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嘉宾已到来,本次发布会即将开始,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东晖主持。  [08:22]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中央媒体采访团来湖南开展“看得见的正义”系列采访活动,欢迎大家参加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践行群众路线 创新工作机制。  [08:23]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我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东晖,今天发布会特别邀请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他还将为大家解答与本次发布会主题相关的问题。  [08:23]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分为两个议程:发布新闻和记者提问。首先,请卢乐云副检察长发布新闻。  [08:24]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热烈欢迎大家来湖南检察机关开展“看得见的正义”采访活动,由衷感谢大家长期来对湖南检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湖南检察机关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践行群众路线,创新工作举措的情况作简要介绍,敬请批评。  [08:24]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主要是三个方面。一、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宗旨。人民性是人民检察院的根本属性。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服务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08:24]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依法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以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为导向,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假售假、破坏环境资源、涉黄赌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今年1-11月共批准逮捕这几类犯罪嫌疑人22650人,提起公诉26880人,及时办理了周某某等5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雷某等18人涉黑涉恶团伙案、雷某某等5人非法制造毒品1175千克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08:24]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同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今年1-11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54件1673人,其中,有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陈某、原副厅长李某、邹某涉嫌特大受贿,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某等人的涉嫌贪污受贿等大要案件907件。涉案金额百万以上的大案133件178人;处以上领导干部要案80人(厅级6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185人;涉及“三农”、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医疗医药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43人。  [08:25]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特别是通过及时查办邵东县魏家桥镇原党委书记李某等人涉嫌挪用征地款300万元、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重点办杜某等人贪污拆迁款67万余元等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08:25]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服务民生。将检察工作规律和经济运行规律相结合,致力于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来,省检察院出台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提出了十四条规范性意见,完善了检察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着力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新途径,共提出预防建议413件,开展预防调查496件,进行犯罪分析406件,进行警示教育938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974次。  [08:25]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各级检察院紧密结合实际,从保障经济建设、服务民生发展等角度制订具体措施,确保惠及民生的经济发展措施和政策的落实。围绕粮食补贴、生猪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低保五保补贴等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实施,惩治职务犯罪,今年1-11月共查处57件81人.  [08:26]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特别是通过查处涟源市财政局外经股股长廖某、财政所家电下乡操作员李某、杨某等5案7人涉案金额上1000万元的“家电下乡补贴”、长沙市人社局副局长尹某等人套取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580余万元以及湘西地区涉及农机等补贴达4000万元等贪污、受贿、渎职犯罪系列案件,强化了服务民生的力度。  [08:26]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以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为工作重点。群众路线是检察机关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根本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强改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08:27]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冤错案件既直接侵害了当事人权益,又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今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为特别关口,改静态的书面审查为动态的调查复核,完善对关键证据的复核机制;改“封闭办案”为“开门纳谏”,对复杂疑难案件建立听证、咨询相关方面的意见机制;改“就案办案”为强化监督指导,健全制约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  [08:27]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了探寻冤错案件的源头防范,省检察院从今年2月开始组织专门工作组对近五年发生的无罪判决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逐案评审,分析无罪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从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多角度全面查找检察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形成了100多万字的分析材料。  [08:27]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在此基础上,细化了防止冤错案件的系列措施。突出在排除非法证据、及时补正瑕疵证据和坚持公诉证据标准。今年来,对瑕疵证据补正或者要求作出书面解释的81件137人,提出纠正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24件41人,已纠正13件25人,因排除非法证据不予逮捕17人,不起诉7人。  [08:27]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衡阳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命案时发现证据存疑,在果断对嫌疑人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抓获了真凶许小年。  [08:28]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与此同时,省检察院根据实证调研,重点推介了长沙市岳麓区院“构筑防止冤假错案的坚固底线,十年办理5000余件公诉案件中,无罪案件和干警涉嫌违法违纪两个零记录”的经验。等等这些措施,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  [08:28]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强化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对于民事行政诉讼,围绕执行环节和审判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强化监督。今年1-11月,除办理抗诉案件111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28件外,还针对执法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27件,采纳260件,采纳率80%,移送有关机关处理41件,已经采纳32件,采纳率78%,如对一起久执不结长达八年的合同纠纷欠款案件开展执行监督,100多名下岗职工141万元的债权全部执行到位。  [08:30]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针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8件,采纳84件,采纳率71.2%,移送有关机关处理30件,采纳28件,采纳率93.3%,如通过对某法院立案庭长蒋某与执行局长曾某违法制作虚假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害人的土地使用权违法过户进行监督,法院撤销了虚假法律文书。  [08:32]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针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支持起诉625件,法院已判决558件,法院已判决的全部胜诉,如通过支持一起讨薪案件,帮助42名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  [08:32]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对刑事诉讼强化了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监督,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509件,不立案而立案209件;提出刑事抗诉172件,已改判52件,发回重审23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3人。对于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予以查处。对涉嫌渎职的司法人员启动诉讼调查41件,立案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56人。  [08:33]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对于行政执法,突出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省检察院牵头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了《湖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点》,完善了平台建设,今年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6件,已决定刑事立案147件。  [08:33]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同时,加大了重大责任事故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渎职犯罪的查处。今年来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58件,立案侦查涉及的渎职侵权案件39件78人、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11件14人。  [08:34]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三、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奋斗目标。“人民期待即奋斗目标”。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强化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加强改进工作的创新点和关键点。  [08:34]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修改后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刑事诉讼基本任务之一,赋予了检察机关在保障人权上的法律救济职责。自今年1月实施以来,狠抓了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逮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25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已采纳1066人;同意辩护人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44件;监督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权利101件;实施法律援助225件。  [08:48]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对于所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130人,对41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展开了社会调查,对76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占所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总数的32.4%,对9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刑事和解而不予逮捕的103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1890人;受理审查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139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治疗申请118人。对强制治疗决定执行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18人,已全部纠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5件,救助刑事被害人39人。  [08:48]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同时,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加强自身在办案中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规制,清理了2004年以来直接立案侦查涉及冻结扣押款物的案件6687件,涉及金额15.4718亿元,涉及物品4768件,解决了其中的一批申诉案件,该纠正的都依法予以了纠正,并根据发现的问题,修改完善了《湖南省检察机关执行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08:48]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出台了《湖南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自侦案件的讯问活动;加强检务督察,今年1-11月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共督查个案20件,及时纠正实体和程序问题36个,督促整改案件13件;加强对起诉裁量权尤其是其中的职务犯罪不起诉决定的动态监控,今年来对16起不起诉不当的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了内部监督程序。  [08:49]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切实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相关案件160件。加强纪律监督,今年来共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72件72人,已全部进行初核,已立案调查给予纪律处分11人,其中移送司法处理2件2人。  [08:49]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能力。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致力于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普遍提升。省检察院作为活动的首批参与者,以党组领导班子为重点,实行“开门搞活动”,共发送征求意见函2721份,征求意见信息1800余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6次,上门听取意见37人次,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聚焦“四风”,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边整边改,立说立改,已着手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8个,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10个。  [08:49]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查摆和整改在检察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推进司法民主中,完善了“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布制度,开设了官方微博、网上QQ群、互动邮箱、网络访谈直播等新平台,建立了检察联络室、联络员制度,全方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收集和回应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08:49]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倡导检察行为艺术等形式拓宽群众参与检察活动的途径。始终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人物,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干警,激发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  [08:50]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最后,诚恳地请求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多给湖南检察工作给予批评和监督。我们定将把你们的批评和意见转化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湖南检察工作的 动力和智慧。谢谢大家!  [08:50]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欢迎大家积极提问。  [08:50]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记者,冤假错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话题,请问湖南检察机关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有哪些创新的举措?  [08:51]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冤假错案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严重侵犯,对司法公信力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中央政法委今年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最高检为落实该意见又出台《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为切实落实好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的意见精神,湖南检察机关根据司法实践,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08:53]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一是以对无罪案件深入研判为切入点,探寻冤假错案的源头防范机制。无罪案件集中反映了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规范化、执法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因此,省检察院将深入查摆剖析无罪案件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加以推进。  [08:53]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今年以来,对2008年至2012年全省92件130人的无罪判决案件,逐案调卷评查剖析,逐案形成个案评查报告,全面查找检察执法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和整改检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找提升办案质量的对策。建立完善了无罪个案即时逐级评析和对无罪案件总体情况定期分析研究、分片指导督促、内部监督制约、执法责任追究等机制,切实推动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升。这一工作举措也得到了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的充分肯定。  [08:54]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二是强化检察环节证据复核,在个案办理中防范冤假错案。在沿用静态书面审查方式对全部证据筛查的同时,采取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关于证据合法性的意见等动态证据复核方式强化对证据的审查。对办案中发现非法取证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言词证据,坚决予以排除,切实在个案中防范冤假错案。  [08:54]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今年来,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对于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者书面解释81件137人。对确有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情形,提出纠正24件41人,已纠正13件25人。因排除非法证据而不予逮捕17人,不起诉7人。  [08:54]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三是重点突出健全死刑案件办理机制,坚决杜绝冤假错案。死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中之重。湖南省院为确保命案办理质量,改变“坐堂办案”模式,建立现场调查复核机制,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改变“封闭办案”模式,建立听取、咨询、核实意见机制,确保合理排除案件疑点。改变“就案办案”模式,建立监督指导和矛盾化解机制,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注重面对面的监督、指导,提升侦查监督效果。  [08:55]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近年来,我省所办命案无一错案,对命案指控提出的定罪、量刑意见基本被采纳,案件引发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  [08:55]

[中国网记者]:我是中国网的记者,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发展环境,请问湖南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有什么新的工作举措?  [08:56]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今年是湖南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发展环境优化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机关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重大部署,检察机关积极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进行了积极的思考和实践,并于今年7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 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
  [08:56]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该意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明确了八类案件是检察机关查处的重点;为使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维护者,明确了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的八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不因执法办案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明确了三大纪律;同时还对规范执法行为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作了规定。该意见的出台对我们执法理念的转变、执法方式方法的改变、执法效果的提升产生深远的影响。  [08:57]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今天下午我们将带大家去长沙县检察院亲身感受,长沙县院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过程中,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创造了“打击 保护 预防”的“绿色服务”模式,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典型经验。  [08:57]

[人民网记者]:我是人民网的记者,民生问题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请问湖南省检察机关在通过执法办案保障民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08:57]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其一,强化民生理念。民生就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身份状态以及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状态等,涵盖就业、分配、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以及住房、人身安全等各方面。  [08:59]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和社会稳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对于保障民生负有法定职责。我省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重视民生保障。今年结合全国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将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作为自选动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展开,目的之一就是进一步强化民生理念。从实际效果看,基本实现了预期目的。  [09:00]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其二,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的犯罪。以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以及诉讼监督等职能,依法惩治黑恶实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制假售假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在履行对职务犯罪直接立案侦查的职责上,紧紧围绕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征地拆迁、抢险救灾、惠农补偿等方面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犯罪。通过惩治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强化了服务民生的力度。  [09:00]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其三,强化诉讼监督。首先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所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紧紧围绕执行环节和诉讼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强化监督,同时为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针对弱势群体,支持民事起诉。其次是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在行使诉讼活动中切实履行保障人权方面的新职责。重点是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和辩护律师的职业保障,同时高度重视对被害人的法律救助。  [09:00]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其四,强化检务公开。实行了执法方式上便民,执法效果上利民。  [09:01]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其五,优化经济环境。通过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规范执法,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了使改革开放的成果充分惠及人民,还有针对性的实施了一些措施。  [09:01]

[法制网记者]:我是法制网记者,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不仅要求执法结果公正,还要求司法机关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请问湖南检察机关有哪些措施让人民群众能切实感受公平正义?  [09:02]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人民群众的关切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全面深化推进检务公开改革。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借助网站、官方微博、qq群等平台,通过网络访谈、检察开放日、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办案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检察信息、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比如在省检察院网站权威发布就有一个“回声”的栏目,专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问题进行回应。  [09:02]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探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近年来,为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和群众性,在高检院的支持下,省检察院选择在株洲市开展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使人民群众能有序地参与到执法过程中来,更好地行使监督权,这一工作举措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后在全省推广。  [09:04]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探索建立了检察民调工作机制,将人民群众的评判作为衡量我省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尺。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湖南省院自主引入了全省检察工作的民意调查机制,真正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  [09:04]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通过民调,了解检察工作、检察队伍的真实状况,收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09:04]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近几年来,每年省院委托省民调中心从执法质量、执法效果、执法作风、队伍形象等10个方面对包括省院在内的全省各级检察院进行民意调查,从而根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不断引导和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进。  [09:04]

[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我是检察日报、正义网的记者,习近平总书记谈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重任,请问湖南检察机关是通过什么创新机制来确保自身清正廉洁的呢?  [09:05]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切权力的运行都必须受到监督,否则容易滥用,也就是难以确保权力行使者的清正廉洁。这个问题,既是一个老问题,又是一个新问题。  [09:05]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说是老问题,就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谁来监督制约监督者。其实无论从静态的法律制度层面,还是从动态的检察实践层面,应当说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制约,都是全方位的。甚至可以说,从多层面构成了立体式的监督制约系统。  [09:05]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从外部来讲,讲监督,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监督员监督等;讲制约,有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照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对检察机关实施制约,有律师依其职业权力对检察机关实施制约,还有被害人乃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定程序对检察机关形成的制约。  [09:06]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从内部来讲,同级检察院既有制约又有监督。讲制约,依诉讼流程,下一程序对上一程序形成制约,上下流程之间还有相互制约。讲监督,内部的纪检部门、监察部门和检务督查部门对执法部门所履行的职能就是一种监督。此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执法监督还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因为,上级检察院可以直接纠正下级检察院的错误决定。
  [09:08]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说是新问题,一方面,已经生效实施的修改后的民诉法和刑诉法拓展了法律监督范围,增加了法律监督职责。伴随而来的应增加对这些新的职责的监督。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因此需要创新机制,确保检察机关自身的清正廉洁。  [09:08]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湖南检察机关的机制创新主要是为了确保上述监督制约落到实处,健全实施机制。其一,建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意见案督办机制。省院设立了专门的内设机构即人民监督办公室。其二,建立检务督察机制。省市两级院设立了专门的检务督察室。其三,完善了与公安、法院、律师之间的联系机制。  [09:12]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湖南检察机关的机制创新主要是为了确保上述监督制约落到实处,健全实施机制。其一,建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意见案督办机制。省院设立了专门的内设机构即人民监督办公室。其二,建立检务督察机制。省市两级院设立了专门的检务督察室。其三,完善了与公安、法院、律师之间的联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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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其四,完善了纪检监察对执法的监督和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其中关于上级检察院的监督重点强化了对立案、逮捕、起诉、抗诉、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涉及检察自由裁量权的动态监控。  [09:15]

[卢乐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其五,通过开设官方微博、互动邮箱、网上QQ群、网络访谈直播等平台以及建立检察联络室、检察联络员制度全面拓展接受监督渠道,使检察权运行始终置于监督制约之中,确保自身清正廉洁。  [09:15]

[王东晖(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好的,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对湖南省检察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