这个时候应该对整个这方面有一个系统的研究,事先建立制度,至少,如果没有制度,或者没有,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的话,也应该对,举个例子来讲,公司内部的调查是怎么样的,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对自己也有很大的帮助。  [14:49]

[沈秋明]:企业的应对,主要是预防,预防的话,当然是要请这个律师,就是请管用的律师解决这个问题,这里面具体我想讲几点。一点,比如说像定这个仲裁的话,仲裁条款,你这个仲裁条款,我们当然现在仲裁机构都是有标准条款的,但是我们不能把标准条款往上一搬就可以了。我们上午也用到这个例子,比如这个语言,我们是不是可以约定一下,还有法律的适用,以及这个仲裁员的选定,有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是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所以这仲裁条款并不是你拿这个仲裁机构的标准条款往上面一搬。当然这个要跟律师去谈。另外一个,比如说像这个法律适用的问题,刚才我们几位都提到,我有这样的想法,我们这个合同,当然,一般的都是有首要条款,但是有的时候,你用首要条款之后,里面可能还有一个适用本国条款的问题,这什么意思呢?我要举个例子,我们这个海运上面,这个提单,我们中国的这个中远,他们的这个提单条款,他里面说要用中国法律,他里面就有,专门就有一个条款,说你这个货物进出这个美国港口的,那么就是用1936年的美国的海上货运法的,这样的一种方式,我们涉外合同里面是不是也要去考虑。最后一点,我也要讲,如果出了事情,到了我们仲裁去解决也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采取事后,刚才我们黄律师也讲到,我们通过领事或通过别的(解决)。  [14:49]

[陈发云]:我讲三句话,一个是对企业如何应对,重在预防,毫无疑问。出了问题的话,第二句话,勇于应对。敢于去亮剑,敢于去打。第三,善于应对,还要组建中外律师团队等等,至于如何组建等等,这里面这个细节就不要多讲了。时间关系,我们这个论坛就到此为止,在座的专家,一些观点给我本人也很有启发,对在座的咱们的律师和企业,我相信也会有很大启发,我就首先感谢我们在座的嘉宾,谢谢。也感谢来宾。  [14:49]

[蔡道通]:谢谢,刚才七位嘉宾就跨境争议解决法律实务的相关问题,向各位企业家和各位律师分享了他们的经验和智慧,也在此过程当中给大家的工作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在这个过程当中特别感谢我们主持人的组织,虽然这个时间段比原来的预定的时间缩短一点,但是成效非常明显。按照大会的议程,我们第六环节的圆桌沙龙,圆满地完成任务。感谢各位嘉宾。感谢我们各位听众,在这个过程当中对整个会议的支持,谢谢大家。这个环节结束。  [14:50]

[李群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非常精彩,非常圆满。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马上就要进入会议的尾声了,在各位专家学者的参与和支持下,在各位同仁的努力下,我们本届中国公司治理高峰论坛暨第五届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南京),已取得圆满的成功,请允许我在这里代表,再一次代表法制日报社对在座的嘉宾们,对各位朋友们的精彩的出席,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们要在会场发布几份重磅干货,首先,将由猎律网首席创始人、中律科技集团董事长  赵宪明先生,来发布《中国民间融资法律风险防范报告》,有请。  [14:51]

[赵宪明 猎律网首席创始人、中律科技集团董事长]:感谢我们法制日报,感谢各位领导。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发布这个《中国民间融资法律风险防范报告》。这个报告是接到法制日报和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的课题以后,我们从今年3月份一直到上周,我们定稿。这个报告总共是将近500页的报告,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可能只能摘抄一部分与各位领导专家分享。首先看,我们这个报告的定位是2011—2015年民间融资大数据的白皮书。这个报告,我们是由猎律网平台和猎律网的金融法律研究院,以及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相关的科研机构共同落地研究完成,本报告是对中国5年以来民间接贷的现实情况,进行数据整理分析,表格分析,通过对民间传统借贷和中国民间的互联网借贷,互联网金融的借贷,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的分析,对近5年,通过对民间接待和资本,资本运作,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和法律风险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个详细的白皮书发布。时间关系,我对部分核心内容做一个间断的汇报。  [14:52]

[赵宪明]: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纠纷现状。目前我国民间纠纷达到142万份,中国民间案件的审理状况,第一份从金融借贷开始,到买卖合同,到离婚,最高的民间案件审理发生在民间借贷纠纷达到142万份。2011—2015年民间接待纠纷案件的实际现状,我们这里以万计单位,民间借贷的审理达到143万的现状,这是我们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的一个现状。那么2011—2015,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类型的数量分布,从这个图上可以看,从同业拆接纠纷,不良债权,企业借贷纠纷,最高的还是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数量达到100多万。下面一个表格,我们分析出,各借贷金额的分析情况,从这个表格看出,核心案件,容易发生纠纷的是发生在10万元标的之内的,10万的是大量的,第二位是以百万,紧接着是50万之类的。下面一个分析,民间借贷纠纷类型,发生最多的是传统民间借贷,传统民间借贷的纠纷,达到98.6%,网络平台达到1.4%。  [14:53]

[赵宪明]:第二部分,我们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以及我们通过我们人民法院的案例裁判文书和各金融机构的采访和调研,民间借贷产生的原因,我们做了一个集中的分析。第一个分析,就是从2011—2015,全国居民储蓄余额,从这个数据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手中有大量的可投入的民间闲散资金,到了2015年,是取最高的一个额度,民间居民手中持有的大量的闲余的资金造成了民间接待活跃的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原因之一。我们再看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从01—15年,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可以看出来,如图显示,11—13年,银行存贷款利率总体持平,2014年起,存贷款利率大幅下降,2015比2013年存款利率下降32个百分点。贷款利率下降19个百分点。银行通过降低贷款利率维持客户,因为持续降低,导致储户丧失信心,把存款取出投放民间,促进民间借贷快速发展。这是另外一个原因。我们看,资金供求失衡,对民间借贷的一个增长的情况。11—15年,企业资金运营情况如图所示,我们看资金紧张是占48.52%,对企业来讲,这些企业当中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更加对资金的紧张度更加突出黄色这部分是资金持平的企业是32.67%,资金好转的通过11—15年,经济的发展,18.81%,就是说11—15年,48.52%的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出现资金的紧张,32.67的企业是处于资金平稳,18.81%处于资金好转。企业遇到资金紧张,而不能及时筹措将影响企业的信誉,陷入困难。当出现资金紧张向银行融资,缓解压力的难度有所增高,进而使民间借贷产生发展活跃。  [14:53]

[赵宪明]:下面图,重要行业风险,债务中,民间借贷的一个比例。我们从这个表看出,建筑业是高发的,第二个是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物流。第三个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第四位是批发零售业,就是说今年以来,银行借贷的贷款金额限制,审查流程复杂,是其从民间借贷得到满足,从金融机构不能得到满足,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建筑行业的发展,中小企业的转包和分包,再次分包的行业遇到资金的紧张,进而通过各种拆借,各种民间借贷。这种民间借贷呢,其实我们有另外一份报告,中国建筑业市场资金与发展现状。这里更加清楚看到一个问题,就是说中小建筑企业,包括施工企业,包括现有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到底资金紧张,实行违规,冒这么大的风险,获取更大的借贷,有的达到20、30,40%,这种20—40%,由于受到房地产的不确定,可能造成段时间的资金量不能解决,造成一部分的开发中小企业会倒闭和转型。这是行业债务风险。下面一个,11—15,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从存贷比的一个显示里面,非常明显,比如说,近5年,存贷比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实行稳健货币政策,连续多次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提高贷款率,收紧信贷(条件),这些现象导致大量的不符合信贷标准的企业无法从银行得到资金,转向民间借贷。  [14:53]

[赵宪明]:下面看11—15年,银行与企业家信用指数,该指数,我们和几家金融机构进行对比,在2015这个指数明显下降,这种下降进而造成了更加收紧贷款审批手续。2011—15年,银行与企业家景气指数,也是一路下滑,这个也间接刺激了民间借贷的活跃。  [15:02]

[赵宪明]:第四点,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促进新的民间借贷形式产生。那也就是说今天我们应该能听到很多P2P网贷,互联网金融网贷,大家讲的很多互联网金融,P2P,为什么会产生这么一个大量的民间的P2P的产生,网络技术和网络发展,是P2P网贷平台发展的重要原因。那么从11年到15年,我们可以看出来,通过P2P网贷发生的一个活跃性。是急速发展,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以及传统借贷的困难性,促使了这个P2P网贷发展的规模,这种发展会不会产生一些风险呢?我们看第三部分。  [15:03]

[赵宪明]:民间借贷的风险分析,这种风险大部分在什么地方?这部分与法律是比较有关,传统民间借贷主体类型分布,我们据不完全的统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案件数量占所有的民间借贷的91.9%,即使很多中小企业和民间企业,借款主体是自然人。出借人为自然人,借款人为企业的是6.63%,自然人在民间借贷当中的比重最大,原因在于什么?熟人关系和地源关系,多数自然人还是在于一个熟人关系发生的借贷。这个借贷主体可以看出来,91.90%是自然人主体。第二个分析,借贷主体无法履约的情形。自然人与自然人,法人与法人,自然人与法人,与企业之间,这种无法履约,什么情形造成无法履约呢?53.4%是借贷人下落不明,通过民间纠纷案件数量的分析,大量的民间借贷由于什么?当这个资金的出借人向资金使用人在进行追偿的时候,或者要求进行偿还的时候,发生一个问题,发生什么呢?借款人下落不明。第二块,是借款人诚信缺失。还有企业与个人的债务混同,还有借款人丧失了还款能力。这是借贷人能力分析的情形。二、借款凭证不规范,导致民间借贷主要原因之一的,借据不规范,借款协议,借款合同不规范,存在不同形式,借贷双方对还款时间不明确,比重达到47%,这个数据是通过几万份的文书,几万份借贷案纠纷统计出来。借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没有得到法院认可也是不规范的原因。该种情况达到19%,借贷过程中没有书写借据产生的纠纷也占一部分的比重。这是借据不规范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发生的原因。  [15:03]

[赵宪明]:下面,借款用途风险表现,通常由于用途没有规范,由于民间借贷的随意性,发生大量违规违法的借款,从这个数据里面,有不完全统计,民间借贷存在一些违法使用。借款利息的风险,不同的利息下,借贷纠纷的比重,最高发生的比重,47%是月息2分,那么现在,我们的借贷分为1、2、3、4、5分,第一位的是2分,排第二位是3分。约定利息情况的,还有未约定利息情况的。大部分的民间借贷发生一种情况,未约定利息,只是简单约定,你借我钱,我向你偿还,利息怎么约定比较模糊。占56.3%,我们看下一个分析,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息主张及支持情况。据抽样统计,原告在民间借贷诉讼过程中,提出利息主张的案件达到64%,即使在借据当中,在合同当中没有提出利息,但是仍然会主张支付利息。原被告在司法实践当中,原被告因为地缘关系未提到利息,由于被告不偿还产生的诉讼,多数原告会要求被告支付利息。一般情况下也会因为原告的证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主张。所主张的利息得到支持的是64%,部分得到知道的是27%。  [15:04]

[赵宪明]:民间借贷通常根据我们的完整的合同是不是有担保呢?我们看这个,2011—2015,人民法院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设立连带责任的比例比较重,具体的地区是浙江、山东、江苏、广东、四川和河南。上面还有一个分析。我们看担保约定的一个风险。据抽样统计,由于熟人的关系,未附担保条件导致出借人风险比例达到21.3%,因担保条款履行而不能导致出借的风险达到14.2%,口头约定的担保达到14.2%,这是民间借贷担保约定的。最大的是合理信贷导致的担保责任,合理信贷导致的担保责任,大概是24.9%,这是这一种。即使有担保,我们看排在第二位的是什么?第一个,最大的是没有合理信贷导致的担保责任,第二个是未做担保,紧接着,15%是担保约定不清。还有未签订担保。我们看下面一个分析。  [15:04]

[赵宪明]:民间借贷纠纷担保的抗辩事由,抗辩事由,最大一块的抗辩事由是未经担保人同意,这个我们最近也在通过我们的一个六六网的经营风险研究院,我们也在郴州发生了大量的民间借贷的担保的案件。通过调研,通过案件的处理,发现未经担保人同意进行转让债权占很大一部分的比重,债权转让应得到担保人的同意,由于打个电话,或者熟人说,没问题,你转吧,结果担保人不予认可,这个占了60%。第二个是担保条款无效,因为担保条款,担保法还相对比较专业,所以呢,对民间接待来讲,担保条款具体的怎么约定,怎么会得到法院支持,这个成了一个核心。27%是无效的。那么放弃和待遇性的占13%。看下面一个法律认定民间借贷案件所考虑的因素,人民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过程中,因借贷关系的认定而产生的矛盾最为突出,我们看借贷关系,对纠纷性质的认定是作为赠与,还是借贷关系,对借贷关系的认定是判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基础,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占比较大的比重。还有一些考虑因素,借贷数的认定,债务偿还的认定,债务转移,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是一个比例的分析。  [15:05]

[赵宪明]:第四部分,我们P2P网贷平台的风险。这个风险比较集中。网络平台的参与情况,从11—15年,有哪些人参与网络借贷的人员呢?参与网络借贷的年龄分布,最大的48%,是80后,也就是说现在据不完全统计,应该70%到80%以上的网贷平台的法人,或者说实际控制人为80后。我们通常大家所知道的e租宝,实际控制人是80后,上海申通也是80后,e租宝,违规借贷资金720亿下落不明。80后参与的平台,80后开发的平台,80后是主角。看第二个,参与网贷接待人员的学历,应该是本科。再往下看,网络借贷平台,出借人选择P2P平台考虑的因素,考虑借贷利率,最高的是现在资金安全成为风险防范的第一要素。我们看第五个,出借人对网贷利率的选择情况,由于,为什么,出借人为什么在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交易,35.23%选择15—20%的利率来交易,这是为什么很多新的P2P平台要求上来就是20%的利率,这吸引了大量的不明真相的人,其实这个15—20%是对于这个平台是无法承受的,造成大量的人跑路或者是违规。  [15:05]

[赵宪明]:看下面一个情况,11—15年,借款人的平均借款期限,其实最高6.88,平均是4.7,成了什么呢?在1—3个月可能是安全的,很少有人超过6个月。这是这个期限。咱们看,网贷平台运营数量,咱们倒着看,从右边到这边,11年是这么多,到15年是2596家,那就是一个飞速的发展。那么为什么飞速发展?网络借贷平台飞速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困难,以及民的这种膨胀性是有直接关联的。那么当传统民间借贷不能够满足民间资金使用情况的时候,为了突破地域,为了突破熟人,形成了什么?形成网络借贷的一个发展。2015年,网贷平台注册资金平台,50%的资金是1千万到5千万,500万到1亿的是占大量的(比例),成交额,从成交额看非常惊人,这种惊人的成交额造成了现在P2P大量的灾难性的不能偿还。看余额情况,4396,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再往下看。现在都有哪些平台呢?有风投系,上市系,国资系,银行系。这是金额分布,看下一个,平台的保障模式,风险最大的是无保证自有资金池,就是经做假投标做资金池非担保性的平台是几乎没有任何保证。这种资金进去,进可以进,出几乎是风险非常大。  [15:05]

[赵宪明]:托管的平台数量,也是非常,无托管的最多。网络借贷的资金放在什么地方?根据央行的要求要求托管,而实际上2132家是无托管,无托管就意味着这些资金是放在自有账户或者委托账户,不是放银行账户,这种风险非常大。这就不说了。这是平台数量的趋势。那么问题平台,也就是说2015年,每个月有多少家平台在投入,每个月有多少家平台在倒闭,6月份,125家平台倒闭,125家无法进行兑付资金,1个月,100多家平台没有办法进行正常运转,那么问题平台的地域分布,问题多的,容易跑路的,我们看,山东,广东,浙江,上海,我们通常讲叫灾难区。再往下看,这是平台出现问题以后,最终怎么解决呢?61%跑路,红色的,2%是经侦接入,37%是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的是一小部分,跑路找不到人是(大比例),收益情况是这个表。  [15:06]

[赵宪明]:P2P平台涉及的法律风险,需要防备,你需要识别,作为律师人员,作为资金的出借人,作为资金的投标人,需要防范,是不是设立资金池,是不是拆标期间错配,是不是虚假宣传,是不是自担保自溶,自担保自锐,拆标期间错排30%,虚假悬架15%,35%是自担保自溶,自担保自溶成为风险最大的。民间借贷诉讼风险,简单做一分析,未约定管辖的占75%。不约定管辖。民间借贷的时效抗辩是98%  是未提出时效抗辩。原告提交证据的问题,最大的是未提供书证,刚才几位专家讲的,很多由于中国是大陆法系,对原件证据要求非常严格。未提交书证。得到支持的,这是一个。14.7%,由于证据的问题没有得到支持。由于时间关系,我与各位专家领导分享到这里。分享的部分内容,有一些精华内容请联系我们的公开邮箱,索取整个完整的报告。这个报告的目的,这个白皮书的目的在于能够通过民间借贷的大数据,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的一个整体的一个分析,以及金融的整体的考虑,能够促进民间借贷良性发展和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谢谢。  [15:06]

[李群]:非常感谢赵总。现在有请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叶小忠先生发布《江苏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有请叶先生。  [15:14]

[叶小忠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到南京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江苏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课题组的研究报告。因为在23号,我们在北京发布了一个全国的总报告,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发布区域性的《江苏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这个课题我们做了很长时间,今年在全国我们是发了第九届了,大家在网上能看到很多这方面的一些报告。那些这个报告呢,我们每年都是从这个3—6月份进行数据收集,然后按照模型做预算,然后进行修正,今年跟以往有一些变化是这个,一个是我们对这个中央企业的控股的上市公司做了一个专题的分析,另外我们把法律风险指数和企业违规的状况做了一个相关的分析。总的来看,今年的这个报告的一个内容,全国的这个不讲了。总的来讲,法律风险指数今年是在全国的范围内也是上升得比较快。上升了2.06%,看到江苏的情况,这个总体上,其实跟这个全国的上市公司的走向差不多。2015年,江苏省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总体的均值是26.319%,比14年涨了1.04%,比全国涨的幅度低一点。最主要的原因,从我们的模型测算的情况来看,两个原因占的比重比较大。一个是涉案资产,一个是这个非标报告的次数,这两个指标涨幅比较明显。另外,关联交易的比重也比较大。总的原因跟全国差不多,应该是总体的这个经济的下行压力的增大,带来的这个企业之间的这个纠纷比较增多,导致这个涉案资产的数量比较大。  [15:15]

[叶小忠]:第二个特点,我们看到这个去年的情况,总的来看,跟全国总的经济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其实昨天我们也听了向老师介绍的这个总体的全国的发展,经济发展的环境的情况,实体经济说实话压力比较大。从我们这边数字也能够看到,江苏省的情况,我们一共是44个行的情况里面,铁路,船舶,航空,制造业,这个行业的法律风险指数最高。其他还有餐饮,纺织,金融,都是全国差不多的。但是第一个江苏是比较活跃。在江苏省的这个超过整个均值的这个14个行业里面制造业占8个,制造业总体的风险比较大。但是实际上江苏的这个法律风险状况,大家看在制造业的领域其实比全国的状况还是好一点,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分化的状况。我们也有比较好的这个情况,比如说仪表和化纤的制造业,这个分值比较低一点。江苏浙江这几年在全国的情况,法律风险总体的均值都高于全国的均值。我们分析总体的原因是跟这个江苏的上市公司的这个行业结构是有很大的关系。江浙的可能这个制造业的比重比较大。所以它的总体的这个行业的这个上市公司的指数水平也比较高一点。  [15:15]

[叶小忠]:第三个特点,企业的经营风险逐渐暴露,企业间的纠纷不断增加,主要表现在从11年开始,这几年的诉讼的次数和涉案资产状况都总体上来看都呈一个增长趋势,去年,江苏省的271家上市公司,共披露了715件案件,新增了245,比去年增长52%。涉案资产也是增幅达到47%。大家看这个涉案资产的情况,从这个13年开始,这是不断地去增长,案件的数量也呈一个增长的趋势,只不过15年江苏还降了一点儿,全国是增长比较快,江苏是涉案资产总额增长比较多,但是涉案的案件的数量有所下降。  [15:15]

[叶小忠]:在整体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其实我们也看到中国的上市公司从前几年的开展多元化的这种情况,从去年开始出现一个新的趋势,不管是从全国的情况来看,还是从江苏的情况来看,多元化的上市公司的比例都呈现一个明显下降的趋势。这个基本上都是,15年有143家涉及多元领域,占比52.77%,下降了近5%。企事业反映了在目前的大背景下,企业还是要寻找自己所谓的核心竞争力,原来你投什么都赚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还是要回到自己擅长的有竞争性的领域。这种情况,在国际化方面,我们讲,也比较明显。江苏的上市公司,总体的情况来看,呈现出一个明显的高国际化的程度。在过去5年里面,江苏的上市公司,有国际业务的上市公司从11年112个上升到2015年的203家,这个占比有63.3%上升到74.9%,比全国的数高了10%,应该讲这个从行业分布的情况来看呢,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主要是这个电子机械,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然后化学原料,化学制品这些制造业,在江苏省的上市公司里面,国际化程度是比较高。在我们的模型里面,我认为这个有国际化的业务,从法律风险的角度,我们认为这个毫无疑问法律风险是增加的,但是这个企业的经营情况来看,你风险高,是不是经营效果一律不好,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你走国际化风险会增加,但是也可能会带来新的更高的一些收益。  [15:16]

[叶小忠]:第六,这是全国这几年的总体的情况的一个特点。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相关的因素来看,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持续下降,董事会的规模在不断缩小,全国基本上也是,你看这几年也呈现这样一个趋势,这个趋势带来两个问题,第一个,这个股权,这个分散的公司里面,因为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越来越低,其实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讲,大股东可能缺乏足够的动力监管公司,容易造成我们原来讲的内部控制的问题。当然另外一个方面,大股东的这个,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可能是更容易遭受外部资本的阻截,给公司的这个经营管理带来很多的不确定。  [15:16]

[叶小忠]:董事会的规模,这几天我们也看了,下降得比较快,从这个11年的8.9个人,平均8.9个人,现在是8.5个人,江苏这一块还算,在国内算下降得比较慢,全国是,这个下降比例要比较快。总的来讲,要维持一定数量的董事会,更有利于权力的制衡和制约,有利于风险的控制。第七个,我们是希望从法律的角度,对公司价值有显著的指引效应,并把他在资本的关联起来,我们确实有一个比较欣喜的发现,我们的上市公司的价值,跟他的法律风险的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我们每年都会把我们这个指数的情况,最高的法律风险,最低的50家上市公司编制这个指数,和现在资本市场的主流的(情况),沪升300,沪深300指数(做一个比较),大家可以看出来,今年上半年,15年我们低法律风险的是11.74%,上证50指数是6.8%,上证综合指数是7.01%,差别还是非常明显。前两年的情况也是一样,14年的情况就是更明显了。14年,13年,这几年都呈现这么一个特点。我们经常讲上市公司呢,说资本市场呢,中国经济的晴雨表,我们说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我们认为这个法律风险是一个上市公司总体风险的风向标,其实这个东西可以在我们的数据里得到非常明显的(反映)。最后我想讲三点,我们在这个课题里面连续做了10年了,我们一直,我们这个课题组,原来的想法,主要是想把这个,对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的数量化的分析,解决企业这个法律工作里面的一些很突出的问题。  [15:16]

[叶小忠]:第一个,企业的法律工作,到底它的价值能不能体现在企业的价值里?大家都讲法律的重要性,但是呢,在一个经济组织里面,法律毕竟是一个支持性的部门,辅助性的部门,它的价值怎么体现?第二,现在大部分的企业集团业面临这个问题怎么量化或者科学地评价一个公司的法律风险水平?我们原来基本上是给一个定性的评估,现在是要给一个量化的评价,因为只有量化的评价才是可以比较的。才是反映系统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大家一直在争议,有没有模型和方法,可以在实践中得到验证,这个模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去反映这个公司的总体的法律风险的状况。第三个,这一两年来,在大数据的问题,在整个各行各业都得到大规模的应用,在法律界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包括前面咱们的一个报告发布,大家也看到,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发现规律,现在是作为一个企业来讲,可能是一个比较新的一个方式。从我们原来呢,就个案去讨论具体的问题,有非常的差别,我想这个项目,做了十年,持续性的十年的数据,我们每年都把这个资本市场大概2千,去年是2700多家,这个数字,把它找出来。找出来以后通过16个指标的模型(导入),通过这些年来(的研究),确实给我们一个新的视角,大家可以从宏观的总体的层面,分析发现这个中国的企业里面,特别是上市公司里存在的和法律相关的一些问题。  [15:16]

[叶小忠]:最后再花几分钟,把江苏省的270多家上市公司的这个法律风险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排名情况,前10名给大家念一下。2015年江苏省主板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最低的前10家公司是:
南京中北、今世缘、设计股份、凤凰传媒、园区设计、江南水务、中国天楹、连云港、江苏有线、柯利达。  [15:29]

[叶小忠]:中小板法律法律风险指数最低的前10家:
科远股份、洋河股份、江苏三友、南京港、德尔家居、焦点科技、江苏神通、金螳螂、新联电子、新海宜。  [15:31]

[叶小忠]:创业版法律风险最低的10家:
美尚生态、东华测试、电科院、全信股份、和顺电气、维尔利、宝利沥青、海伦哲、苏交科、中电环保。  [15:31]

[叶小忠]: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15:32]

[李群]:报告非常具有权威性,非常好。非常感谢叶先生。现在我们就进入下一个环节,我们“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有奖征文活动颁奖仪式的环节。现在有请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利军为我们宣布获奖者名单,有请。  [15:33]

[张利军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谢谢主持人。为更好的响应“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特长,呈现自己“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发成果,中国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分论坛组委会向全国律师发起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有奖征文活动。  [15:34]

[张利军]:活动得到了广大律师的积极响应,共征集作品47篇,呈现了律师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方面的研发成果,也充分展示了律师创新、共享、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和个人风采。为此,我谨代表中国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分论坛组委会诚挚感谢广大律师对本次活动的支持和参与。  [15:34]

[张利军]:组委会对征文稿件进了严格的评审,共甄选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5篇,现公布如下:  [15:34]

[张利军]:一等奖论文题目《关于“一带一路”框架下争端解决机制法律框架的思考》。论文作者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俭。
二等奖两个,论文题目《“一带一路”背景下我省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论文作者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卉青、孟强龙;第二篇,《“一带一路”向南的法律服务实践》,论文作者建伟(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磊、陈昭。
三等奖五个,第一篇论文题目《“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准入制度研究》,论文作者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战胜;第二篇论文题目《“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论文作者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李越峰;第三篇论文题目《连云港市“一带一路路”法律服务的需求现状问题和建设建议》,论文作者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科学;第四篇论文题目《浅析“一带一路”背景下公司派驻境外管理人员的劳务风险》,论文作者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月媛、王天琪;第五篇论文题目《浅谈“一带一路”项下几点风险》,论文作者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翠娟。
向获奖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祝贺。  [15:40]

[李群]:有请领导颁奖,现在有请三等奖的作者颁奖。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战胜,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李越峰,江苏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科学,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月媛,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翠娟。请以上五位律师上台领奖。  [15:43]

[李群]:现在有请获得论文二等奖的作者领奖,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卉青、孟强龙,建伟(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磊,现在有请颁奖嘉宾南京律师协会汪旭东先生上台颁奖。  [15:46]

[李群]:现在有请获得论文一等奖的作者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俭领奖。有请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宋政平先生颁奖。  [15:48]

[李群]:最后让我们隆重地邀请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汪旭东致本次论坛闭幕词。  [15:48]

[汪旭东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尊敬的各位来宾律、师朋友们,本届论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落下帷幕。这是一场充满智慧,令人大开眼界的交流。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杂志社、江苏省司法厅、南京市司法局的领导亲临会场,来自政府机关、中外律师界、企业界参加了主题演讲和三场主题沙龙活动,在此我代表论坛主办方和组委会,向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嘉宾和各界代表,向给予本次论坛大力支持的联办方、承办方,向为本次论坛提供了优质会务保障服务的工作人员表示真诚的感谢。  [15:58]

[汪旭东]:各位来宾、律师朋友们,本次论坛直接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主题,为了更好地促进对话和相互交流,分设了主题演讲和“跨境投资与并购法律事务”沙龙,“‘一带一路’工业园区法律事务”沙龙和“跨境争议解决”沙龙论坛,大家围绕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服务等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务实坦诚的交流,提出了解决有关问题的设想和途径。我相信本届论坛有关话题所取得的成果,必将为律师服务于“一带一路”的伟大实践,也为促进法律服务自身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  [15:59]

[汪旭东]:本次论坛评选和表彰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有奖征文活动,共评选出8篇优秀论文,征集到47篇作品,这些论文充分表明了广大律师对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关注和热情,更体现了他们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  [15:59]

[汪旭东]:各位来宾,律师朋友们,由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边多边机制,主动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秉持合作发展的理念,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彰显人类社会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增添新的正能量。  [15:59]

[汪旭东]:在这一伟大战略构想实现的进程中,法律服务和法律人承担着不可回避的责任和行动义务。如何积极应对、面对和主动适应“一带一路”这一国家战略,提升法律服务的能力、创新法律服务的机制、促进法律服务发展方式的转变,还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努力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说,论坛的话题才刚刚开始。  [16:00]

[汪旭东]:各位来宾、律师朋友们,本次论坛促进了交流,增进了友谊,更给我们带来了收获。我们将永久地保存这份美好和这份收获。本届论坛对于法律服务发展的影响将是重要和深远的。它开启了法律服务“走出去”的新征程,衷心的祝愿我们的“一带一路”发展得更好,衷心的祝愿法律服务伴随着“一带一路”的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衷心的祝愿我们的友谊永存,谢谢各位嘉宾,谢谢各位朋友。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