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制网联合推出的《司法下基层——法官在身边》系列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王芳。人们常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由此可见,创新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必需品。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就有这么一个职工创新工作室。这个工作室有哪些创新的做法,这些做法对于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同时这些创新之举与我们老百姓又有怎样密切的联系呢?为了解开这些疑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丰台法院刑一庭庭长张勇法官、副庭长张亚林法官来到访谈现场,为大家讲述创新工作室的故事。两位好!  [15:37]

[张勇]:主持人好!  [15:37]

[张亚林]:主持人好!  [15:37]

[主持人]:首先请两位给法制网的网友打一声招呼。  [15:37]

[张勇]:网友朋友们好!我是丰台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张勇。  [15:37]

[张亚林]:大家好!我是丰台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张亚林。  [15:38]

[主持人]:欢迎两位做客我们法制网。我们这是第一次听到在人民法院这样的司法机关有职工创新工作室。能否请张勇法官为我们介绍一下工作室的情况呢?  [15:38]

[张勇]:好的。我们的职工创新工作室成立于2011年,由我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和未成年人审判庭3个庭室共同组成,3个部门的干警都是工作室的成员。很荣幸,2011年我们的工作室被市总工会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认定为,北京市百家2011年职工创新工作室,这也是2011年在全国法院系统中唯一一家职工创新工作室。  [15:38]

[主持人]:当时是基于什么考虑成立这样一个工作室的呢?  [15:38]

[张勇]:之所以在刑事审判工作之外成立这样一个工作室,主要是为了在审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实际中的应用,实现刑事审判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统一。  [15:38]

[主持人]:我们知道,法官的本职是公正审判,也就是张法官刚刚提到的法律责任。那么您觉得什么是刑事法官的社会责任呢?  [15:38]

[张勇]: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案子,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案子,很多都是因为家长里短的小事、由邻里纠纷啊、民间纠纷引发的一些小案子。但是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案子虽然结了,但是事情没有了结。比如说,有的案子审结了,但是双方当事人却成了一辈子的冤家对头;有的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没有过上舒心踏实的日子;有的案子虽然判决了赔偿数额,但是钱并没有实际给付到被害人。时间长了,有些当事人就对法律失去了信心,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对法律产生抵触。发生这种现象不是因为判决不公,而是法的力量没有深入人心。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刑事法官在刑事审判中除了公正审判,还要体现对人的爱,也就是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所以刑事法官不仅要承担对法律的责任,更要承担对社会和老百姓的责任;不仅要让被告人受到法律公正的惩处,更要尽最大的努力弥补被害人的创伤,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不仅要在法律程序上终结案件,更要尽可能对当事人多做一些实事,为平复社会矛盾多做一些工作。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刑事法官的社会责任。我们工作室的重点也是围绕这么一方面展开的。  [15:39]

[主持人]:咱们的工作室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呢?  [15:39]

[张勇]:我们的工作室主要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根据我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了“三心六法”的群众工作方法,主要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及和解力度来化解社会矛盾。第二方面,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通过开展这些活动缓解当事人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方面,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加大法律保障民生的作用。包括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严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一些案件;建立综合治理的联系点,走基层进行法律宣传;进行结对帮扶延伸审判职能,对缓刑犯定期回访帮教;以司法建议的形式进行社会管理方面的创新,对审判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的漏洞及时发出建议以更好地创新社会管理。  [15:39]

[主持人]:刚才张勇法官介绍了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包括法律援助、回访帮教、司法建议和社区矫正等等,请您具体介绍相关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15:39]

[张勇]:好的,首先我想说一下关于法律援助和被害人救助工作。我们工作室一直探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的完善。在司法救助资源及申请渠道方面,我们取得良好进展,并扩大了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在工作室成立之前的2007年,我们和北京市青少年基金会联系,当时发放了第一批小额基金。对于家庭非常困难的当事人,如果在判决后没有得到实际赔偿,我们通过被害人救助制度为他们申请一些救助,虽然救助数额较小,但体现了我们对当事人的关心和帮助。2011年上半年我们两次为未成年人申请到了小额救助基金,获得救助的都是十六七岁来京务工的未成年人,分别是在开庭审理前和审结后发放的,我们没有过多考虑发放的时间,而是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把救助款送到他们手里。所以我们工作室的未成年人审判庭多次被评为丰台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前不久我们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一份关于联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合作的协议。今后我院的刑事案件,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我们通过这种形式使他们得到免费的帮助。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我们侧重新类型的案件、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有争议的案件、当事人经济非常困难、非常需要帮助的案件;目的是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通过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加入,增强刑事案件庭审的抗辩性,促使法官多角度考虑问题并最终做出公正的判决。我身边的张亚林法官就刚刚处理过这样的案件。  [15:39]

[主持人]:下面就请我们的张亚林法官简要地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15:39]

[张亚林]:今年5月份,我审理了一件赵某放火的案件。赵某和她爱人孙某于九几年结婚,婚后他们的房屋宅基地拆迁,得到了丰台区电厂的回迁房,房子一直没有办下来产权。双方婚后有一个孩子,近几年,双方因为孩子抚养、家庭照顾产生矛盾的比较激烈。男方几年间都没有回家。2011年至2012年男方孙某先后和4个不同的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是通过同一家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房屋买受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和缴纳房屋款的相关材料让女方搬家。女方说:合同我没有签,卖房没有经过我同意,我和孩子没有其他住址,我也没有拿到房屋款,不同意搬家。  [15:41]

[张亚林]:但是房屋买受人经常带着人限期让她搬离。女方觉得活不下去了,后来就买了一桶汽油,准备了打火机。案发当天房屋买受人带着律师,带着摄像机,一边讲着法,一边进行摄影,告诉她必须搬走。双方发生争吵,报警后民警来做工作。在民警做工作的过程中双方又吵起来了。这时赵某就急了,一边喊着“我与你同归于尽,我不活了”,就拿汽油泼,又把打火机拿出来。录像中显示,民警一直在夺打火机,后把打火机夺下来,制止了她的这种行为。这个案件被告人赵某在事情起因方面确实情有可原,她房子没有了,她跟孩子没有住处,没有生活来源,以后孩子怎么办,她本人怎么办,而且房子买卖的钱没有到她名下,男方又下落不明。我们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她指定了一名辩护人,不但从刑法方面给她讲解为什么她的行为构成犯罪,我们的法官也给她讲解,在现场这么多人的情况下,她把汽油这种危险品泼到人家身上,又把打火机引燃,已经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就构成了放火罪。虽然你的行为起因情有可原,但你还是触犯到了法律规定。我们也和法律援助律师沟通,希望律师在房屋买卖合同方面过给她做一些法律工作,包括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方面多给赵某一些帮助,帮助她把今后的官司打下来。  [15:41]

[主持人]:十分感谢你与我们分享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那么我们开展回访帮教工作的情况又如何呢?  [15:41]

[张勇]:这两年我们一直重视缓刑犯的回访帮教。因为我一直认为对被告人判完之后不能就对被告人不管了,我们坚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回访帮教工作,从工作室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这个工作,我们辖区内接受社区矫正的缓刑犯再犯率为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们是从两方面来做的,一个是坚持判前走访、判后回访相结合。对拟适用缓刑被告人,我们在判决前会依照相关的规定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除此之外,我们工作室的法官还会亲自到被告人居住的社区、学校、农村进行实地走访,充分了解他的现实表现和家庭状况,对法官最后能不能判处缓刑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第二个方面我们坚持教育和关爱并存。工作室成员一直认为帮助挽救被告人就是挽救帮助一个或者几个家庭,无数幸福家庭才能组成和谐的社会,在走访和回访中,工作室把法制教育和关心教育相结合,一方面让当事人了解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另一个方面让这些罪犯重新燃起回归社会的希望,迎接新的生活。2012年工作室成员通过与司法局沟通建立了联动走访、现场交接这些机制,促进审判和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社会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15:41]

[主持人]:通过两位法官的介绍,我们也感觉到了工作室在司法职能方面的创新。工作室运行两年多了,目前有没有取得一些制度上或者机制上的经验呢?  [15:41]

[张勇]:制度建设一直是我们工作室的重点。从内部管理上,我们进一步规范管理考核、推动工作室深入开展。我院根据北京市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了丰台区的职工创新管理办法,并形成了一些工作制度。比如说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也就是案件审理开庭之前,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选派特定的社会调查员围绕未成年人家庭状况、生活条件、成长经历、生理心理状况,对未成年人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法院。目的是为法院的定罪量刑提供参考,以更加科学有效适用刑罚,更有目的地感化未成年人,使未成年人真正醒悟过来,改过自新。  [15:41]

[主持人]:张亚林法官怎么看呢?  [15:42]

[张亚林]:这其中包括我们正在做的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记录这方面,包括判决书入在法院卷宗中内部封存,不会将其判决情况、案件情况录入到他的人事档案,以使其尽早回归社会。关于这个制度,2010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议过,叫未成年人的轻罪消灭制度。我们工作室这两年一直在做消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创新工作,到2013年适用这个制度一共有130人,其中30人步入工作岗位,6人考入大学,100人仍在读,我们还有辅导员制度、小爱心基金、心理辅导、法律副校长制度(就是在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演讲法制课)等,都是延伸我们的审判职能,发挥我们的社会职能。  [15:42]

[主持人]:通过二位的介绍,我们对以张勇法官为领军人物的职工创新工作室有了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工作室在今后的时期有什么样的计划和打算呢?  [15:42]

[张勇]:职工创新工作室为我们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和机遇,也让我们更加明确了身上的责任。当前党的十八大将法制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司法在法制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度不断提升,在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引导机制:通过审判工作和审判延伸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观念的培养;引导学校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校园管理;引导家长摒弃不良的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方式;引导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人闲散人员和外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关注。第二,培养专家型法官,我们有很多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之后成为我们法院的新生力量,我们准备通过3到5年的队伍建设,提升审判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培养审判领域的专家型法官,出研究成果、树研究品牌,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难题。第三,我们也希望打造研究型、能动型、创新型刑事案件的审判品牌,加大典型刑事案件报道力度,通过刑事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工作,使各项成果做到有声有色、有情有理,提升工作室的知名度和社会形象,全力打造研究型、能动型、创新型刑事案件审判品牌。  [15:42]

[主持人]:感谢张法官的介绍!我们坚信,审判工作在为人民群众的权益不断发展创新的同时,也会为助推司法公正注入不竭动力。在这里,我们也衷心地祝愿工作室在创新之路上取得更大的成绩!最后再次感谢二位做客法制网!  [15:42]

[张勇]:谢谢!  [15:42]

[张亚林]:谢谢!  [15:42]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15:43]